第3章
  
  她当然认识,作为她前男友的好兄弟,怎么可能不认识。
  只是这样的熟人就像钓鱼的时候抬起鱼饵,你心里是慌张的,不知道渴望见到鱼还是鱼竿上只有饵。
  “丁一帆,当然有印象,你怎么在这里?工作吗?”
  丁一帆点头,并且给她指胸前的牌子,“是啊,你不是去外头念书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宁遥简单解释,“还在念书。”
  丁一帆乍一听没懂,又急急忙忙的想说什么,宁遥扶着姜凤霞跟他告别,“那我就走了,下次再聊。”
  “诶——”
  宁遥这种人,最擅长用理性审视自己波动的情绪,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想听到什么。
  和他分开已经六年了,那两个字的名字只不过是符号而已,别人念就念了,提起就提起了,可她现在怕真的遇上他,虽然她并没有什么亏欠他的,也没有什么不好再见的。
  可心里那抹慌张的情绪是真实的,跳动也是真实的。
  一层更热闹,乐队已经登台,主唱是男生,身后的键盘手,贝斯手和鼓手都是男生,气氛很热烈,欢呼声不绝于耳。
  姜凤霞拉着她要看演出,宁遥有些无语,这跟台子隔了起码十几个人的距离,人头攒动,能看见什么,并且她还这么不清醒。
  “听歌儿嘛,多热闹呀。”
  宁遥有些低度近视,再加上射灯晃眼,双手抱着臂,看着姜凤霞别倒下,跟着她听台上的音乐。
  其实她一直是个乐痴,还是个木耳朵,到不是说唱歌多难听,只是听不太出来有的乐器之间有什么区别。
  她的前男友虽然跟她是一个班的,但是却很喜欢音乐,钢琴弹的很好,她现在用的那副耳机还是他送的。
  宁遥仍然记得那时候他将新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时的触感,她那时并不知道什么叫调音,手机上的均衡器数据她现在都没有动过。
  “我的天,那个键盘手好帅。”
  宁遥认为姜凤霞是有点花痴的,不过也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她看不清,眯了眯眼睛。
  “遥遥姐,快看那个贝斯手,比那个键盘手还帅。”
  宁遥看过去的时候,感叹这个乐队果然不正经,唱歌就唱歌,撕什么衣服,撕衣服的是主唱,一个留着长发的男人,学什么皇后乐队?可他身边的贝斯手,宁遥晃了一下神。
  “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
  这句话曾经是某人的口头禅,自恋到极致,宁遥经常
  会给他一个白眼,骂他臭屁。
  虽然她已经回来三年了,也想过可能会遇到他,毕竟应该在一座城市,可是那么久了都没有遇到,就在今天遇到了?
  “我们要看贝斯手脱衣服!”
  “对,脱!脱!脱!”
  酒吧不正经,乌合之众更不正经,宁遥品不出歌的好坏,也没认真听,拉着姜凤霞要走,可是姜凤霞怎么可能走,她当然想留下来看帅哥脱衣服。
  宁遥转头远远的看向台上的贝斯手,贝斯的声音已经停了,那人缓缓从阴影里走几步到台前,阴影变成了打在他脸上极其爆裂的射光。
  他也不太正经,拿起主唱的话筒,声音好像径直鼓动了宁遥的耳膜,带着戏笑,“想的美。”
  音响声波波动,宁遥心脏颤动,像是被敲响的锣,嗡嗡的停不下来。
  底下又是一阵喧闹,贝斯手没再说话,宁遥强制拉着姜凤霞出去,可能不是他,毕竟他之前可是说了,贝斯闭着眼睛都能弹,体现不出你男朋友我的水平。
  姜凤霞不满意道,“遥遥姐,再看两眼嘛,那贝斯手实帅。”
  宁遥板起脸来,“看什么看,几点了?我来接你我欠你的呀,你的车呢?快走,我要回去休息了。”
  “噢。”
  姜凤霞自知理亏,不敢说什么,宁遥边跟着她走边说,“来的时候没带驾照,不知道能不能……”
  “嗯?为啥要带驾照?”
  宁遥看着眼前车篮被撞的歪了一截的蓝色“雅迪”,扶额,“这就是你的车?还没有牌照?”
  姜凤霞不解道,“啊?电动车还要牌照啊?”
  “现在都查的很严格,你说呢?你有没有头盔啊?”
  “……”
  宁遥实在无语,姜凤霞弱弱道,“要,要么咱们打车回?”
  “那你的车怎么办?不是还得骑回去吗?”
  “那可是,咱们会不会被警察叔叔抓住罚款啊?”
  宁遥想敲她一下,“你也知道,这么大人了,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你家里真是有够宠你的,走吧,我载你。”
  这条路,没有警察,也没有红绿灯,这是一条回学校的小路,要经过一片开放式的小区,从小区里面走,宁遥是跟他了解到的,或许她不该回来读博,这座城市留给她的记忆无一不与他有关。
  “遥遥姐,你好厉害。”
  姜凤霞抱着宁遥的腰拍马屁,宁遥懒得搭理她,“能不能少点花痴,你不是有男朋友吗?那种男的,满嘴跑火车,什么也不懂,你也信?他就是想睡你。”
  “诶呀,人家是理工科嘛,对你们文科有一种憧憬,你们文科生都好能说会道的。”
  “我替所有文科生谢谢你,以后就这么宣传我们。”
  姜凤霞讨好式的嘿嘿一笑。
  第3章 ☆、3.分都分那么多年了你当我忠犬八公啊
  遇到宁遥对丁一帆来说是件大新闻,邝野是他初高中同班同学,大学校友,人是大帅哥曾经又是富二代,故而他多年一直活在邝野的阴影下,他很帅你也是个人,他有钱你也穷的很稳定,丁一帆变得“极度扭曲”,不仅仇富而且审丑。
  等乐队演完了,他乐癫癫的等在后台,他们一个个下来,丁一帆像握着一手资源的营销号记者,鬼兮兮的走到邝野跟前,“野子,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
  邝野懒得搭理他,正拿着干布擦拭贝斯上的手印,旁边却有人主动问,“帆哥,你碰到谁了?”
  丁一帆又看了一眼邝野,问,“你真的不想知道?”
  邝野看都没看他,“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怎么呢?碰到你死去的太奶还魂了?”
  丁一帆发誓数次想掐死他,然后把他那张俊脸狠狠扇的面目全非,宁遥甩了他真是应该的,谁受得了这张死嘴。
  他清了清嗓音,对着大家道,“鄙人,今日碰到了我们大作曲家,邝先生的前女友。”
  人的本质是八卦精,这也蛮奇怪的,亲密关系中人们貌似只喜欢八卦爱情,碰见你妈你爸叫你躲,碰见你朋友叫你出去玩,只有碰见女男朋友,尤其是前朋友,瞬间颅内高潮,在此刻的窥探欲和求知欲达到了顶峰。
  料想中的邝野却并没有什么变化,神色淡淡的,甚至出言嘲讽,“她还活着呢?”
  “什么话!邝同学,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即使你们分手了,不,即使你被宁遥甩了,也不能心生怨恨,诅咒人家吧,你是男人,男人要大度……”
  邝野擦完贝斯,放到盒子里,站起身来,“我怎么不大度了?我这不是祝她永远不死。”
  说完话,他就提着包推开门走了,留下一室静默的人炸开,“快快快!帆哥,给我们说说啊,咋回事,野哥还谈过女朋友呢?”
  “怎么,人野哥那么帅,你觉得会没有女生追?”
  丁一帆在众人强烈要求下给他们娓娓道来,像个说书先生,“你别看那小子不可一世,又拽又狂,之前可是无敌恋爱脑,跟他初恋好了快四年,临到毕业被甩了。09级有个传说,有位学长为爱割腕!这是真事,就是他。”
  众人哗然,实在想不到印象中的邝野会干这种事,感觉像是会有女孩为他跳楼的。
  突然门又开了,是邝野折返拿手机充电器,拔下充电器对着丁一帆,语气压迫道,“谁年轻时候没有恋爱脑过,我现在做手术已经把脑子摘掉了。”
  丁一帆踱步过去,“真的假的?那是宁遥诶,你女神,经年过去,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邝野三两下缠好充电线,“分都分这么多年了,你当老子忠犬八公呢。”
  虽然看他吃瘪很爽,可丁一帆也是真心问的,“可你们当时不是因为……”
  邝野抬头,神色不见得有多好,冷着一张脸,“因为什么?我告诉你,不管因为什么,她那时候狠心甩了我,就是自私,你以为我还没皮没脸上赶着舔她呢?做梦。”
  “老子现在已经清醒了,分六年了,谁还记得谁啊。”
  缠好充电线,邝野再次推门走了,夏夜的风温柔和煦,空气中像打了很多氧气,晒了一天的草木释放白日里贮
  藏的阳光,干燥温暖,让人发晕。
  他单手插兜,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宁遥?丁一帆不提的话,他都快把人忘了,这人谁来着?记不清了,他还谈过姓宁的女朋友?
  邝野现在的人生格言是,往前走别回首,谁先低头谁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