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门开,她被引上二楼书房。里面戴着硕大圆片眼镜、略微有些朝天鼻的高大男子站着,穿着西装衬衣,手里拿着烟,转过来看着她。他笑着,她也笑着。男子道:“我一早听说沪上有这样一位地下黑市的人物,没想到……”
  “咱们这行,没想到的事情也多。”两人在窗外无论如何看不到的扶手椅上坐下。
  “之前我和叙甫在锦江饭店吃饭,他让我将这样东西给你。”
  男子说着掏出一个普通的信封递给她。她打开,里面只有一张普通的纸条,上面的字是打印的,是用她最熟悉的密码写的,于是她读得很快,很快很快。
  内容本身也短,读完她抬起头来看着男子。男子笑着。那眼神仿佛是在礼貌地询问她信件具体的内容,但又像是已经知道了应该是什么内容。很多年后,她终于听到他的下落时,漠然回忆起那目光,竟然从温柔里读出一股子同病相怜来。
  但当时不懂,当时只觉得,那是在问她,你也要走吗?
  “是啊。”她说。
  “是吗?”他说,“啊,这世道就像一只走得越来越快的钟。”
  她听到“越来越快”四个字,几乎落下泪来,“是啊,我的日子也不远了。”
  “咱们不会去同一个地方。”男子一边说一边起身,去一旁的小矮桌上拿起玻璃杯。她也反应过来,两这是人初次见面,大概以后也再不会见面了。
  “咱们来喝一杯,为我们的初次见面。”男子转过身来,把杯子递给她,里面荡漾着琥珀色的酒液,“如果还能见面——”
  “我请您喝一杯。”她说。
  “好,来,祝你顺利。”
  “祝您顺利。”
  她花了一些时间来收拾行李——不难,只是要做得悄无声息,甚至还做出一些别的事情来,让大家以为她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比如东南亚什么的,为此适合卷款或者欠钱——但是她要格外花很长的时间,去思考怎么和丁雅立告别。
  像是梦中猝然觉得剧痛才醒来。醒来发现残酷的事实就在眼前。逃避得越久,疼痛就越剧烈,天旋地转地满脑子只看见好几个“如果”在空中旋转,想抓住那一个,这一个也舍不得,抓住这一个,那一个也可惜。
  也许想做一切都可以,反正无论做什么都会经历无数次的午夜梦回和悔不当初。
  也许不如什么都不做,反正无论做什么都会经历无数次的午夜梦回和悔不当初。
  “怎么想起来今天请我吃饭?”
  于是,在锦江饭店的小包厢,丁雅立一边满眼带笑地看着满桌自己喜欢的菜,一边拨冗把笑意投射给她。她想接又不敢,生怕被丁雅立看穿。丁雅立最近越来越聪明了,越来越会体察她的情绪。或者是她最近情绪太外露了?但无论如何,她既害怕,又享受。
  别人守株待兔,她是守株待猎的兔子。
  “没什么事,就是想和你吃饭。赚这么多钱,总要找个地方花掉。”
  这是她这些年来最常用的说辞了。实践证明,它无懈可击。
  丁雅立抬了抬眼,笑笑,顺势与她说着最近她又发了什么财。聊着聊着她渐渐心酸起来,甚至喉咙都要被顶住。
  为什么她们在最后一顿饭上聊的竟然是这些?丁雅立当然是感知到了她的回避才顺着这面墙逡巡,她站在高墙内却萎靡下去,希望丁雅立攀着藤蔓翻越进来,或者干脆把墙砸了走进来——进来看看自己的真心,看看自己为她种下的玫瑰园——自己不出去,偏要丁雅立进来。
  你进来啊,进来。你不见我身上都是自己给自己加上的镣铐?你不见你面前地上就有一把钥匙吗?
  “你——”
  “嗯?”
  “看上去不太高兴的样子啊,”走出去的时候,丁雅立说,“怎么了?”
  她停下脚步,看着丁雅立。
  那张脸上已经没有了最初相识时防备的客套。其实这样的关心的表情是那样熟悉,她看过很多次。曾经很享受,近来这一年,渐渐变得刺目——直到此刻,直到此刻她才舍得重新看。
  像晦暗黄昏中的秋月一样,温柔,明亮,皎洁。
  “没什么,人生嘛,总是有喜有悲,都是正常。”
  随缘聚散,生离死别也是一样。
  丁雅立听了,笑笑,“小小年纪。”
  “小小年纪?”
  “我说你,小小年纪,才会这样以为。”
  她也笑,“那我该怎么以为呢?”
  她看见丁雅立走到屋檐下,抬头看着沉沉欲雨的天空,她觉得自己会记住这个画面,记一辈子。
  “人生当然有喜有悲,但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喜悲参半、很难说得清楚的情绪。日日都是这样过,渐渐不知道算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她想说你一定要快乐,却不能开口。只是在后面默默地望着丁雅立的背影,像以往一样。
  当晚回家,她写了一封信。准备好钱,到时候走的那天给门房,让门房第二天去送。这样丁雅立会在8号收到信,读到信的时候,她的确已经在海上了。
  也不是故意要如此,营造什么氛围,制造什么情境——以后所有的回忆都会不期而至的——而是只有那样,她才觉得自己对丁雅立最后的话,在能够真实的地方尽量真实。
  我留给你的谎言已经太多了。虽然不曾伤害你,可依然是欺骗。
  离开上海之前她干的最后一件事,是在出发前的夜晚,在丁雅立家外面马路上僻静处,迎着小雨,看那幢房子,看了很久很久。一边看,一边哭,不发出一丝声音。
  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我真正的身份,你只会记得万小鹰是个汪伪的特务,76号的汉奸。
  也许我在你心里永远是小小年纪。
  这样也好。
  次日清晨,她走出公寓门的时候,一手拎着行李,一手紧捏着信和钱,走到门口就顺势把东西递给门房,门房见了大钞自然千恩万谢,她一夜未眠,两眼发红,没看门房,“记得送去。”
  雅立,记得去拿。
  记得和我说再见。
  第五十章
  丁雅立拿到信的当时,心跳之快,自己都没见过。等冲到咖啡馆,拿到东西,也没降下来。
  胸口咚咚,她握着那条签,站在咖啡馆外面的空地里,人来人往霎时化作背景,模糊,后退,回忆像海啸一般袭来。
  是那次,经过了去虹口给犹太人送东西的考验,她们彼此之间已有信任,她说下海庙被毁了,眼下想礼佛都不知应该去哪里,万小鹰便说,四大寺你喜欢哪一个,咱们就去哪一个。
  她只是嗔着好玩,她只是配合,那样有默契。
  末了在真如寺,一时兴起,求了支签。她还记得是她说,哎呀怎么只是中上。而万小鹰说,上上也难得啊。
  然后她说,送给你吧,这话更像是旺姻缘的,给你合适。而万小鹰只是笑,说自己嫌弃的就送给我?
  她以为都是玩笑,她以为自己忘了。
  她一早起,便有人送信来,说给她的。她觉得奇怪,谁还给自己写信?打开先看落款,看见竟然是万小鹰。信里说,见字如晤,我走了。
  你走了?
  等你看到信的时候,我已经在海面上了。我从未坐过这个方向的船,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陆地。如果看得见,我会挥手与你告别的。
  你去哪儿了?
  不要担心我,无需挂记我。请你相信,虽然不能告诉你我去了哪里,但我会好好的。
  不告诉我,为什么?不是说已经和那些事情都没什么关系了吗?
  这些年来,与你相识,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我度过了很快乐很快乐的时光。并非因为发了财,而是因为遇见你。世上以真心待我的人不多,我以真心相待的也不多。希望你和我在一起的岁月于你而言也是快乐的。
  是啊,我也……
  也许我们还会相见的。等我们重逢时,我会像与你告别时一样,祝你遂顺,祝你安康,祝你幸福。
  再见。
  再见。
  她站在晨光熹微的客厅里,被满心的惆怅激出了眼泪。但要不是眼泪落在信纸上、声音大得吓到了她,她才不会知道自己哭了。一时间又连忙从旁边取过干毛巾沾去眼泪、生怕晕开了字迹,一时又想把信纸小心收好、却还想看看,竟然拿在手里,手足无措,最后终于坐下来。
  说要再见,也许再也不会见了。她不愿意去这样想更不愿意相信,可她就是这样感觉,感觉万小鹰字里行间就是这个意思。她没有笨到去问为什么,她早就知道万小鹰身上的神秘是自己不该去问的。她此前好奇过多少次万小鹰选择干这行的原因,万小鹰都避而不答,她也就早早丧失了攀爬高墙的心——里面传来的鸟鸣花香还不够让她愉快吗?不说就不说吧。
  现在成了未解之谜、石沉大海了。
  她摇摇头,抹两下眼泪,新的眼泪又从眼眶里流出来。为了万小鹰竟然可以哭成这样吗?心竟然在痛啊,好像被割掉了什么一样痛,好像当初得知自己被悔婚一样——不,甚至比那还难过。当那已经不算事了之后,这件事本该也不算事的,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