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嫁入侯府后 第101节
  第95章
  思念如春草,渐行渐远还生,季松时时刻刻都逃不掉。
  骑马踏上离京路程的那一刻,季松就开始思念夫人了。
  她在做什么呢?有没有睡好?有没有偷懒不跑圈?今天又吃了些什么?还是跟以前一样,吃饭挑剔得要命,羊肉萝卜汤里只吃萝卜,再把羊肉夹给其他人么?
  既然这般思念她,那昔日她亲自看着、他大快朵颐的肉酱,就变成了舍不得吃用、直到思念难以抗拒时才挖一点解解馋的珍馐佳肴——
  她还得小半年才能到呢。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倘若他过惯了大手大脚的日子、没几天就把肉酱吃没了,以后想她的时候,那可怎么熬啊……
  因着这事,季松吃起肉酱来极为小气,不曾想他遇见个熟人——李斌。
  “你怎么在这里?!”季松又问了一遍。
  李斌做事老练,他特地安排李斌留在院子里照顾夫人,李斌怎么能在这里呢?
  被季松叫住,李斌抬头时便笑了:“五哥,夫人来了!”
  “……?!”季松先是笑了,随后怒了:“混账!谁让她过来的?!”
  李斌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可哪里用他说呢?看到他的那一刻,季松便猜出了原委——
  是他爹吧,别人哪敢把事情告诉沈禾呢?
  季松头疼起来,三两下整理好仪容走到李斌身前:“她在哪儿?”
  既然来了,他怎么能放着她不管呢?
  “五哥,这事我还真知道!”李斌又得瑟起来了。虽说季松让他留在侯府,但季侯爷让他来找季松,他动身还比沈禾早,早早到了把这里的一切处理妥当了,所以等季怀义他们到了时,李斌便率先得到了消息:“夫人在客栈里。”
  季松喜形于色:“带路!”
  一路策马狂奔到了客栈门口,季松忽然觉出几分近乡情怯来。
  她还好吗?车马劳顿,她有没有瘦了?
  他现在瘦得仿若大病初愈,就这么贸然进去了,会不会吓到她?
  季松迟疑着不敢进去,往前走了好远的亲卫见身边没了人,又转过身来看季松:“五哥?怎么不进去啊?”
  “……进去,”季松声音低低的,有些底气不足,忽然瞧见了季怀义。
  季松叫了声九哥,季怀义笑笑,“今天凌晨才到……夫人洗漱后歇息了,现在还睡着呢。”
  说着又指出了房间。将人带到门口后,季怀义转身离去。
  季松在门口心如鼓捶。他抬高了手想要敲门,又顾忌着沈禾还睡着,想了想,轻轻推门走了进去。
  门声吱呀,季松吓了一跳,不住埋怨这客栈真是不用心,也不知道把房门修好……
  幸好沈禾没有被惊醒。她闭眼安睡,床榻三尺前放着只黄铜的炭盆,里头的木炭像是烧了很久,一块块都变成了灰色,上头闪着红色的暗纹。
  季松站在床前静静看了她一会儿,见她眼下淤青并不明显,方才转身走到炭盆前,举起一旁的火箸拨了拨火,又去外头要了个炭盆端进来,一门心思地烧火。
  他夫人体弱啊,受不得冷;偏偏客栈不舍得放太多炭盆,他夫人如今整个人都紧紧缩在被子里,瞧着怪可怜的。
  炭火熊熊燃烧,热气烧得季松视线都有些扭曲,不住地熏灼着他的面容;季松也没有动作,只坐在炭盆前静静望着床榻上的人。
  因着屋子暖和起来了,她渐渐把两条胳膊伸了出来,细白棉布的睡衣衣袖有些乱,露出她白里透粉的一截手腕。
  季松无声地笑了。
  真好,瞧着她并没有瘦弱太多。七八天的路程硬生生走了一个多月,可见她确实没吃太多的苦。
  倒是要谢谢九哥的照料之恩。
  季松杂七杂八地想着,听见床上的人又在翻身;许是因为温度太高,她伸出条腿来,侧身将腿压在了被子上。
  季松也不帮她盖被子,就这么看着她——
  按着她睡觉的习惯,每回做这个动作,都是差不多睡好了,马上就要醒来了。
  果然,沈禾慢慢睁开了眼睛。
  她懵懵地望着床前的炭火,听见细微的炭火噼啪声,随后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季松!”
  季松应了一声,她便笑着跳到了季松身上,两条胳膊抱着他脖子,脸还在他脸上蹭啊蹭的:“季松你想不想我啊——喂!”
  季松扇在她臀上的一巴掌挺响也挺疼,疼得沈禾眼泪都快出来了。她委屈极了:“你凭什么打我?”
  季松动了动嘴,但没说话。
  因着他在这里看着炭盆,倒也不怕炭火烧了被子,就把炭盆往床边挪了挪,人也离的近了些;方才沈禾见了他,兴奋之下直接跳了过来,倒是顺顺利利地跳到他身上了,可她脚下就是炭盆,万一她力气不够、跌到炭盆里了怎么办?
  见季松不说话,沈禾垂眼看了看,瞧见熊熊燃烧的炭盆,忽然明白了自己被打的原因,一时间也没那么气了,两手伸到身后揉了揉,等到不疼了,又抱住了季松的脖颈:“子劲,你瘦了好多啊。”
  季松冷哼了一声:“谁要你来的?”
  沈禾挑了挑眉。
  当然是季侯爷啊,可这事不太好说,因此她只是笑:“我想见子劲,所以就来了。”
  “难道……子劲不想见我吗?”
  季松没忍住笑了,笑着笑着,右手又伸到沈禾臀上揉啊揉的:“还成,这儿还是很圆,可见没有受委屈。”
  沈禾:“……”
  这人一如既往的色。
  若是以往,沈禾肯定要和他斗几句嘴;可这会儿两人久别重逢,又知道了那么多的秘闻,一时间只越发地怜惜他,两条胳膊紧紧圈着他脖子:“子劲,我好想你啊。”
  “我也想你,”季松抱着她坐在了床上,低头在她脸颊上蹭了几下:“苗儿,你……”
  沈禾疑惑地抬头望他,最后见他苦笑:“你不该来。”
  是啊,他忘了父亲为人霸道,为了他这个儿子,可以牺牲别人的女儿。
  沈禾瞧他好久,见他眼中的愧疚,忽然有些心疼他。
  四岁丧母,他视作神明的父亲却忌惮着他,派人监视着他,他为了父亲回京可以摔断手臂,可在父亲眼中,这却是他偏激的证据;为了季家,可以牺牲她这个儿媳妇,也可以牺牲季松的名誉与前途——
  临大事却被下了迷药,想也知道季松会背上怯懦无能的骂名。
  沈禾想了想,握住了季松的手:“子劲,你——”
  “……我很好,”季松离她稍微远了些。他笑:“我给你梳梳头吧。”
  沈禾说好,季松直接把她抱到了梳妆台前。
  客栈简陋,梳妆台也一样——梳妆台做工粗糙,上面也没有镜子。比起自己收拾,反倒是让季松帮她梳头更方便。
  坐到凳子上后,沈禾缩着两脚——她还光着脚呢,又不想踩在地上,这姿势挺不舒服的,就说了一句:“快点梳……随便弄个发髻就好,知道你不会弄。”
  季松不愿意。好不容易和夫人温存温存,凭什么要他那么快就搞定?因此他一下下慢悠悠地给沈禾顺着头发,直到她抬手掐了他胳膊一把:“我没穿鞋,现在难受着呢!”
  “……”季松才意识到这件事,一时间也笑了,上前一步将脚放到她脚底下,动作照旧慢着:“怎么不早说?”
  沈禾踩在季松靴上,也不说话了。
  季松照旧穿着皮靴。方才他在炭盆前待久了,这会儿靴子也不凉,踩上去倒是不难受。
  花了些时间梳了个一点也不漂亮、相反十分毛躁的发髻,沈禾沉默着瞪了季松一眼,二话不说地拆了发髻,随手又梳了个男儿发髻。
  季松没忍住笑,刚刚刮过的下巴在她脸上蹭啊蹭啊,蹭得她脸都红了,方才放过了她。
  沈禾委委屈屈地受着,等俩人腻歪完了,季松蹲下身给她穿鞋袜,沈禾便兴致勃勃地问东问西,一会儿问他这里有什么吃的玩的,一会儿问他来到这里后做了些什么,等到鞋袜穿好了,沈禾终于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子劲,咱们在哪里住着啊?远不远啊?”
  沈禾有些懊恼,因为两人腻歪了太长时间。来之前她带的东西不多不少,应该在见到季松的那一刻就让人把东西送回去,这样才比较方便。
  季松没出声,扶着她鞋的动作一顿。
  沈禾有个不太好的猜测,下意识踢了踢季松的手:“子劲,你该不会说……没有我住的地方吧?”
  季松立刻握住了沈禾的鞋尖。他轻咳一声笑了:“哪呢,我夫人来了,自然得住最好的院子,我另给夫人找——是,我现在住的地方有点小……”
  沈禾一脚踢在了季松靴上,站起来就要转身离开:“田田,收拾东西,咱们回京城!”
  “别别别,”季松忙陪笑着抓住沈禾手臂:“苗苗,我给你准备了屋子,就是……把院子让给别人了。”
  说到最后,季松底气越发不足,声音轻得快要听不见了。
  沈禾步子一顿,转过身来笑望着他:“子劲,我办了件蠢事。”
  她笑着,可眉眼里头一点笑意都没有,季松知道她气着,也不敢搭腔,又听她道:“收拾什么东西啊?”
  “从京城带来的东西都没卸下来呢,直接调转马头回去啊!”
  “……”季松也给自己的愚蠢行径气笑了。他拉着沈禾的手拖长了声音:“苗儿,你听我解释啊。”
  沈禾又坐回到梳妆台前的椅子上,背过身去不看季*松。
  季松小媳妇儿似的站在沈禾身后,老老实实地给人捏肩揉胳膊,顺带将夫人千里迢迢来找他、但他连个让夫人安身的房子都没有这件事给解释清楚了——
  本来季松确实置办了一处宽敞干净的宅院。因着惦记着夫人体弱、日后少不了散步走圈,夫人又喜欢打理花花草草,季松特意找了处带院子的房子,尤其难得的是院子里的一棵杏子树,那树有二十多年了,每年都果实累累。季松一见那树就喜欢上了——
  上回他带夫人去摘桑葚,夫人开心得睡觉都笑着;这回有棵杏子树,夫人肯定也喜欢。
  夫人安安静静地坐在枝叶繁茂的杏子树底下吃杏子……一想到这里,季松心里就软得不像话,当即掏钱把宅子给买了。
  本来是这样的,但就是他手底下有个千户,为人骁勇善战又忠厚老实。
  老实到什么地步?
  千户啊,正五品啊,多少知府还没他品级高呢。虽说当朝重文轻武,但在这地方,怎么也不算是小官了吧?
  这人就只靠俸禄活着,一点孝敬也不收。
  季松见到他的时候险些落泪——
  【作者有话说】
  本来是这样的,但就是他手底下有个千户,为人骁勇善战又忠厚老实。
  老实到什么地步?
  千户啊,正五品啊,多少知府还没他品级高呢。虽说当朝重文轻武,但在这地方,怎么也不算是小官了吧?
  这人就只靠俸禄活着,一点孝敬也不收。
  这段的意思是,默认有灰黑色收入……
  这文里几乎所有人都是默许一些灰黑色规则的,所以松子人品差也可以放在明面上。。。但给别人看时,对方没看出来,故特意点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