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嫁入侯府后 第98节
沈禾慢慢坐了下去。倒不是她矜持,主要是腰酸啊……坐好了沈禾开口:“不知道爹爹叫儿媳妇儿过来,可有什么吩咐?”
第92章
虽说现在稍微体面些的人家,晚辈都要日日给长辈请安,但一则季家是武将世家,家中人多事杂,对这事反倒不是太在意,并不要求晚辈日日都来请安,隔上个五天去拜会一次就好;二则沈禾实在体弱,季松又一早放出话来,说他要沈禾伺候他。
怎么个伺候法,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季侯爷的夫人早就去世了,小妾虽然有几位,却也没有管家的权限,因此季侯爷早就免了沈禾的请安,每月初一十五去看看长辈也就是了。
也因此,季侯爷与沈禾每次见面,总少不了说些事情,这回也不例外。
季侯爷端起茶盏喝了一口,眼见小儿媳妇眉眼间全是疲倦,想了想道:“这回季松去大同,并不是为了传话,而是在那里谋了个官职,少说也要待上个三五年。”
沈禾登时抬起头来:“有这回事?”
“儿媳愚钝,未曾听子劲提起过。”
“你当然没听过,”季侯爷便笑了:“他有心瞒着你,你怎么能知道?”
有心瞒着她?沈禾越发不解了,忽然听季侯爷笑了:“现在天气冷了,那孩子知道你体弱,不愿意你车马劳顿,所以要你留在京城。”
“他的意思是,来年春天过完前,不想你动身;至于这半年里,你是想住在季家,还是想住在沈家,他都随你。”
沈禾慢慢皱起了眉头:“我——”
“不必说,我知道季松的意思,”季侯爷笑了:“那孩子走前三令五申,我自然要顺着他的意思。如今季松不在家里,你回沈家,我自然叫人把你送过去,免得让别人误会了,觉得你是被休弃了。”
沈禾眼睛有些热。季松做事确实妥当,一点不给她留麻烦,闻言低声道:“多谢爹爹厚爱,但我想留下来孝敬爹爹,也好免去子劲的后顾之忧。”
“不用你留下来孝敬,”季侯爷放下茶盏。他面容严肃起来,无端显得威严吓人:“沈丫头,爹要你去大同,好生陪着季松。”
沈禾有些吃惊,她道:“……儿媳自然听从爹爹的吩咐。”
方才她顺着季侯爷的意思,在回沈家与留在侯府中选择了后者,却忘了季松才是季侯爷的亲生儿子,季侯爷自然愿意让她去照顾季松。
“不是吩咐,是请求,”季侯爷面色温和了些:“季松那孩子打小没求过我什么,这回临走前,他求了我好久,让我好好照顾你。”
“本来嘛,我不该出尔反尔,毁了答应他的事情。”
“可那孩子到了大同,肯定有许多这样那样的不便。”
“我不是说吃穿住行那样的小事。季松不娇气,不会因为这事难受。”
“只是军营里多的是刺头和兵油子,我又生在辽东,几十年里打出了些名望。”
“虽说都是都是给陛下做事,可九边呐,私底下也少不了明争暗斗,个个都卯足了力气想要压对方一头。”
“这回季松到了大同,又顶着我小儿子的名头,肯定少不了人想给他下马威,好挫挫他的威风,也压一压我的面子。”
“我不担心他没法招架。那是我儿子,在我手底下养了好几年,我找人教他武功兵法,又给他找了许多同龄人一同长大,那群人都是他的臂膀。倘若他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倒也不配做我的儿子。”
“只是那孩子性子狠辣,我怕他收拾对方时手段太狠,无端得罪了人,给自己招来麻烦。”
“强龙不压地头蛇。我在辽东,他在大同,我鞭长莫及,帮不了他……”
“所以,我要你过去,多少劝着些他,别让他军法太苛,免得日后被人使了绊子。”
话说到这里,季侯爷一双眼睛直直地望着沈禾,虽说话语温和,语气里却满是不容拒绝的意味——
这丫头心软,何况沈家人留在京城,于季侯爷来说,正好是拿捏沈禾的软肋,也不怕她去了心有怨怼,故意挑唆季松生事。
话虽如此,可看着险些泪盈于眶的沈禾,季侯爷心头还是有些不痛快。
瞧瞧季松把她惯成了什么样子!
明明为人妇,男人的吃穿用度全不用她操心就是了,还要男人整天照顾着她;这会儿男人离了京城、到了边境,她倒好,羡慕着京城里的繁华,不肯离开京城去陪男人。
要不是季松临行前三令五申,季侯爷真想给她个教训看看;偏偏他确实要用到沈禾——
此番季松陡然到了大同,肯定有人给他下马威,他肯定也要杀鸡儆猴。
倘若沈禾在,季侯爷便不担心他出手太狠;可沈禾要是不在……
为着这事,季侯爷也不好把事情做太绝,只看着她沉声道:“当然,我说了,这不是吩咐,是请求。”
“倘若你执意不肯,我也不会强迫你。”
“毕竟,有你在他身边,他行事自然会收敛些。”
“你们以后有的是相处的时间,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不过——”
“我愿意去,只是……”沈禾抹了把眼泪,抬头望着季侯爷:“我愿意陪着他,只是我根本活不久……”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我多活一天都是赚,我……我活着自然能陪着他,可我要是死了呢?”
上次回了家,周夫人说那庸医是个卖丹药的,让她别信,她假装信了。
可之前她瞒着母亲与季松吵架的事情,某次去找母亲,分明听见了母亲的啜泣声。
母亲说她寿命不长,既然喜欢季松,那就该回到季松身边,过一天开心一天。
实际上又哪里需要别人说呢?她这副身体,一天不吃饭就容易发热,想也知道不是什么长寿的人。
季侯爷万万没想到沈禾会是这意思,毕竟季侯爷生来身强体壮,父亲虽然早死,但那是战死沙场,自家叔叔伯伯里头但凡没有战死,那肯定寿命不短。
可是……
季侯爷认认真真地打量着沈禾。
这孩子个头不算矮,但确实瘦弱。如今还好些了,脸上、身上都有些肉,先前他第一次见到沈禾的时候,还疑心他儿子什么时候有了喜欢童女的怪癖,毕竟当时她身段平坦干瘪得像个搓衣板,不看脸都分不清前后。
这么一副身体,瞧着确实不像个能长寿的。
可季松刚到大同的行为肯定很重要。头开好了,以后的事情就事半功倍。
季侯爷想了想,斟酌问道:“你……你慢些去,一日的路程分成两天走,能不能受住?”
沈禾连连点头,也不说话,只是不住地落泪。
季侯爷叹息一声:“好孩子,过来给爹磕个头……日后在京城里,莫说你的父母,就连你身边原来的那个丫头,都没人敢欺负。”
“爹让怀义陪你过去。怀义稳重,肯定不会让你出事。”
沈禾果然走了过去。给长辈磕头并不是什么难堪的事情,被季侯爷扶起来也并没有多想,直到季侯爷把个瓶子拍在了她手中。
沈禾愣怔地望着手中的瓶子。白瓷的瓶子、红布的塞,两寸高的样子,看着像个药瓶。
“爹这是……”沈禾皱眉望着季侯爷,有些说不出话来。
倘若是金疮药一类的东西,哪里用季侯爷费心给她?倘若不是金疮药,那又该是什么东西?
季侯爷神色不变:“这是迷药。”
“到了大同,倘若季松行事偏激,你能劝就劝;实在劝不下,给他吃了这个,他自然就做不出什么来了。”
沈禾眉头越皱越紧,她紧紧握着瓷瓶,瓷瓶硌得她手心生疼。
沈禾想砸了瓷瓶,可她明白,季侯爷既然把她叫到了这里、又把瓷瓶交给了她,就绝对不会允许她毁了迷药。
想了想,沈禾轻声叹息:“爹,儿媳愚见,觉得子劲并非是外人口中的莽夫。他有勇有谋,也一门心思护着侯府;昔日父亲回京,就是子劲摔断了胳膊,借着表忠心的机会,请陛下将父亲召回了京城。”
“何况——何况倘若我下了迷药,子劲以后会对我设防,恐怕我再不能劝诫他。爹,儿媳认为,迷药,并没有必要。”
说着,沈禾轻轻将瓷瓶放到了桌面上:“这瓶药,我用不上。”
“不必担心季松伤你,”季侯爷只当沈禾是担心季松报复她:“有李斌在,季松伤不了你。”
沈禾本就皱紧的眉心,顿时拧了起来。她想了好久,才颤抖着声音问:“儿媳斗胆,想问一问——李斌是不是,是不是一直在监视子劲?”
“不算监视,”季侯爷神色如常:“出了事情,他会向我禀告几句而已。”
“你到了大同,要是迷药不够,就去找李斌要,他会给你。”
沈禾沉默良久,还是坚持道:“子劲并不偏激。这瓶药,我用不上。”
季侯爷抬眼望了沈禾良久,终于苦笑着叹息起来:“……你不懂季松。”
“你只知道季松对你好,你却不知道,季松四岁就差点杀了人。”
沈禾瞬间睁大了眼睛。她想了想轻声问:“请爹说得详细些。”
“……他四岁,和人闹了矛盾,就打了起来,”季侯爷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小孩子嘛,打打闹闹也伤不了对方,大家都没在意;后来才发现他把人家的头摁到了水桶里,要活活淹死对方。”
“四岁啊,四岁的孩子就这么狠毒,你要我怎么放心?”
“我是他亲爹。若非万不得已,我也不愿意伤他。”
季侯爷的声音越发疲惫。沈禾低头望着威名在外的宁远侯,看着他头上的白发、看着他面上的后怕,方才到了口边的那句,季松为何伤人,便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了。
许久后,沈禾慢慢拿起了瓷瓶,声音低的像一阵薄雾:“儿媳知道了。”
“请爹放心,儿媳保证,子劲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来。”
季侯爷没说话,只摆了摆手让她离开。
收拾东西并不用沈禾费心,她只是将身旁的丫头都叫了过来,问她们愿不愿意陪她去大同。
愿意去的,沈禾自然顾念着她的情意;不愿意去的,沈禾也准备好了礼物,让她们回沈家帮她照顾父母,或者帮她看着穗儿。
几个丫头倒是都愿意去,但沈禾没同意,一则一路颠簸并不好受,季松是她的夫君,又不是旁人的夫君,没必要跟着她一起吃苦;二则出去一趟不容易,也不好带太多的人过去。
最后沈禾只带了田田过去。田田不是家生子,只是打小遭了饥荒,没了父母,被人牙子卖到了沈家;不跟着沈禾,她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何况李润也跟着季松去了大同。
就这么说定之后,几人一并帮着沈禾打包行李。
除开上年置办的几件冬衣外,沈禾将钱匣子里的银票全部取了出来,其余东西倒是没拿。
等东西收拾好后,季怀义也到了。
季怀义为人稳重,也很懂得避嫌。他并没有进院子,只站在院门口请侍卫过去通报一句,随后直挺挺地等在一旁,一句怨言也没有。
一行人就这么上了路。
沈禾只出过一次远门,那就是前两年去辽东。因着是跟着商队前行,而车队里装满了货物,所以赶路的速度并不快,沈禾还能招架得住;这回只带了些书籍行李,赶路的速度便快了许多,短短三天过后,沈禾便难受得吃不下东西了。
可是她记挂着季松,唯恐耽误了行程,也不对旁人说,只有田田担心地忧形于色。
便被季怀义发现了。
赶了三天路之后,季怀义特意找了间客栈休整了一下。说是休整,其实就是让沈禾吃点可口的东西、好好洗个澡歇一歇。
第92章
虽说现在稍微体面些的人家,晚辈都要日日给长辈请安,但一则季家是武将世家,家中人多事杂,对这事反倒不是太在意,并不要求晚辈日日都来请安,隔上个五天去拜会一次就好;二则沈禾实在体弱,季松又一早放出话来,说他要沈禾伺候他。
怎么个伺候法,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季侯爷的夫人早就去世了,小妾虽然有几位,却也没有管家的权限,因此季侯爷早就免了沈禾的请安,每月初一十五去看看长辈也就是了。
也因此,季侯爷与沈禾每次见面,总少不了说些事情,这回也不例外。
季侯爷端起茶盏喝了一口,眼见小儿媳妇眉眼间全是疲倦,想了想道:“这回季松去大同,并不是为了传话,而是在那里谋了个官职,少说也要待上个三五年。”
沈禾登时抬起头来:“有这回事?”
“儿媳愚钝,未曾听子劲提起过。”
“你当然没听过,”季侯爷便笑了:“他有心瞒着你,你怎么能知道?”
有心瞒着她?沈禾越发不解了,忽然听季侯爷笑了:“现在天气冷了,那孩子知道你体弱,不愿意你车马劳顿,所以要你留在京城。”
“他的意思是,来年春天过完前,不想你动身;至于这半年里,你是想住在季家,还是想住在沈家,他都随你。”
沈禾慢慢皱起了眉头:“我——”
“不必说,我知道季松的意思,”季侯爷笑了:“那孩子走前三令五申,我自然要顺着他的意思。如今季松不在家里,你回沈家,我自然叫人把你送过去,免得让别人误会了,觉得你是被休弃了。”
沈禾眼睛有些热。季松做事确实妥当,一点不给她留麻烦,闻言低声道:“多谢爹爹厚爱,但我想留下来孝敬爹爹,也好免去子劲的后顾之忧。”
“不用你留下来孝敬,”季侯爷放下茶盏。他面容严肃起来,无端显得威严吓人:“沈丫头,爹要你去大同,好生陪着季松。”
沈禾有些吃惊,她道:“……儿媳自然听从爹爹的吩咐。”
方才她顺着季侯爷的意思,在回沈家与留在侯府中选择了后者,却忘了季松才是季侯爷的亲生儿子,季侯爷自然愿意让她去照顾季松。
“不是吩咐,是请求,”季侯爷面色温和了些:“季松那孩子打小没求过我什么,这回临走前,他求了我好久,让我好好照顾你。”
“本来嘛,我不该出尔反尔,毁了答应他的事情。”
“可那孩子到了大同,肯定有许多这样那样的不便。”
“我不是说吃穿住行那样的小事。季松不娇气,不会因为这事难受。”
“只是军营里多的是刺头和兵油子,我又生在辽东,几十年里打出了些名望。”
“虽说都是都是给陛下做事,可九边呐,私底下也少不了明争暗斗,个个都卯足了力气想要压对方一头。”
“这回季松到了大同,又顶着我小儿子的名头,肯定少不了人想给他下马威,好挫挫他的威风,也压一压我的面子。”
“我不担心他没法招架。那是我儿子,在我手底下养了好几年,我找人教他武功兵法,又给他找了许多同龄人一同长大,那群人都是他的臂膀。倘若他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倒也不配做我的儿子。”
“只是那孩子性子狠辣,我怕他收拾对方时手段太狠,无端得罪了人,给自己招来麻烦。”
“强龙不压地头蛇。我在辽东,他在大同,我鞭长莫及,帮不了他……”
“所以,我要你过去,多少劝着些他,别让他军法太苛,免得日后被人使了绊子。”
话说到这里,季侯爷一双眼睛直直地望着沈禾,虽说话语温和,语气里却满是不容拒绝的意味——
这丫头心软,何况沈家人留在京城,于季侯爷来说,正好是拿捏沈禾的软肋,也不怕她去了心有怨怼,故意挑唆季松生事。
话虽如此,可看着险些泪盈于眶的沈禾,季侯爷心头还是有些不痛快。
瞧瞧季松把她惯成了什么样子!
明明为人妇,男人的吃穿用度全不用她操心就是了,还要男人整天照顾着她;这会儿男人离了京城、到了边境,她倒好,羡慕着京城里的繁华,不肯离开京城去陪男人。
要不是季松临行前三令五申,季侯爷真想给她个教训看看;偏偏他确实要用到沈禾——
此番季松陡然到了大同,肯定有人给他下马威,他肯定也要杀鸡儆猴。
倘若沈禾在,季侯爷便不担心他出手太狠;可沈禾要是不在……
为着这事,季侯爷也不好把事情做太绝,只看着她沉声道:“当然,我说了,这不是吩咐,是请求。”
“倘若你执意不肯,我也不会强迫你。”
“毕竟,有你在他身边,他行事自然会收敛些。”
“你们以后有的是相处的时间,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不过——”
“我愿意去,只是……”沈禾抹了把眼泪,抬头望着季侯爷:“我愿意陪着他,只是我根本活不久……”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我多活一天都是赚,我……我活着自然能陪着他,可我要是死了呢?”
上次回了家,周夫人说那庸医是个卖丹药的,让她别信,她假装信了。
可之前她瞒着母亲与季松吵架的事情,某次去找母亲,分明听见了母亲的啜泣声。
母亲说她寿命不长,既然喜欢季松,那就该回到季松身边,过一天开心一天。
实际上又哪里需要别人说呢?她这副身体,一天不吃饭就容易发热,想也知道不是什么长寿的人。
季侯爷万万没想到沈禾会是这意思,毕竟季侯爷生来身强体壮,父亲虽然早死,但那是战死沙场,自家叔叔伯伯里头但凡没有战死,那肯定寿命不短。
可是……
季侯爷认认真真地打量着沈禾。
这孩子个头不算矮,但确实瘦弱。如今还好些了,脸上、身上都有些肉,先前他第一次见到沈禾的时候,还疑心他儿子什么时候有了喜欢童女的怪癖,毕竟当时她身段平坦干瘪得像个搓衣板,不看脸都分不清前后。
这么一副身体,瞧着确实不像个能长寿的。
可季松刚到大同的行为肯定很重要。头开好了,以后的事情就事半功倍。
季侯爷想了想,斟酌问道:“你……你慢些去,一日的路程分成两天走,能不能受住?”
沈禾连连点头,也不说话,只是不住地落泪。
季侯爷叹息一声:“好孩子,过来给爹磕个头……日后在京城里,莫说你的父母,就连你身边原来的那个丫头,都没人敢欺负。”
“爹让怀义陪你过去。怀义稳重,肯定不会让你出事。”
沈禾果然走了过去。给长辈磕头并不是什么难堪的事情,被季侯爷扶起来也并没有多想,直到季侯爷把个瓶子拍在了她手中。
沈禾愣怔地望着手中的瓶子。白瓷的瓶子、红布的塞,两寸高的样子,看着像个药瓶。
“爹这是……”沈禾皱眉望着季侯爷,有些说不出话来。
倘若是金疮药一类的东西,哪里用季侯爷费心给她?倘若不是金疮药,那又该是什么东西?
季侯爷神色不变:“这是迷药。”
“到了大同,倘若季松行事偏激,你能劝就劝;实在劝不下,给他吃了这个,他自然就做不出什么来了。”
沈禾眉头越皱越紧,她紧紧握着瓷瓶,瓷瓶硌得她手心生疼。
沈禾想砸了瓷瓶,可她明白,季侯爷既然把她叫到了这里、又把瓷瓶交给了她,就绝对不会允许她毁了迷药。
想了想,沈禾轻声叹息:“爹,儿媳愚见,觉得子劲并非是外人口中的莽夫。他有勇有谋,也一门心思护着侯府;昔日父亲回京,就是子劲摔断了胳膊,借着表忠心的机会,请陛下将父亲召回了京城。”
“何况——何况倘若我下了迷药,子劲以后会对我设防,恐怕我再不能劝诫他。爹,儿媳认为,迷药,并没有必要。”
说着,沈禾轻轻将瓷瓶放到了桌面上:“这瓶药,我用不上。”
“不必担心季松伤你,”季侯爷只当沈禾是担心季松报复她:“有李斌在,季松伤不了你。”
沈禾本就皱紧的眉心,顿时拧了起来。她想了好久,才颤抖着声音问:“儿媳斗胆,想问一问——李斌是不是,是不是一直在监视子劲?”
“不算监视,”季侯爷神色如常:“出了事情,他会向我禀告几句而已。”
“你到了大同,要是迷药不够,就去找李斌要,他会给你。”
沈禾沉默良久,还是坚持道:“子劲并不偏激。这瓶药,我用不上。”
季侯爷抬眼望了沈禾良久,终于苦笑着叹息起来:“……你不懂季松。”
“你只知道季松对你好,你却不知道,季松四岁就差点杀了人。”
沈禾瞬间睁大了眼睛。她想了想轻声问:“请爹说得详细些。”
“……他四岁,和人闹了矛盾,就打了起来,”季侯爷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小孩子嘛,打打闹闹也伤不了对方,大家都没在意;后来才发现他把人家的头摁到了水桶里,要活活淹死对方。”
“四岁啊,四岁的孩子就这么狠毒,你要我怎么放心?”
“我是他亲爹。若非万不得已,我也不愿意伤他。”
季侯爷的声音越发疲惫。沈禾低头望着威名在外的宁远侯,看着他头上的白发、看着他面上的后怕,方才到了口边的那句,季松为何伤人,便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了。
许久后,沈禾慢慢拿起了瓷瓶,声音低的像一阵薄雾:“儿媳知道了。”
“请爹放心,儿媳保证,子劲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来。”
季侯爷没说话,只摆了摆手让她离开。
收拾东西并不用沈禾费心,她只是将身旁的丫头都叫了过来,问她们愿不愿意陪她去大同。
愿意去的,沈禾自然顾念着她的情意;不愿意去的,沈禾也准备好了礼物,让她们回沈家帮她照顾父母,或者帮她看着穗儿。
几个丫头倒是都愿意去,但沈禾没同意,一则一路颠簸并不好受,季松是她的夫君,又不是旁人的夫君,没必要跟着她一起吃苦;二则出去一趟不容易,也不好带太多的人过去。
最后沈禾只带了田田过去。田田不是家生子,只是打小遭了饥荒,没了父母,被人牙子卖到了沈家;不跟着沈禾,她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何况李润也跟着季松去了大同。
就这么说定之后,几人一并帮着沈禾打包行李。
除开上年置办的几件冬衣外,沈禾将钱匣子里的银票全部取了出来,其余东西倒是没拿。
等东西收拾好后,季怀义也到了。
季怀义为人稳重,也很懂得避嫌。他并没有进院子,只站在院门口请侍卫过去通报一句,随后直挺挺地等在一旁,一句怨言也没有。
一行人就这么上了路。
沈禾只出过一次远门,那就是前两年去辽东。因着是跟着商队前行,而车队里装满了货物,所以赶路的速度并不快,沈禾还能招架得住;这回只带了些书籍行李,赶路的速度便快了许多,短短三天过后,沈禾便难受得吃不下东西了。
可是她记挂着季松,唯恐耽误了行程,也不对旁人说,只有田田担心地忧形于色。
便被季怀义发现了。
赶了三天路之后,季怀义特意找了间客栈休整了一下。说是休整,其实就是让沈禾吃点可口的东西、好好洗个澡歇一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