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嫁入侯府后 第27节
如是想着,季松轻轻打着衣袖上的灰尘——那是方才李斌握过的地方。打完了灰尘,季松一声低笑:“是么?”
“放任夫人去见男人,李斌,你很好啊——既然看不住人,那你就养马去吧。”
李斌面上的笑一下子就消失了。
养马可累了,不仅要照顾它们吃喝,还要打扫马厩、给马儿洗澡,能把人给生生累死。
“咳五哥你别误会夫人啊,”李斌立刻服软:“那男人是夫人的朋友不假,但夫人出去不是为了见他,而是为了给五哥打造礼物——五哥,你想不想知道夫人要送五哥什么东西啊?”
季松一听就明白沈禾要送他兵器了——打造么,后头跟的不是武器、就是首饰。他一个男人,又素来不在乎穿戴,沈禾一定是要送他兵器。想着季松微微笑了——他夫人确实冰雪聪明,知道他喜欢什么,送的礼物也合他的心意。
至于送他什么兵器……季松懒洋洋道:“不想知道。”
“下回再搞这些咋咋呼呼的东西——李斌,那你就养马去。”
礼物礼物,最重要的就是惊喜。既然他夫人瞒着他,那他只当不知道就是了。
第30章
给季松准备的礼物敲定了,沈禾便卸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总算把季松送她的耳环给还过去了;虽说这对刀剑比不过季松送的耳环贵重,但是——但谁让她出身商户呢,她穷啊,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反正她送的东西,季松要是喜欢她,她就算送张白纸季松都会开心;季松要是不喜欢她,就算她把全部身家都当了、给他送礼物,季松照样看不过眼。
想着沈禾懒洋洋地坐在桌案后看书。她姿势随意,两腿盘膝坐着,一只手肘搁在桌案上、手掌撑着脸,斜斜握着书看着;她这个姿势,季松进来时就只看见了她的侧脸。
沈禾是鹅蛋脸,一侧就显得脸小了一圈,也越发显得眉眼修长漆黑,映着她雪白细腻的肌肤分外出彩。季松一看,走路的动作就慢了下来,越发觉得看不够了。
这丫头……不看身段的时候,还真是能把他给迷住;至于身段……再给她找几个厨子吧,这丫头总是不爱吃饭,真够让他头疼的。
从门口到桌案不过几步远的路程,季松硬生生走了好久。他走到沈禾面前,隔着桌案坐在了沈禾面前,也学着她的姿势用手肘撑着脸;他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望着沈禾,所以沈禾好久后才发现他,看见他的时候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没多久,”季松勾唇笑了:“苗儿怎么不戴耳坠儿?”
这丫头人好看,可是不爱打扮,平常送了她好多首饰,可她不常穿用,季松总觉得有些可惜,可惜她那样的姿容,打扮起来肯定光彩照人。
“耳坠儿啊,”沈禾笑了笑:“太贵重了,等什么时候需要见人了再戴吧。”
“哪儿贵重啊,”季松不高兴了:“送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你要是觉得需要见人,那再弄点不就好了?”
“别别别,”沈禾一迭声地拒绝。她慢慢放下了书,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耳坠儿太重了,我戴着耳朵疼。”
她这么一说,季松就凝神去看她的耳朵,果然瞧见她耳朵有些红肿;看了一眼,季松伸手上去摸了摸,察觉到她耳朵依旧柔软,方才放下心来:“这样啊,下回弄点轻巧的耳坠儿。”
沈禾想说不必破费了,又听见季松问她:“你不喜欢戴首饰,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首饰太重?”
沈禾望他一眼,忽然泄了气趴在桌案上,脸蛋儿紧紧压在手臂上:“是啊。”
“你整天说我懒,我哪儿那么懒啊,这不是身体就这样、我怎么可能像你那样风风火火的啊?”
“那些首饰不是金的、就是银的,一个比一个沉;上头又镶嵌着珍珠、宝石什么的,那一个挑心就一两多的金子,一整副头面下来要好几斤呢,我戴起来脑袋疼。”
沈禾侧着脸不看季松,季松忍不住笑了,笑着笑着又抬手给她捏了捏脖子。
她脖子又细又长,瞧着好看,但确实顶不住那么重一副头面;想了想,季松又道:“听说点翠漂亮又轻巧,你要是不喜欢金银做的首饰,要不,我给你——”
“别,”季松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禾给打断了;她一个激灵挺直了肩背,蹙着细长的眉头看他:“你千万别,我不要那个——”
“点翠啊,好看是好看,可点翠是从活着的翠鸟身上取下来羽毛贴在首饰上头,一只翠鸟身上只有一点*点羽毛能用,这个太伤天和,我不要。”
季松眼珠子转了转:“你喜欢。”
女孩子喜欢首饰本就正常,何况要是没有了解过,她怎么那么清楚点翠该怎么做?
她要是喜欢,那他就给她弄来——天生万物,本就应该为人所用;区区几只鸟儿就能换她开心,还能免除了她的痛苦、让她舒舒服服地打扮给他看,实在是很值。
“你不准给我弄,”沈禾眉头皱的更紧,她两手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不喜欢——那东西太造孽了,你要是给我弄过来了,我看到的不是华光璀璨的首饰,而是一只只枉死的鸟儿,我看了会不舒服。”
见季松没有说话的意思,沈禾抿了抿嘴:“你要是想看我盛装的样子,我可以打扮给你看,但是你不要弄那些点翠首饰给我,好不好?”
季松掀了掀眼皮看她,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蛋儿——
她这会儿慌张着,眉头都皱了起来,可越发显得她眉峰如蹙、眼波如水;再衬着肉肉的脸蛋儿与小小的嘴……她这副样子实在好看,像一只撒娇的狸奴,沾得他整座房间都软乎乎、懒洋洋的,害得他也想窝在屋子里,管它外头是雪虐风饕还是风和日丽,他都不想出门,只想抱着她逗她、亲她,看她嬉笑怒骂的样子。
可季松不说话,沈禾越发害怕了。她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说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见啊?”
“听见了,”季松拖长了声音回她,拇指轻轻抿着她的嘴——
她嘴有些小,脸上也有些肉;这无损她的美貌,反倒给她增添了几分亲和与娇嗔。季松最爱她的嘴,小且红润,亲起来柔软极了。想着季松忍不住逗她:“苗儿,咱们养一只猫吧?”
“啊?”沈禾不明白季松的意思,她想了想道:“好啊,养猫就养猫,但是你不要想着再弄那些点翠的首饰了,好吧?”
“好,”季松心头越发痒了,他拇指轻轻抚摸着她的嘴:“我就知道苗儿喜欢——那猫咪喵喵地叫,干脆就叫喵喵吧?这样咱家就有两只苗苗了。”
“……”沈禾望他一眼,忽地一把打落了他的手:“不准养!”
季松大笑起来。想了想,他点了点头:“好,养对兔子好了。”
先前她见了那副耳坠儿就喜笑颜开,但是又不喜欢金银之物,想来是喜欢兔子了。
沈禾果然点了点头。季松心头软如春水,站起身来又朝她伸出了手:“来来来,起来吃饭。”
“虽说没了银苗,但响菜倒是日日有的,你多吃点。”
沈禾慢慢红了脸颊——她怎么总爱吃一些发出声响的食物啊?真让人难堪。
次日季松果然让人提了两只兔子过来。兔子还没有满月,沈禾疑心这俩兔子生下来还没几天。这俩兔子只有沈禾手掌大,雪一样白绒绒的一团,粉红的耳朵朱红的眼,因着刚来,俩兔子怯生生地缩在一边,沈禾看了它们好几次,都没有看到它们站起来的样子。
说起来沈禾很小就想养兔子了,兔子倒也不是什么贵重的动物,但爹娘总说兔子不干净,她只好将这份喜欢埋在心底;这会儿有了兔子,她兴致勃勃地戳着兔子,把兔子脊背上光滑的皮毛戳出了好几个小坑,又一次次把皮毛理顺了,一人两兔玩得不亦乐乎,忽然听见了李斌的声音。
李斌是季松的老手下了,做事自然妥当;两人离得远远的,李斌就扬声叫沈禾了;沈禾听见声音就放下兔子站了起来:“怎么了?”
离沈禾还有十几步远的时候,李斌就停住了脚步。他笑了:“夫人,有人要见您,说是您的堂妹。”
这人没有递上请帖,也没有事先预约过,门房自然不可能让人进来;可她自称是沈禾的堂妹,门房知道季松对沈禾的看重,当下也不敢耽搁,直接告诉了李斌;而李斌呢,他虽然也没有见过对方,但看了一眼就看出那人和沈禾的相似来了,当即就来禀告沈禾了。
沈禾闻言皱起了眉头。想了想,她道:“请她进来吧。”
“不过,侯府里头有规矩,要见人一定要事先送来请帖,得到回复后才能进来。我也不好坏了侯府的规矩——以后她再来,也一定要这么做。”
李斌一听就懂了——这俩人关系恐怕不太好;先前季松可和门房打过招呼,说倘若沈长生他们来找沈禾,一定要客客气气地把人请过去;这会儿沈禾还讲规矩,看来还没近到能讲情意的地步。
李斌说好,当即转身去门口接人了;沈禾抬头叹了口气,让人照看着兔子,自己去洗手换衣裳了。
沈妙真是故意这时候来堵她的。
现在虽然是上午,但马上到了午饭的时间,可见沈妙真是掐着点来的——午饭时候堂妹造访,沈禾总不能把人给打了出去。
可这人……沈禾忍不住叹气,索性让田田去厨房说了一句,让厨房多弄几个菜出来。
见了面肯定要寒暄几句,何况两人关系尴尬;就这么尴尬着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厨房便让人送菜过来了,沈禾也松了口气:“时间不早了,吃饭吧,咱们边吃边聊。”
妙真也应了。
厨房送来的饭菜很丰盛。也不知道是不是沈禾的错觉,她最近发现厨房的菜是越来越好吃了;刚刚嫁进侯府的时候,这里的饭菜又咸又油,她不是根本吃不下去,就是要端一碗白水,把菜色在白水里过了一遍,才能勉强吃下没什么味道的饭菜;可到了现在,不说那些新奇的菜色,沈禾每次都能吃到几样喜欢的菜,而且这些菜色出现的频率也很高。
譬如前些日子的银苗,这些日子的响菜。
银苗是没有长成的嫩藕,只有指头粗细,里头没有讨厌的藕丝,吃起来又脆又嫩;响菜听说是芦笋,削了皮晒干后收好,等要吃的时候,再把芦笋干泡开,嚼起来十分清脆。沈禾自幼口淡,不爱吃那些浓油赤酱的菜色,爱吃这些鲜嫩清脆的素菜。
银苗是时令菜,响菜却是干菜;近来已经没有了银苗,可响菜却每天都有。
不过这回,沈禾瞧着响菜,倒有些下不了筷子了——
响菜吃起来咔嚓有声。在饭桌上弄出声音来,实在是不礼貌的事情。倘若是以前,沈禾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可现在她和妙真的关系,属实是有些尴尬。
沈长好与沈长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对于那些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要有人读书科考支撑门户,也要有人赚钱养家操持家务,因此很多人家里,儿子们便默契地分了工:有读书天赋的去读书,没有读书天赋的去经商,彼此互相扶持着,好把日子越过越红火。
沈长好是那个有天赋的,沈长生却从小去经商。沈长好读书到四十三岁,终于金榜题名;可他名次不靠前,是同进士出身。年龄大、名次又不靠前,他的仕途自然艰难,再加上本朝俸禄素来微薄,沈长好自然养不起家眷,索性让妻儿在苏州老家,和沈长生他们一家共同生活。
旁人伸手要钱总是有些难堪,可沈长好家人一直有些怪异的自负在,这自负在沈长好金榜题名时达到了顶峰,又在沈长好薪俸微薄、让家人留在苏州后越发扭曲,两家人的关系便总有一些微妙在——既要拿沈长生的钱花销,又要自矜身份、隐晦地嘲弄他商人出身,沈长好是怎么想的,沈禾不知道,但她知道父亲沈长生总是有些不痛快,为此没少和兄长嫂子起冲突。
倘若只是如此倒也罢了,问题出在了沈禾身上。
沈禾貌美。沈长生与周夫人容貌都不差,沈禾更是会生会长,只挑了俩人的优点长,自小就显示出了惊人的美貌。这美貌……沈长生见了不过是自豪,又痛惜于女儿的体弱,沈长好却把她当作了一样讨好别人的工具。
譬如当初苏州巡抚的公子看上了她,沈长生执意不从,为此被使了许多绊子;而沈长好却默许了,写信给弟弟,让侄女嫁给声名狼藉却家世显赫的巡抚公子。
那一回,沈长生与沈长好几乎撕破了脸,最后又以沈长好的服软告终。
可沈长好服软,不是为了侄女的终身幸福,而是为了盛羽。
盛羽是苏州有名的才子。机缘巧合之下,沈禾帮了他一次,又借着请他抄书的名义,与他认识了几年。两人虽说没有什么过分的举止,但按着沈长生的心思,是想要让女儿嫁给盛羽的,一则为他容貌出众、才学也高,二则为他家世寒微,女儿嫁过去也不会受委屈。
可沈长好也看中了盛羽。他想得深些,觉得侄女体弱,恐怕不是什么长寿的人,等侄女没了,再让自己的女儿嫁过去,如此就能紧紧拴住盛羽。
恰巧自己的女儿妙真比沈禾小四岁,恰巧妙真也自幼住在苏州、和盛羽认识,沈长好便把主意打到了妙真身上。
可为人父亲,谁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被兄长当作一个笼络才子的死人?沈长生气急,又因着昔日巡抚公子几乎要强娶沈禾,索性来了一招釜底抽薪,干脆带着家小一并到京城生活来了。
沈长好不痛快,借着酒醉训斥了沈长生几句;沈长生便冷笑起来,说反正沈长好高升为正四品的鸿胪寺少卿,想来也该有人来孝敬他老人家,他再也不用自己出钱供养,不如直接与他这个弟弟断了关系。
沈长好便清醒过来。鸿胪寺少卿虽然是正四品,可不是工部户部那样的肥差,他也清楚自己才干年龄都不占优势,想来仕途再也难有升迁,便几句话将此事糊弄了过去,此后兄弟两人维持着表面上的和谐。
直到去年,妙真哭着闹着要嫁给盛羽。
沈长生勃然大怒——自己经商养家、供养兄长也就罢了,可自己给女儿挑选的如意郎君,如何又要被兄长的女儿夺走?
当时沈长生就要带女儿回老家同盛羽完婚,可妙真大哭大闹,几次将绳子抛到了房梁上,沈长好唯恐女儿出了什么事情,于是一面劝慰女儿、一面安抚弟弟,不住地说妙真只是在赌气、不会抢沈禾的夫婿,到了最后,他四指朝天发了个毒誓,说倘若妙真一心要抢盛羽,那么妙真一定死在沈禾前头。
兄长发了毒誓,沈长生不由得心软起来。两人商量了许久,确定了妙真只是赌气,于是想了个法子——
把两个女孩分开。刚巧沈长生要去辽东倒腾一批货物,让他带着沈禾去避暑散心,沈长好在京城说服女儿。
两人对妙真的看法是对的,奈何途中出了个变故——
沈长生父女遇到了季松,季松一眼就看中了沈禾,没多久就强行将沈禾娶到了家中。
对这事沈长生痛彻心扉,几乎与兄长一家断了联系;若非怕自己家境寒微、沈禾嫁入侯府后受了欺负,沈长生与沈长好怕是要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了。
作为这桩婚事的罪魁祸首,妙真之后倒是再也没有到过沈长生家中,连带着沈禾与妙真也许久未见。
虽说如今沈禾同季松关系不差,可沈禾一直觉得季松娶她是见色起意,嫁过来时做好了委曲求全的准备;既然吃了这么多的苦,沈禾对妙真自然也有些怨怼。这些怨怼不好放在明面上,可到底压在心头。
想了想,沈禾到底还是夹了一筷子响菜送进口中。
咀嚼响菜时,咔嚓咔嚓的响声回荡在餐厅内,沈禾自认这算是自己下的逐客令,妙真也确实放下了筷子。
可妙真苦笑了起来。她直勾勾望着沈禾:“堂姐——听说五公子对堂姐很是爱惜。”
“哦,”沈禾应了一声,对妙真并没有什么好脸色:“或许吧,这是我的福气。”
“五公子……真的很爱惜堂姐,”妙真眼睛慢慢扫过桌子上的饭菜,又慢慢看着沈禾,眼睛里满是艳羡:“堂姐知不知道,这道响菜是怎么来的?”
“放任夫人去见男人,李斌,你很好啊——既然看不住人,那你就养马去吧。”
李斌面上的笑一下子就消失了。
养马可累了,不仅要照顾它们吃喝,还要打扫马厩、给马儿洗澡,能把人给生生累死。
“咳五哥你别误会夫人啊,”李斌立刻服软:“那男人是夫人的朋友不假,但夫人出去不是为了见他,而是为了给五哥打造礼物——五哥,你想不想知道夫人要送五哥什么东西啊?”
季松一听就明白沈禾要送他兵器了——打造么,后头跟的不是武器、就是首饰。他一个男人,又素来不在乎穿戴,沈禾一定是要送他兵器。想着季松微微笑了——他夫人确实冰雪聪明,知道他喜欢什么,送的礼物也合他的心意。
至于送他什么兵器……季松懒洋洋道:“不想知道。”
“下回再搞这些咋咋呼呼的东西——李斌,那你就养马去。”
礼物礼物,最重要的就是惊喜。既然他夫人瞒着他,那他只当不知道就是了。
第30章
给季松准备的礼物敲定了,沈禾便卸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总算把季松送她的耳环给还过去了;虽说这对刀剑比不过季松送的耳环贵重,但是——但谁让她出身商户呢,她穷啊,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反正她送的东西,季松要是喜欢她,她就算送张白纸季松都会开心;季松要是不喜欢她,就算她把全部身家都当了、给他送礼物,季松照样看不过眼。
想着沈禾懒洋洋地坐在桌案后看书。她姿势随意,两腿盘膝坐着,一只手肘搁在桌案上、手掌撑着脸,斜斜握着书看着;她这个姿势,季松进来时就只看见了她的侧脸。
沈禾是鹅蛋脸,一侧就显得脸小了一圈,也越发显得眉眼修长漆黑,映着她雪白细腻的肌肤分外出彩。季松一看,走路的动作就慢了下来,越发觉得看不够了。
这丫头……不看身段的时候,还真是能把他给迷住;至于身段……再给她找几个厨子吧,这丫头总是不爱吃饭,真够让他头疼的。
从门口到桌案不过几步远的路程,季松硬生生走了好久。他走到沈禾面前,隔着桌案坐在了沈禾面前,也学着她的姿势用手肘撑着脸;他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望着沈禾,所以沈禾好久后才发现他,看见他的时候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没多久,”季松勾唇笑了:“苗儿怎么不戴耳坠儿?”
这丫头人好看,可是不爱打扮,平常送了她好多首饰,可她不常穿用,季松总觉得有些可惜,可惜她那样的姿容,打扮起来肯定光彩照人。
“耳坠儿啊,”沈禾笑了笑:“太贵重了,等什么时候需要见人了再戴吧。”
“哪儿贵重啊,”季松不高兴了:“送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你要是觉得需要见人,那再弄点不就好了?”
“别别别,”沈禾一迭声地拒绝。她慢慢放下了书,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耳坠儿太重了,我戴着耳朵疼。”
她这么一说,季松就凝神去看她的耳朵,果然瞧见她耳朵有些红肿;看了一眼,季松伸手上去摸了摸,察觉到她耳朵依旧柔软,方才放下心来:“这样啊,下回弄点轻巧的耳坠儿。”
沈禾想说不必破费了,又听见季松问她:“你不喜欢戴首饰,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首饰太重?”
沈禾望他一眼,忽然泄了气趴在桌案上,脸蛋儿紧紧压在手臂上:“是啊。”
“你整天说我懒,我哪儿那么懒啊,这不是身体就这样、我怎么可能像你那样风风火火的啊?”
“那些首饰不是金的、就是银的,一个比一个沉;上头又镶嵌着珍珠、宝石什么的,那一个挑心就一两多的金子,一整副头面下来要好几斤呢,我戴起来脑袋疼。”
沈禾侧着脸不看季松,季松忍不住笑了,笑着笑着又抬手给她捏了捏脖子。
她脖子又细又长,瞧着好看,但确实顶不住那么重一副头面;想了想,季松又道:“听说点翠漂亮又轻巧,你要是不喜欢金银做的首饰,要不,我给你——”
“别,”季松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禾给打断了;她一个激灵挺直了肩背,蹙着细长的眉头看他:“你千万别,我不要那个——”
“点翠啊,好看是好看,可点翠是从活着的翠鸟身上取下来羽毛贴在首饰上头,一只翠鸟身上只有一点*点羽毛能用,这个太伤天和,我不要。”
季松眼珠子转了转:“你喜欢。”
女孩子喜欢首饰本就正常,何况要是没有了解过,她怎么那么清楚点翠该怎么做?
她要是喜欢,那他就给她弄来——天生万物,本就应该为人所用;区区几只鸟儿就能换她开心,还能免除了她的痛苦、让她舒舒服服地打扮给他看,实在是很值。
“你不准给我弄,”沈禾眉头皱的更紧,她两手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不喜欢——那东西太造孽了,你要是给我弄过来了,我看到的不是华光璀璨的首饰,而是一只只枉死的鸟儿,我看了会不舒服。”
见季松没有说话的意思,沈禾抿了抿嘴:“你要是想看我盛装的样子,我可以打扮给你看,但是你不要弄那些点翠首饰给我,好不好?”
季松掀了掀眼皮看她,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蛋儿——
她这会儿慌张着,眉头都皱了起来,可越发显得她眉峰如蹙、眼波如水;再衬着肉肉的脸蛋儿与小小的嘴……她这副样子实在好看,像一只撒娇的狸奴,沾得他整座房间都软乎乎、懒洋洋的,害得他也想窝在屋子里,管它外头是雪虐风饕还是风和日丽,他都不想出门,只想抱着她逗她、亲她,看她嬉笑怒骂的样子。
可季松不说话,沈禾越发害怕了。她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说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见啊?”
“听见了,”季松拖长了声音回她,拇指轻轻抿着她的嘴——
她嘴有些小,脸上也有些肉;这无损她的美貌,反倒给她增添了几分亲和与娇嗔。季松最爱她的嘴,小且红润,亲起来柔软极了。想着季松忍不住逗她:“苗儿,咱们养一只猫吧?”
“啊?”沈禾不明白季松的意思,她想了想道:“好啊,养猫就养猫,但是你不要想着再弄那些点翠的首饰了,好吧?”
“好,”季松心头越发痒了,他拇指轻轻抚摸着她的嘴:“我就知道苗儿喜欢——那猫咪喵喵地叫,干脆就叫喵喵吧?这样咱家就有两只苗苗了。”
“……”沈禾望他一眼,忽地一把打落了他的手:“不准养!”
季松大笑起来。想了想,他点了点头:“好,养对兔子好了。”
先前她见了那副耳坠儿就喜笑颜开,但是又不喜欢金银之物,想来是喜欢兔子了。
沈禾果然点了点头。季松心头软如春水,站起身来又朝她伸出了手:“来来来,起来吃饭。”
“虽说没了银苗,但响菜倒是日日有的,你多吃点。”
沈禾慢慢红了脸颊——她怎么总爱吃一些发出声响的食物啊?真让人难堪。
次日季松果然让人提了两只兔子过来。兔子还没有满月,沈禾疑心这俩兔子生下来还没几天。这俩兔子只有沈禾手掌大,雪一样白绒绒的一团,粉红的耳朵朱红的眼,因着刚来,俩兔子怯生生地缩在一边,沈禾看了它们好几次,都没有看到它们站起来的样子。
说起来沈禾很小就想养兔子了,兔子倒也不是什么贵重的动物,但爹娘总说兔子不干净,她只好将这份喜欢埋在心底;这会儿有了兔子,她兴致勃勃地戳着兔子,把兔子脊背上光滑的皮毛戳出了好几个小坑,又一次次把皮毛理顺了,一人两兔玩得不亦乐乎,忽然听见了李斌的声音。
李斌是季松的老手下了,做事自然妥当;两人离得远远的,李斌就扬声叫沈禾了;沈禾听见声音就放下兔子站了起来:“怎么了?”
离沈禾还有十几步远的时候,李斌就停住了脚步。他笑了:“夫人,有人要见您,说是您的堂妹。”
这人没有递上请帖,也没有事先预约过,门房自然不可能让人进来;可她自称是沈禾的堂妹,门房知道季松对沈禾的看重,当下也不敢耽搁,直接告诉了李斌;而李斌呢,他虽然也没有见过对方,但看了一眼就看出那人和沈禾的相似来了,当即就来禀告沈禾了。
沈禾闻言皱起了眉头。想了想,她道:“请她进来吧。”
“不过,侯府里头有规矩,要见人一定要事先送来请帖,得到回复后才能进来。我也不好坏了侯府的规矩——以后她再来,也一定要这么做。”
李斌一听就懂了——这俩人关系恐怕不太好;先前季松可和门房打过招呼,说倘若沈长生他们来找沈禾,一定要客客气气地把人请过去;这会儿沈禾还讲规矩,看来还没近到能讲情意的地步。
李斌说好,当即转身去门口接人了;沈禾抬头叹了口气,让人照看着兔子,自己去洗手换衣裳了。
沈妙真是故意这时候来堵她的。
现在虽然是上午,但马上到了午饭的时间,可见沈妙真是掐着点来的——午饭时候堂妹造访,沈禾总不能把人给打了出去。
可这人……沈禾忍不住叹气,索性让田田去厨房说了一句,让厨房多弄几个菜出来。
见了面肯定要寒暄几句,何况两人关系尴尬;就这么尴尬着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厨房便让人送菜过来了,沈禾也松了口气:“时间不早了,吃饭吧,咱们边吃边聊。”
妙真也应了。
厨房送来的饭菜很丰盛。也不知道是不是沈禾的错觉,她最近发现厨房的菜是越来越好吃了;刚刚嫁进侯府的时候,这里的饭菜又咸又油,她不是根本吃不下去,就是要端一碗白水,把菜色在白水里过了一遍,才能勉强吃下没什么味道的饭菜;可到了现在,不说那些新奇的菜色,沈禾每次都能吃到几样喜欢的菜,而且这些菜色出现的频率也很高。
譬如前些日子的银苗,这些日子的响菜。
银苗是没有长成的嫩藕,只有指头粗细,里头没有讨厌的藕丝,吃起来又脆又嫩;响菜听说是芦笋,削了皮晒干后收好,等要吃的时候,再把芦笋干泡开,嚼起来十分清脆。沈禾自幼口淡,不爱吃那些浓油赤酱的菜色,爱吃这些鲜嫩清脆的素菜。
银苗是时令菜,响菜却是干菜;近来已经没有了银苗,可响菜却每天都有。
不过这回,沈禾瞧着响菜,倒有些下不了筷子了——
响菜吃起来咔嚓有声。在饭桌上弄出声音来,实在是不礼貌的事情。倘若是以前,沈禾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可现在她和妙真的关系,属实是有些尴尬。
沈长好与沈长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对于那些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要有人读书科考支撑门户,也要有人赚钱养家操持家务,因此很多人家里,儿子们便默契地分了工:有读书天赋的去读书,没有读书天赋的去经商,彼此互相扶持着,好把日子越过越红火。
沈长好是那个有天赋的,沈长生却从小去经商。沈长好读书到四十三岁,终于金榜题名;可他名次不靠前,是同进士出身。年龄大、名次又不靠前,他的仕途自然艰难,再加上本朝俸禄素来微薄,沈长好自然养不起家眷,索性让妻儿在苏州老家,和沈长生他们一家共同生活。
旁人伸手要钱总是有些难堪,可沈长好家人一直有些怪异的自负在,这自负在沈长好金榜题名时达到了顶峰,又在沈长好薪俸微薄、让家人留在苏州后越发扭曲,两家人的关系便总有一些微妙在——既要拿沈长生的钱花销,又要自矜身份、隐晦地嘲弄他商人出身,沈长好是怎么想的,沈禾不知道,但她知道父亲沈长生总是有些不痛快,为此没少和兄长嫂子起冲突。
倘若只是如此倒也罢了,问题出在了沈禾身上。
沈禾貌美。沈长生与周夫人容貌都不差,沈禾更是会生会长,只挑了俩人的优点长,自小就显示出了惊人的美貌。这美貌……沈长生见了不过是自豪,又痛惜于女儿的体弱,沈长好却把她当作了一样讨好别人的工具。
譬如当初苏州巡抚的公子看上了她,沈长生执意不从,为此被使了许多绊子;而沈长好却默许了,写信给弟弟,让侄女嫁给声名狼藉却家世显赫的巡抚公子。
那一回,沈长生与沈长好几乎撕破了脸,最后又以沈长好的服软告终。
可沈长好服软,不是为了侄女的终身幸福,而是为了盛羽。
盛羽是苏州有名的才子。机缘巧合之下,沈禾帮了他一次,又借着请他抄书的名义,与他认识了几年。两人虽说没有什么过分的举止,但按着沈长生的心思,是想要让女儿嫁给盛羽的,一则为他容貌出众、才学也高,二则为他家世寒微,女儿嫁过去也不会受委屈。
可沈长好也看中了盛羽。他想得深些,觉得侄女体弱,恐怕不是什么长寿的人,等侄女没了,再让自己的女儿嫁过去,如此就能紧紧拴住盛羽。
恰巧自己的女儿妙真比沈禾小四岁,恰巧妙真也自幼住在苏州、和盛羽认识,沈长好便把主意打到了妙真身上。
可为人父亲,谁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被兄长当作一个笼络才子的死人?沈长生气急,又因着昔日巡抚公子几乎要强娶沈禾,索性来了一招釜底抽薪,干脆带着家小一并到京城生活来了。
沈长好不痛快,借着酒醉训斥了沈长生几句;沈长生便冷笑起来,说反正沈长好高升为正四品的鸿胪寺少卿,想来也该有人来孝敬他老人家,他再也不用自己出钱供养,不如直接与他这个弟弟断了关系。
沈长好便清醒过来。鸿胪寺少卿虽然是正四品,可不是工部户部那样的肥差,他也清楚自己才干年龄都不占优势,想来仕途再也难有升迁,便几句话将此事糊弄了过去,此后兄弟两人维持着表面上的和谐。
直到去年,妙真哭着闹着要嫁给盛羽。
沈长生勃然大怒——自己经商养家、供养兄长也就罢了,可自己给女儿挑选的如意郎君,如何又要被兄长的女儿夺走?
当时沈长生就要带女儿回老家同盛羽完婚,可妙真大哭大闹,几次将绳子抛到了房梁上,沈长好唯恐女儿出了什么事情,于是一面劝慰女儿、一面安抚弟弟,不住地说妙真只是在赌气、不会抢沈禾的夫婿,到了最后,他四指朝天发了个毒誓,说倘若妙真一心要抢盛羽,那么妙真一定死在沈禾前头。
兄长发了毒誓,沈长生不由得心软起来。两人商量了许久,确定了妙真只是赌气,于是想了个法子——
把两个女孩分开。刚巧沈长生要去辽东倒腾一批货物,让他带着沈禾去避暑散心,沈长好在京城说服女儿。
两人对妙真的看法是对的,奈何途中出了个变故——
沈长生父女遇到了季松,季松一眼就看中了沈禾,没多久就强行将沈禾娶到了家中。
对这事沈长生痛彻心扉,几乎与兄长一家断了联系;若非怕自己家境寒微、沈禾嫁入侯府后受了欺负,沈长生与沈长好怕是要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了。
作为这桩婚事的罪魁祸首,妙真之后倒是再也没有到过沈长生家中,连带着沈禾与妙真也许久未见。
虽说如今沈禾同季松关系不差,可沈禾一直觉得季松娶她是见色起意,嫁过来时做好了委曲求全的准备;既然吃了这么多的苦,沈禾对妙真自然也有些怨怼。这些怨怼不好放在明面上,可到底压在心头。
想了想,沈禾到底还是夹了一筷子响菜送进口中。
咀嚼响菜时,咔嚓咔嚓的响声回荡在餐厅内,沈禾自认这算是自己下的逐客令,妙真也确实放下了筷子。
可妙真苦笑了起来。她直勾勾望着沈禾:“堂姐——听说五公子对堂姐很是爱惜。”
“哦,”沈禾应了一声,对妙真并没有什么好脸色:“或许吧,这是我的福气。”
“五公子……真的很爱惜堂姐,”妙真眼睛慢慢扫过桌子上的饭菜,又慢慢看着沈禾,眼睛里满是艳羡:“堂姐知不知道,这道响菜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