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沈长笙收集好种子,抱起兔子道:“回家吧,我想办法种出来。”
  事已至此,也找不到元凶,只能想办法把草种出来。
  萧菟摇头,眼眸还泛着水光,因为刚才折腾,皮毛有点凌乱,现在漫天雪地,小草要等到明年才能种。
  沈长笙没多解释,心里有自己的打算。
  离开前,他将兔子窝清理一番,用石块挡在洞口,防止有其他东西进去。
  一路上,萧菟都安安静静,睁着双淡红的眼睛,情绪明显不佳。
  沈长笙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布,将里面的糖给他。
  他不会说什么安慰的话,跟小兔交流也有障碍,只是将对方喜欢的记在心里,带在身上。
  萧菟看着喜欢的糖,又见沈长笙温和的神色,不那么难过了,吃了糖,爬到沈长笙肩膀上,将脑袋埋进他脖子里。
  风吹过,散落在地上的种子撒向更远处,等到明年,这里也许会长出相应的植物。
  冬日漫长,不知什么时候起,沈阿奶注意到窗口放了两个泥罐,他问小孙子,沈长笙解释种了两盆青菜。
  一盆的确是蔬菜,另外一盆却是山上带回来的草,他不好跟阿奶说。
  “这么冷的天,能种活吗?”沈阿奶疑惑。
  沈长笙道:“阿奶房间有暖炉,窗口通风又有太阳,应该可以。”
  他记得前世听一起干活的人说过,有富贵人家在冬天会弄一个暖房,专门种植新鲜蔬菜。
  沈阿奶点点头,将信将疑,不过却小心的照顾着。
  热气从暖炉扩散而出,靠近房间的温度比外面高,湿润的泥土里埋着种植,也许不知不觉中已经发芽。
  沈阿奶在家无事,除了去找黑娃阿奶说说话,就在家给盆浇浇水。
  结果没过多久,里面的东西都冒芽了。
  第一盆是常见又很好种植的蔬菜,而第二盆,沈阿奶看来半天,以她种菜一辈子的经验,也没看出是啥。
  不过小孙子那么爱护,她也没多想,一起照顾了。
  细密的水珠洒在嫩芽上,喝饱水的小草拔高几分。
  *
  沈富贵这段时间可谓是逍遥快活,他问家里要了不少银子,虽说是孝敬老师,但余下的还不是他自己潇洒。
  酒楼里,他跟几人狐朋狗友谈天说地,幻想着以后升官发财。
  “沈兄,先生这般看重,想来你今年一定能高中,我在此先祝贺你。”
  在场都大富大贵之人,沈富贵巴结的那几个公子,因为之前的事,不再来往,不过他如今也算一只脚踏入科举路,也没去恭维那些人,反而享受着被人吹捧。
  这次沈富贵请客,在场的人自然对他恭维。
  沈富贵灌了一口酒,这段时间大吃大喝,他明显又肥胖不少,脸上的肉也跟着晃了晃。
  “听说胡先生跟府城那边有关系,以往每年都能最快得到最新消息,据说去年他还押中了策论,不知真假?”
  有人半说半玩笑的道。
  胡先生就是沈富贵拜的夫子,是个年纪大的老秀才。
  说着有意,听着也一样,在场之人都是读了几年书的,怎会不知这其中弯弯绕绕,酒菜都不动了,竖着耳朵听沈富贵回应。
  沈富贵也有点惊讶,随即就是狂喜,如果先生真有什么小道消息,那他不是稳妥了,但面上没有显露多少,佯装镇定道:“这个当然,老师教书多年,学生遍布大江南北,想要什么消息没有。”
  一群人顿时激动起来,问东问西,恨不得直接将今年的试题先抄一遍。
  沈富贵哪里知道这些,含糊的敷衍几句,怕说多了露馅,招呼着众人喝酒。
  酒下肚,他突然想起什么问道:“你们知道哪里有卖那种东西的吗?”
  “什么东西?”有人问。
  “毒药,最好直接毙命的那种。”
  几个同窗愣了愣,脸色都不好看。
  沈富贵赶紧解释:“放心,不是给人用的,家里老鼠多,我娘天天在耳边说道这事。”
  他家粮食都没有多少,哪有什么老鼠,刘桂芝说的是小黑那条狗,沈富贵听多了嫌烦,也确实气恨那狗,才想到这个法子。
  众人松了口气,继续热热闹闹的喝酒:“这样啊,就包老鼠药而已,小事情,我亲戚有门道,回头找他要一包就是,包在我身上。”其中一人保证道。
  沈富贵笑了笑:“好,多谢卫兄,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来问我。”
  姓卫的书生笑意更甚,其他人暗叹自己怎么没有这种亲戚。
  早上出了太阳,地面上的雪水基本干了,这几天天气都很好,沈阿奶就将小菜园翻了翻。
  窗户下,白毛团子贼头贼脑的溜达过来,先是观察了一会儿沈阿奶,见对方没有回屋的打算,一下子跳上窗台,耳朵很有弹性的上下晃了晃。
  萧菟盯着眼前一小片绿草,大眼睛惊喜万分,几天没见,就长这么大了,应该可以吃了吧,他舔舔嘴唇,有点迫不及待。
  小草刚浇过水,吃起来清甜爽脆,有种独特的香气,萧菟馋了好久,趁着沈长笙不在家偷偷过来。
  原本想咬一口就跑,结果吃的停不下来了,再看时,小草已经少了一小片。
  他啃过的地方光秃秃的,特别明显。
  虽然知道这是给自己吃的,但是不是先要告知对方一声。
  苦恼的挠挠头,萧菟想不明白人类的弯弯绕绕,算了,就当是自己馋了。
  因为太入神,没注意到沈阿奶已经翻完地,拎着锄头回来。
  萧菟察觉时,转身就跟沈阿奶对上视线。
  第16章
  萧菟睁大眼睛,惊的耳朵竖起来,差点从窗台掉下去。反应过来后,哧溜一下跑远了。
  沈阿奶愣在原地半晌,她没看错的话,刚才那是只兔子吧。
  手掌大小,浑身雪白,干干净净的就是家养的都没有那么顺滑的毛。
  沈阿奶觉得不像长笙打的猎物,倒像是被人精心呵护养大的,她心里不解,打算等长笙回来问问。
  窗台上那盆不知名的“菜”被吃了一块,沈阿奶有点心疼,这还没长大呢。
  萧菟远远地躲在一边,见沈阿奶没有追上来松了口气,都怪他太贪吃了。
  小兔子耷拉着耳朵,有点心虚,沈长笙可是说过不许他随便暴露在人前的,不过沈阿奶应该没事,他一点都不害怕。
  另一边,沈长笙从镇上回来,怀里还揣着鼓囊囊的钱袋子,脚步轻快,眉宇间难掩喜色,不枉在山上待了这么久。
  前天在捕猎夹上发现动物的血迹,周围又有大型动物的脚印,查看一番后,发现是只鹿,根据脚印判断,个头还不小。
  血液还没干,沈长笙心里有了想法,年后家里用钱的地方多,他不能只在外围转悠,虽然安全,但想多挣钱很难。
  去年挣得大头,是那只野山羊、狍子,跟那条蛇,加上平时,差不多攒了十几两银子,他都存放着,沈阿奶身体不好,家里有钱才安心。
  如今又有小兔在,想让他们过得好,他要更努力。
  顺着血迹往里走,小黑在前面带路,沈长笙找了一天都没有,靠近内围雪化的慢,泥泞的地面很难再找出鹿的踪迹,他没有放弃,耐心又冷静的寻找方向,最后在后半夜,找到了那只野鹿。
  那晚不止有小黑,小兔也一直在他身边,沈长笙没想带着他,夜里冷,前方的情况未知,但肯定是危险的,小兔子平时听话,那天却抓着他的衣裳不愿离开,也是因为小兔,沈长笙避开了很多危险动物的领地。
  这只鹿伤的不轻,但带去镇上时还活着,卖了八两银子,杨掌柜说,如果是年前,还能再高些,这东西很多高门大户的老爷都喜欢。
  而对沈长笙来说,这个价格已经很满意。
  长时间没有休息好,他眼中带着血丝,头发微微凌乱,外衣上面沾着泥土,显得狼狈些许,但愉悦的心情遮住身上疲惫,沈长笙嘴角轻扬,琢磨着回去就抱着小兔睡一觉。
  河水潺潺,上面的冰化了,冰凉的河水流过指尖,冲散了身上的困倦。
  “长笙,快别忙活了,赶紧睡一会儿,你这孩子,咋不爱惜自己身子,这身上还有伤口呢。”
  沈阿奶心疼小孙子,一天一夜未归,要不是黑娃在山脚遇到,回来给她带话,她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结果回来没待多久,又跑去镇上了,这回来后也不闲着。
  沈长笙将木桶放进灶房,知道自己让阿奶但心了,虽然早上已经解释过了,但看得出阿奶神色还是不太好。
  那只鹿受了重伤,等不得,必须赶紧卖出去。
  “都是些树枝刮得,没事,阿奶别担心了,我以后若是回来晚,您就早些睡觉,昨天是意外,以后尽量不往深处去,而且有小黑跟着,不会有事的。”
  沈阿奶无奈点点头,心里也清楚,这种事不是说没事就没事,那他二儿子也不会……心里一阵刺痛,但她又能改变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