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秋月白很擅长抓重点,吃惊道:“你是说他喜欢我?”
杜鹃同样也擅长抓重点,也很吃惊:“他不喜欢你啊?”
秋月白苦恼极了,萎靡不振地趴在桌子上:“我怎么知道啊……”
杜鹃有些同情他,拍了拍他的头:“欸,那现在你俩到底啥关系啊?”
她真的真的真的好奇死了啦。
“我怎么知道啊……”秋月白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语气。
杜鹃又问:“那他是个什么态度啊?”
还是:“我怎么知道啊……”
杜鹃一巴掌在桌子上拍碎一颗核桃,震得秋月白一激灵窜起来:“死妮子你故意的!”
杜鹃咧嘴:“不是不是,我这是给你剥的,你吃嘛。”
核桃仁给她拍得稀巴烂,狗一嘴都舔不干净,秋月白一扭头:“不吃,不爱吃。”
“爱吃不吃。”杜鹃把手收回来,“巴结你还给脸不要脸,有你求我的时候。”
“求你什么?”
杜鹃耸耸肩,一抹嘴:“求我帮你印证江既皑到底是不是喜欢你啊。”
秋月白挑眉:“怎么印证?”
“咱俩进行一个暧昧,喜欢你不就该生气了。”
嘶——这种招数……还真没用过。
而且——
“说实话,我有点相不中你。”秋月白跟她打趣。
杜鹃一双大杏眼睛瞬间变成逮捕猎物的老公鹰眼:“我撕烂你的狗嘴!我还相不中你呢。”
秋月白手里把玩着一小片还算完整的核桃壳,边缘锋利,他时不时用手指往上按一下,微微疼,挺爽的。
见他似乎在思考,杜鹃秉着看热闹不如加入到热闹当中去的原则,苦口婆心地添砖加瓦:“你想想,江既皑那样子本来就挺招人惦记,往酒吧里一站,又会调酒又会唱歌弹琴的,你还不赶紧的,想啥呢?再不确定关系我可就出手了啊,反正近水楼台先得月。”
她没骗人,也不是危言耸听,她那发小早就跟她说过,每天晚上都有不少女孩子专门看秋月白,当然也会有男生。
秋月白看不看得上她她不知道,反正江既皑应该是看不上,否则她高低得试一试能不能追。
她觉得自己已经说得挺危险了,没成想秋月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啥?”她不明所以。
秋月两根手指一搓,那片核桃壳从他的指尖细细碎碎地落下来:“不需要激将法,我可以自证。”
他笑得灿烂无比:“甚至,让他来自证。”
笑得杜鹃都觉得亮堂到晃眼。
她挺想问问秋月白怎么就能这么自信呢?
那可是江既皑。
那可是不用开口说话,只看他一眼,就知道不好追的江既皑。
令人望而却步的江既皑。
雪峰一样的江既皑。
第四十三章拿下江既皑(第十七天)
当夜,江既皑做了二十八杯莫吉托,六杯帕洛玛,十杯盘尼西林,外加十五杯边车。其中有两个大胆的女孩子要求他喂着喝,他当然没有拒绝,因此获得了三百块钱的小费。
老板说过,他来之前,一晚上是卖不了这么多酒的,也从来没有小费这么一说。
唱了三首歌,全都是情歌,唱得枯燥乏味,丝毫没有感情,却没有人发现,台下观众依旧热烈,掌声像是拍打在他的太阳穴上。
当老板试图说服他弹钢琴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位刚进门的顾客,雨水顺着他的伞蔓延到地上。
他问是不是还在下雨,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之后,他说:“今天晚上弹不了了,明天补上,我要提前下班。”
老板搓搓手,委婉地提醒他还不到下班时间。
“我今天晚上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希望你理解。”
身为老板当然理解不了员工怎么会有重要的事情,于是警告江既皑早退按照矿工算,江既皑笑了一下,说好。
老板没辙,掰着手指头算账:“这样吧,我不扣你的工资,但是你明天后天两天时间,要多留半个小时弹钢琴,要不然弹吉他也行。”
江既皑比了个OK,头也不回就走。台下有几个机灵敏捷的观众或许是喝多了,胡乱嚷嚷着,他走得太快只听了个大概,基本上是对老板放他走的抱怨。
以往他很厌烦这种因为皮囊而获得的特殊待遇,但是此刻,面对着即将要去做的这件事,他万分感激。
推开玻璃门,是雨丝,落在空气中氤氲出朦朦胧胧的烟雾,酒吧门口微醺的红光和蓝黄色水乳交融,看上去几乎要如冰雪般化开。
迎着小风走,雨飘在皮肤上,很快凝结成水珠滑落。他即将走出最后一抹暧昧灯光——站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不远处坐在红楼外面抽烟的秋月白。
他想,他不是因为看雨而等他,是因为等他才看雨。
雨,应当是星星的灵魂。
秋月白手指间的烟时不时才想起来抽一口,以至于被湿气弄得有些暗淡,明明知道离江既皑下班的时间还早,可他又一次不自觉往右边看去。
这一看啊,就看到了那抹妖冶的红光,和其中的江既皑。
那道柔软的红光流淌在他身上,在黑夜和雨和雾的浸润下像利刃出鞘要将他分割,随着他朝前走的动作,红光滑过脖颈,似乎下一秒就要勒断那里——他好适合鲜血,或者王冠。
秋月白被这种混乱疯狂的极致美感冲击,甚至忘记眨眼睛。
他就知道。
他就知道。
他就知道江既皑无与伦比,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在他眼中和一切完美适配。
谁能不爱江既皑?
他把烟灭掉的瞬间,江既皑站定在离他三步远的屋檐外,并且朝他伸出手。
“来。”他听见他用不可思议的,温柔的语气命令他。
这种时候可不要犹豫外面正在下雨,可不要问为什么要淋雨,可不要犹豫衣服要湿透,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时刻,有且仅有一种解决办法。
秋月白笑着握住他的手,借力把自己拉起来。
他们两个,衣服黑白相对,手心干湿分离——这一瞬间,再恍如幻梦,也心领意会。
怎么去形容永恒呢?雨星子,微凉风,霓虹灯,相触碰,这世间没有很多时刻能够像现在这般动人心神,他们能够拥有一瞬间,即便日后有诸多变化,也可以宣告不朽,日月经天,江河行地。
秋月白全身心都在对面这个人身上,还没有察觉到雨和风的抚摸,可他依旧觉得很柔和,连呼吸都骤然变得软乎乎,他虚虚握着他的手:“我等你很久了。”
江既皑比他高一点,此时低垂着眼睛看他,眼色趋避光亮,晦暗不清:“我提前出来了,否则你还要等。”
哪怕叮嘱过,他也猜到他不听话。
秋月白笑,朝他靠近一点点,语气比氛围微妙:“不是的,我真的等了你很久。”
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就开始等你。
似乎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江既皑的眼睛有些光亮了,他不着痕迹地也朝前靠了一些:“辛苦了。”
他还想说对不起,可秋月白就那样开始拥抱他,打断了他的不好意思,冲淡了他情有可原却无法言语的委屈。
“没关系,也不是很久,比我预想中的要早得多。”说着他自己又笑出声,“其实和我想象中的,背道而驰了。”
“怎么说。”江既皑不忍心他的后背裸漏在外面,于是回拥。
他们真真切切地,笃定地,在相拥。
秋月白低下头,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暖暖的,锁骨硌得慌:“鬼知道你其实也不是很难追,还以为你铁了心讨厌我呢。”
以为你不接受一个男人的追求。
还以为你实在不愿意和我接触。
谁知道都没费什么心力你就上钩了。
“江既皑,你也太好追了吧。”
江既皑的脖子被他蹭得发痒,直想笑。他也真的在笑,并且笑出了声:“嗯。”
他永远不会告诉他,关于第一天,他有一个难堪的秘密。
那天,他准备去死。
从红楼出发,打车到江舜家,没有估算错应该正好是对方下班到家的时间,即使不是,他去了,江舜一定会回家。他的左边口袋里装着水果刀,是第一选择,右边口袋里装着药,是备选。
他啊,为了那场赴死,足足准备了一年。
真是不想活了,真是觉得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像是毒瘴,真是想去找他妈和他哥。
临出发前,他收拾好了所有的东西,画了最后一幅画,弹了最后一首曲。真神奇啊,只是出门抽了一根烟,只是遇见一个新的人——
忽然间,就不想死了。
那天中午挺热的。他靠在楼梯扶手上抽烟,脑子里黑乎乎的不清晰,头也疼。阳光太热烈了,所有的光线都集中在楼梯中央,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他扭头看了一眼,很快就又收回视线。
杜鹃同样也擅长抓重点,也很吃惊:“他不喜欢你啊?”
秋月白苦恼极了,萎靡不振地趴在桌子上:“我怎么知道啊……”
杜鹃有些同情他,拍了拍他的头:“欸,那现在你俩到底啥关系啊?”
她真的真的真的好奇死了啦。
“我怎么知道啊……”秋月白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语气。
杜鹃又问:“那他是个什么态度啊?”
还是:“我怎么知道啊……”
杜鹃一巴掌在桌子上拍碎一颗核桃,震得秋月白一激灵窜起来:“死妮子你故意的!”
杜鹃咧嘴:“不是不是,我这是给你剥的,你吃嘛。”
核桃仁给她拍得稀巴烂,狗一嘴都舔不干净,秋月白一扭头:“不吃,不爱吃。”
“爱吃不吃。”杜鹃把手收回来,“巴结你还给脸不要脸,有你求我的时候。”
“求你什么?”
杜鹃耸耸肩,一抹嘴:“求我帮你印证江既皑到底是不是喜欢你啊。”
秋月白挑眉:“怎么印证?”
“咱俩进行一个暧昧,喜欢你不就该生气了。”
嘶——这种招数……还真没用过。
而且——
“说实话,我有点相不中你。”秋月白跟她打趣。
杜鹃一双大杏眼睛瞬间变成逮捕猎物的老公鹰眼:“我撕烂你的狗嘴!我还相不中你呢。”
秋月白手里把玩着一小片还算完整的核桃壳,边缘锋利,他时不时用手指往上按一下,微微疼,挺爽的。
见他似乎在思考,杜鹃秉着看热闹不如加入到热闹当中去的原则,苦口婆心地添砖加瓦:“你想想,江既皑那样子本来就挺招人惦记,往酒吧里一站,又会调酒又会唱歌弹琴的,你还不赶紧的,想啥呢?再不确定关系我可就出手了啊,反正近水楼台先得月。”
她没骗人,也不是危言耸听,她那发小早就跟她说过,每天晚上都有不少女孩子专门看秋月白,当然也会有男生。
秋月白看不看得上她她不知道,反正江既皑应该是看不上,否则她高低得试一试能不能追。
她觉得自己已经说得挺危险了,没成想秋月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啥?”她不明所以。
秋月两根手指一搓,那片核桃壳从他的指尖细细碎碎地落下来:“不需要激将法,我可以自证。”
他笑得灿烂无比:“甚至,让他来自证。”
笑得杜鹃都觉得亮堂到晃眼。
她挺想问问秋月白怎么就能这么自信呢?
那可是江既皑。
那可是不用开口说话,只看他一眼,就知道不好追的江既皑。
令人望而却步的江既皑。
雪峰一样的江既皑。
第四十三章拿下江既皑(第十七天)
当夜,江既皑做了二十八杯莫吉托,六杯帕洛玛,十杯盘尼西林,外加十五杯边车。其中有两个大胆的女孩子要求他喂着喝,他当然没有拒绝,因此获得了三百块钱的小费。
老板说过,他来之前,一晚上是卖不了这么多酒的,也从来没有小费这么一说。
唱了三首歌,全都是情歌,唱得枯燥乏味,丝毫没有感情,却没有人发现,台下观众依旧热烈,掌声像是拍打在他的太阳穴上。
当老板试图说服他弹钢琴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位刚进门的顾客,雨水顺着他的伞蔓延到地上。
他问是不是还在下雨,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之后,他说:“今天晚上弹不了了,明天补上,我要提前下班。”
老板搓搓手,委婉地提醒他还不到下班时间。
“我今天晚上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希望你理解。”
身为老板当然理解不了员工怎么会有重要的事情,于是警告江既皑早退按照矿工算,江既皑笑了一下,说好。
老板没辙,掰着手指头算账:“这样吧,我不扣你的工资,但是你明天后天两天时间,要多留半个小时弹钢琴,要不然弹吉他也行。”
江既皑比了个OK,头也不回就走。台下有几个机灵敏捷的观众或许是喝多了,胡乱嚷嚷着,他走得太快只听了个大概,基本上是对老板放他走的抱怨。
以往他很厌烦这种因为皮囊而获得的特殊待遇,但是此刻,面对着即将要去做的这件事,他万分感激。
推开玻璃门,是雨丝,落在空气中氤氲出朦朦胧胧的烟雾,酒吧门口微醺的红光和蓝黄色水乳交融,看上去几乎要如冰雪般化开。
迎着小风走,雨飘在皮肤上,很快凝结成水珠滑落。他即将走出最后一抹暧昧灯光——站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不远处坐在红楼外面抽烟的秋月白。
他想,他不是因为看雨而等他,是因为等他才看雨。
雨,应当是星星的灵魂。
秋月白手指间的烟时不时才想起来抽一口,以至于被湿气弄得有些暗淡,明明知道离江既皑下班的时间还早,可他又一次不自觉往右边看去。
这一看啊,就看到了那抹妖冶的红光,和其中的江既皑。
那道柔软的红光流淌在他身上,在黑夜和雨和雾的浸润下像利刃出鞘要将他分割,随着他朝前走的动作,红光滑过脖颈,似乎下一秒就要勒断那里——他好适合鲜血,或者王冠。
秋月白被这种混乱疯狂的极致美感冲击,甚至忘记眨眼睛。
他就知道。
他就知道。
他就知道江既皑无与伦比,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在他眼中和一切完美适配。
谁能不爱江既皑?
他把烟灭掉的瞬间,江既皑站定在离他三步远的屋檐外,并且朝他伸出手。
“来。”他听见他用不可思议的,温柔的语气命令他。
这种时候可不要犹豫外面正在下雨,可不要问为什么要淋雨,可不要犹豫衣服要湿透,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时刻,有且仅有一种解决办法。
秋月白笑着握住他的手,借力把自己拉起来。
他们两个,衣服黑白相对,手心干湿分离——这一瞬间,再恍如幻梦,也心领意会。
怎么去形容永恒呢?雨星子,微凉风,霓虹灯,相触碰,这世间没有很多时刻能够像现在这般动人心神,他们能够拥有一瞬间,即便日后有诸多变化,也可以宣告不朽,日月经天,江河行地。
秋月白全身心都在对面这个人身上,还没有察觉到雨和风的抚摸,可他依旧觉得很柔和,连呼吸都骤然变得软乎乎,他虚虚握着他的手:“我等你很久了。”
江既皑比他高一点,此时低垂着眼睛看他,眼色趋避光亮,晦暗不清:“我提前出来了,否则你还要等。”
哪怕叮嘱过,他也猜到他不听话。
秋月白笑,朝他靠近一点点,语气比氛围微妙:“不是的,我真的等了你很久。”
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就开始等你。
似乎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江既皑的眼睛有些光亮了,他不着痕迹地也朝前靠了一些:“辛苦了。”
他还想说对不起,可秋月白就那样开始拥抱他,打断了他的不好意思,冲淡了他情有可原却无法言语的委屈。
“没关系,也不是很久,比我预想中的要早得多。”说着他自己又笑出声,“其实和我想象中的,背道而驰了。”
“怎么说。”江既皑不忍心他的后背裸漏在外面,于是回拥。
他们真真切切地,笃定地,在相拥。
秋月白低下头,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暖暖的,锁骨硌得慌:“鬼知道你其实也不是很难追,还以为你铁了心讨厌我呢。”
以为你不接受一个男人的追求。
还以为你实在不愿意和我接触。
谁知道都没费什么心力你就上钩了。
“江既皑,你也太好追了吧。”
江既皑的脖子被他蹭得发痒,直想笑。他也真的在笑,并且笑出了声:“嗯。”
他永远不会告诉他,关于第一天,他有一个难堪的秘密。
那天,他准备去死。
从红楼出发,打车到江舜家,没有估算错应该正好是对方下班到家的时间,即使不是,他去了,江舜一定会回家。他的左边口袋里装着水果刀,是第一选择,右边口袋里装着药,是备选。
他啊,为了那场赴死,足足准备了一年。
真是不想活了,真是觉得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像是毒瘴,真是想去找他妈和他哥。
临出发前,他收拾好了所有的东西,画了最后一幅画,弹了最后一首曲。真神奇啊,只是出门抽了一根烟,只是遇见一个新的人——
忽然间,就不想死了。
那天中午挺热的。他靠在楼梯扶手上抽烟,脑子里黑乎乎的不清晰,头也疼。阳光太热烈了,所有的光线都集中在楼梯中央,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他扭头看了一眼,很快就又收回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