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失忆了,不记得以前了,也就是说没有立时立马的回报了。
  王老爹这人,就是一个偏远寨子里最普通的男子,哪怕他早年守寡,为了养大孩子,性格变得有些泼辣,可受周围环境所限,他依旧是个没什么远见的普通男子。
  他不可能施恩不图回报,也想不到什么长远计划,在面前男人说出自己失忆,断了王老爹心中的第一期望后,他沉默两秒,几乎立马把第二选择按了上去。
  只是相比于刚开始的计划,他因为对方失忆,改变了一点话术。
  “可怜的孩子,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也好。”
  他泼辣的有些刻薄的眉眼硬是凹出了几分温良,双手握着谢玉砚的手,瞧着心疼极了。
  “你是我闺女从偏远地儿买回来照顾家的夫郎,不想临到家了,居然失足掉进小河……唉,以前也不知你被倒卖过几手,反正可怜的紧,如今既不记得,那也挺好,那样污糟记忆也没什么值得记住的,以后咱们一家子好好过就成。”
  这话说的挺漂亮,但可惜失了记忆的高大男人并没有立马相信,而是用那双黑黝黝的眼珠又盯了王老爹一会儿后,突然张口。
  语音低沉,浸润着长久没喝水的干哑。
  “劳烦,能把我落水时穿的衣服拿来吗?”
  先有个早死的妻主,又有个不顶事的女儿,王老爹平时在处理事情上也算得上身经百战,所以此刻,面对对方黑黝黝的眼珠,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心理素质,一点没怂,依旧演的面无常色。
  “瞧那破烂衣衫干什么?早扔了。”
  “……鞋子呢?或者身上的其它东西。”
  “全扔完了,能让你没进家门就出事,都是些晦气东西。”
  “……”
  谢玉砚就这样留了下来,看上去似隧了王老爹的意,但实际,却又没完全隧。
  因为被他视作自家闺女捡来的免费夫郎的男人,在意识清醒后,不愿意和他闺女同住一间。
  寨子里的土地不值钱,所以王家虽家穷,屋子却不算少,粗糙简陋的茅草屋足有五间,本来一间当堂屋,一间王老爹住,一间王大桃住,一间两个孩子住,另外一间,则是放杂物的。
  杂物小间光线很差,比不得其它屋敞亮,但清醒过来已经对王家家境初步了解的男人,就拿着他刚刚躺过的破席,住在这里不挪窝。
  王老爹站在门口好话说尽。
  笑话,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可还等着两人生米煮成熟饭,彻底铁板钉钉呢。
  奈何,杂物间里的男人就是不为所动,任凭王老爹再如何苦口婆心,他始终就那一句。
  “抱歉,我不记得了,我需要时间接受。”
  王老爹气愤,王老爹无奈,王老爹没有办法。
  他都把事情推助到如今地步,离成功只差一脚了,你以为他想在这里磨嘴皮子,而不是干脆利落的强逼一把,让事情彻底尘埃落定吗?
  他想啊!他当然想啊!
  在他的想法里,要想拴住一个男人,那最好的法子就是沾了他身子,管他以前有没有妻主,是什么经历呢。
  只要后来的人沾上了,那就是恢复记忆,他就不信对方原本的妻主还能要他。
  可现在事情的关键是,他想归想,不敢啊。
  瞧男人那挺拔的身高,瞧男人那凌冽的眉眼,以及刚刚王老爹不愿给他杂物间钥匙,而被对方使劲一扯就断裂的锁链……
  瞅瞅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再瞅瞅他姑娘的细胳膊细腿,王老爹他敢付诸脑子里的想法吗?他敢吗?
  当然,除了这件事,其它方面王老爹是真的满意的。
  他当初猜想的不错,对方那强健的体格,是真的很适合干活。
  哪怕刚开始略显笨拙,劈柴会劈歪,挑水会碰洒,下地苗草分不清,以及烧火时,连火都点不起。
  可他学习能力真的意外的好,上午还在意外频发,下午就能熟练以对,等到晚上,那做活的麻利程度,就已经不逊于王大桃这个多年熟手了。
  对此,王老爹微笑,心中终于有了几分自己决策成功的满意感。
  看吧,他就说,家里就是少一个年轻男人照顾操持,如今得偿所愿,不仅他这个老家伙担子轻了,就连他闺女的压力都能被分担了。
  两个字,完美,就很完美。
  当然,这只是相对于王家一家子的完美,对于失去记忆的谢玉砚……
  哦,他现在不叫谢玉砚,他现在被王老爹以抛弃过去迎接新生的理由,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叫阿水。
  没有姓,就简简单单的一个名儿。
  阿水每日过的挺充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粗茶淡饭,没有闲时。
  他并不讨厌这样的生活,他只是,在偶有空闲,盯着遮天蔽日的连绵大山时,心里总会泛上一股空荡荡的茫然感。
  第57章 狭隘小路阿水并没有完全……
  阿水并没有完全相信王老爹说的话,毕竟哪怕他脑袋空茫,却也知晓,艰苦的环境压根养不出他白净的皮肤以及除了无名指上其它地方皆都平顺的手指。
  做什么活计,能光在无名指侧边留下茧子呢?
  他反复摸了几遍自己指头上明显的厚茧,心里头依旧是一片空茫。
  是什么呢?
  凭着他脑海里有限的记忆,他压根就想不到。
  日升日落,又是新的一天到来,而与往日不同的是,王家小院儿今日迎来了一位客人。
  也是不凑巧,半刻钟前,王老爹刚给阿水交代了一通事情后,带着女儿去了深山,两个小的又都疯玩的不见人影,如此,寨主闺女前来传事,王家院里便也只剩一个被王老爹勒令少见外人的阿水招待。
  “你是谁?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盯着院中的陌生男人,满眼疑惑。
  男人看上去二十五六,肌肤如雪,眉目冷冽,精瘦挺拔的身材被裹在她们这里最普通常见的黑粗布中,不见土气,反觉质感。
  在县城读过两年书的小姑娘模模糊糊的意识到,这玩意儿好像叫个什么……气质?
  给对方倒了杯水稳稳当当端出来的阿水唇角微弯,礼貌周到。
  同时,又非常诚实。
  “我叫阿水,是王老爹前几日从别处买来的女婿。”
  “……???”
  小姑娘惊的眼睛都瞪圆了。
  “买的?他哪买的?”
  阿水摇头。
  “不知道,我在买来的路上落了水,不记得往事了。”
  “……”小姑娘眼神惊疑,如此沉默好半晌,终究没有揪着这件事情再开口。
  要她说,这事怎么可能?
  不是王春梨瞧不起自己老家,实在是她自从去县城读书后,眼界就跟着宽起来了,是真的明白相比于别的能够和城镇通车的村落,自己这种想去镇上还得翻山越岭俩时辰才能坐上车的寨子,是多么落后的地方。
  就她们这种地儿,平时只有儿子外嫁外卖的,谁会想不开将人卖到他们这儿?不说有没有钱买,就说想来这儿先得翻山越岭俩时辰……
  这谁能干?
  当然,想是这样想,她却也不能将话说的太死。
  毕竟她终究年轻,这两年又大多住在镇上,实在不能保证对寨里的事儿有多么事无巨细。
  或许……是最近寨里突然就来了个,不图赚多少钱同时又很勤快的人贩呢,对不对?
  呵呵呵呵呵。
  王春梨对这件事闭了嘴,正常通知完她母亲的指令后,又深深瞧了眼面前这个和简陋小院格格不入的男人,然后转身想走。
  她决定了,她要回去问一问她娘,难道她们寨里真的已经开始光明正大的买人了吗?天老爷的,身为寨子少当家,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不想,脚都踏出去了,院中男人却突然叫住了她。
  “姑娘,请留步。”
  王春梨回头,眼神疑惑。
  干什么?干什么?身为一个被买卖的货物,他不会是对新家不满,想让她这个少寨主帮忙换个新家吧?
  虽说,这等简陋门户确实有点儿配不上这人,可……若他真是被买来的,人家你情我愿,银钱两讫,又哪里有她插手的余地?
  哪怕她是个少寨主,她也着实办不到啊!
  万幸,男人挺有分寸,唤她止步也不是这个意思,而是——阿水面上在笑,看上去礼貌客气,但黑黝黝的眼珠却盯紧了面前女子垂下的手掌。
  “敢问,姑娘无名指上的茧子……是做什么活计磨下的?”
  茧子?
  王春梨抬手,这才意识到对方问的是什么,然后眉目一挑,将手掌高高伸起,颇为骄傲。
  “你说我这只手上面的茧子?”
  “哈,这可不是活计磨下的,这是笔茧,只有经常拈笔的人才有的茧。”
  在这样偏远落后的寨子里,王春梨可是第一个能够去往镇上读书的,她能不骄傲吗?她当然应该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