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我去打水给你泡个脚。”
  没过多久,赫连渊端着一个木盆走了进来。
  木盆里盛着热气腾腾的水,水面上还飘着几片不知名的花瓣,淡粉浮沉,煞是好看。
  赫连渊试了试水温,极其自然地单膝跪地,伸手就要去脱长孙仲书的靴子。
  把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就要把脚往回缩。
  “你、你干什么?我自己来。”
  “别动。”
  赫连渊捉住他的脚踝,力道不大,却不容拒绝。他抬起头,那双深沉的眼睛在灯火下显得格外专注,只映照出心上那个小小的影子。
  “你今天骑了一下午的马,腰肯定酸了,弯腰不方便。”
  他说得理所当然,仿佛这本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是……”
  “可是什么?我们是夫妻。”赫连渊打断了他,手上动作不停,利落地脱掉了他的靴袜,露出一双白皙如玉的脚,“哪有丈夫嫌弃给自己老婆洗脚的?”
  那双脚生得极好看,脚趾圆润可爱,透着健康的粉色,此刻因为受冻而微微有些瑟缩的苍白。
  情念悄悄浮起,赫连渊喉头一滚,咽下了那些对长孙仲书来说有些变态、对自己却刚刚好的念头。
  长孙仲书却一时怔住了。
  夫妻。
  这两个字从赫连渊嘴里说出来,无端一种沉甸又笃定的重量。他还没从那两个字其间咀嚼出什么滋味,脚忽而被浸入了温热的水中。
  赫连渊的手掌宽大而粗糙,指腹印着常年握刀留下的薄茧。那粗砺的触感划过脚心和脚背娇嫩的皮肤,带来一阵细微的战栗与酥麻。
  气氛安寂。长孙仲书垂眼看他,看这个万人之上的草原单于,神明一样剽悍健美的男人,此刻却像个最普通的丈夫一样,半跪在他面前,为濯洗他的脚而俯首。
  平日里那股子杀伐果断的戾气早已被水波摇散了,徒余一种笨拙的温柔。宽厚的大手掬起一捧水,淋在他的脚背上,那双手便跟着在水流中穿行,将他的脚心和脚踝尽数握拢,妥帖按揉。
  水声哗啦,像温柔的浪潮拍打岩岸。
  心里那种复杂的情绪又翻涌了上来。
  悸动,酸涩,还有一丝……想要触碰的冲动。
  为什么,看着这个男人低垂的眉眼,看着他鬓角那一缕有些凌乱的发丝,他会有一种想要伸手去触碰的冲动呢?
  鬼使神差地,他的指尖轻轻触到赫连渊的脸侧。
  有些扎手。
  那是他今早才刚刚刮过的胡茬,现在又冒出了一点点头。皮肤有些粗糙,带着风沙的痕迹,是独属于草原男儿的勋章。
  赫连渊动作一顿。
  他没有抬头,只是把脸埋进长孙仲书的手心里,依赖地蹭了蹭,和他从前皇宫里那只被顺毛的大狗愈发相像了。
  “怎么了?”赫连渊的声音有些哑,“嫌我糙?”
  “……是有点。”
  长孙仲书的话音竟少见含了笑。
  他想要抽回手,却被赫连渊一抬手按住了,十指相扣,又贴回自己的脸上,温热的掌心熨帖着微凉的指尖。
  “那怎么办?”声音低得近乎诱哄,“你帮我多捂捂?”
  谁都没有说话。
  只有木盆里花瓣逐水流动,带着精油粘稠的——
  “哎呀!”
  赫连渊忽然一拍脑门,满脸懊恼,“坏了!忘放精油了!”
  他匆忙站起身,手在衣服上随便擦了擦,“就是上次兰达从西域商队那儿弄来的,说是用什么玫瑰花还是什么花炼的,滴在洗脚水里最解乏!我专门让他给你留着的!”
  长孙仲书欲言又止:“……倒也不用那么麻烦。”
  “那不行!我都答应你了要给你最好的。”赫连渊随意搭了件外袍在肩上,风风火火地往外冲,“你先泡着,别动啊,容易着凉。我现在就过去拿!”
  长孙仲书:“……”
  看着那个还在晃动的门帘,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却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
  傻子。
  帐内重新恢复了安静。
  热水氤氲着白雾,长孙仲书闭目放空,轻轻抬脚撩了一下水,一片花瓣沾在他的脚尖。
  帐帘忽而再次被人掀开了。
  “拿来了?这么快?”
  长孙仲书随口问道,并没有睁眼。
  “……嫂嫂?”
  一道略显迟疑和意外的声音响起。
  长孙仲书一愣,睁开眼。
  门口背光而立的人影同样高大,却并不是赫连渊。眉峰贯穿左脸的伤疤像是一条蜈蚣横亘,破坏了那原本还算英挺的五官。
  左贤王,赫连奇。
  赫连奇手里捏着一封还没拆封的信,上面插着三根红色的鸡毛,显然是加急军报。他大概是也没想到一进来会看到这幅场景——
  清冷如玉的美人嫂嫂坐在榻上,裤腿挽起,露出两截雪白的小腿,光洁的双脚正泡在一个大木盆里。
  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左贤王?”长孙仲书下意识地想要把脚缩回来,但又觉得这动作太刻意,反而显得心虚,只能硬着头皮安然如山,“你找单于?”
  “啊……是。”
  赫连奇回过神,目光在那盆水上停留了一瞬,随即移开,扬了扬手里的信,“西域那边留守的将领寄回来的急信。我还没拆,想着事关重大,还是拿来和大哥一起看比较好。大哥他……”
  “他去兰达那里拿东西了,很快就回来。”长孙仲书指了指旁边的凳子,“你先坐着等一会儿吧。”
  “哦,好,好。”
  赫连奇找了个离软榻稍远的位置坐下,把信放在桌上,手端端正正摆在膝盖两侧,显得有些局促。
  两个人不约而同陷入社交尴尬的沉默。
  赫连奇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那个木盆,又飘向旁边还没来得及收走的擦脚布,不经意落在长孙仲书那双即便泡在水里也显得格外好看的脚上……赶紧移开视线!
  非礼勿视!
  “那个……这水是大哥打的?”赫连奇为了活络气氛,没话找话。
  “嗯。”
  “这盆……也是大哥端来的?”
  “嗯。”
  “那……这脚也是大哥洗的?”
  长孙仲书:“……”
  世界上比他还不会聊天的人找到了。
  赫连奇似乎也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废话,干笑两声:“那个,我是说……大哥对嫂嫂真好。”
  他看着那盆水,又看了看长孙仲书被热气熏得有些微红的脸,眼神微动,些许复杂。
  “大哥……真的很喜欢你。”
  赫连奇忽然轻声道。
  长孙仲书微怔,看向他。
  “这盆水……”赫连奇指了指木盆,轻扬了下唇角,“大哥以前最讨厌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他总说男人就该糙一点,洗脚这种事随便冲冲就行。可现在——要不是亲眼看到,打死我也是不信的。”
  那个桀骜的、不可一世的草原狼王,居然也会为了一个人,弯下他高贵的脊梁,去做这种低到尘埃里的活计。
  长孙仲书垂下眼帘,看着水面上漂浮的花瓣,淡淡道:“单于只是……比较细心。”
  “细心?”赫连奇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摇了摇头,“大哥从来不是个细心的人。他只是……对你用了心。”
  他顿了顿,望向长孙仲书,目光隔着渺然水雾。
  “真好……”
  赫连奇低声喃喃,似乎又笑了一下,“得此一人,如珠似宝。”
  长孙仲书侧眸望去:“左贤王似乎……有心事?”
  “没什么。”他摇摇头,“只是看到大哥和你这么恩爱,突然想起从前的一个人。”
  他低头拨了拨火盆中的炭灰,语气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以前有个女孩,她很爱笑,骑马骑得很好,就像……就像草原上最自由的风。”
  “喜欢她?”长孙仲书问。
  “不敢啊。”赫连奇耸了耸肩,语气开玩笑一般,“她喜欢英雄。我不是。”
  “后来呢?”
  “后来啊……她嫁人了,远嫁他乡。”
  他顿了顿,“大概也早忘了我叫什么了。”
  烛火跳了一下,两人一时都没再说话。
  “看开点。”长孙仲书云淡风轻打破沉默。
  赫连奇一怔,扭头看他。
  他正低头拢衣襟,神色平静,不见波澜。
  “正常,这种事我也有经验。”
  长孙仲书顿了顿,真心安慰:
  “我的前六个老公,也没留住。”
  赫连奇:“……”
  帐内的怅然气氛和他的下巴一起掉到了地上。
  赫连奇张了张嘴,看着面前这个用最平静的语气说着最恐怖的话的美人,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同情自己,还是该同情自家大哥。
  这……这能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