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落就落吧,后来我这么对自己说,讲好故事。
  在修改期间,我有读《初刻拍案惊奇》,里面有一章编排了聂隐娘一般的女子一名,自然也提到了聂隐娘。其实唐传奇的想象力非常丰富,而且故事虽然偶尔没头没尾却始终充满趣味,这是很难得的。我觉得聂隐娘的故事也可以是武侠——不能总说金庸梁羽生是武侠——聂隐娘是武侠应该基于古龙是武侠。古龙的故事是纯粹的武侠,我不是。我倒很希望我是。
  话说回来,似乎所有故事里总是存在着正邪对决,我总是在努力把正邪模糊化,因为我认为现实是这样的——似乎在小说的合理性上我总是一个非常现实主义的作者。既然始终存在正邪对决,那,有没有可能写一部邪胜利的故事呢?我一直希望自己写一个反派胜利的故事,也许在下一部小说里,我可以安排一个正邪难辨的角色,具有强大的实力,然后把结尾引向开放式,那样有趣!
  这或许也是身为作者会具有的恶趣味。实际上,每次促使我去写一篇小说的总有正经念头与恶趣味。促使本文产生的恶趣味只有一个:行侠仗义的大旗下,吸引人行动的是美丽。目前回头看去,这是从《亚特兰蒂斯》甚至更远的《没有问题》的第一版产生以来的“人只依照自己的欲望行事”这一基本观点的延续,这一观点未来也会延续下去。这似乎是我对人类历史的一种基本观点。
  当然,产生《思凡》的正经观点主要还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句话,我不认为“为国为民”只适用于某些人,换言之,世上其他人也并非可以例外的。这应该是属于每个人、适用于每个人的。
  另外一个正经观点是对名号和尊称的讽刺。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反对□□。很多人以为□□只存在于政府之内,或者最远不出国有企业的范围。实际上在我们自己的心头都会存在这些玩意。继续用现在的话来说:与一个虚名相比,真本事不香吗?真本事它踏实啊,名号就算是会计准则算商誉,也会有瞬间不值钱的一天。
  我喜欢在小说里搞讽刺,这大概是个性所致。我也总是喜欢我的小说里的某一两个桥段。比如在本文中,一开始我不知道居觐的武功应该是什么,对名字的设计成了构思阶段最困难的事。然而突然有一天我就想出了八剑,对这个设计,我很满意。
  从人物而言,居觐(名字是很多年之前一个没写完的现代小说的残留)和白藏我固然喜欢,但是本文两对CP都有刻板的嫌疑,还不是我最喜欢的。要论她们身上我喜欢的部分,我最喜欢王子安舞刀的部分。那种状态实际上是自我解放的。
  我最喜欢的是《思凡》最后对于死亡的那部分探索。人靠近自己的死亡时想的一切都那么令人着迷。有时候我躺在床上,觉得今天又过去了,好像又是浪费的——哪怕不知道怎么样才是不浪费的,也许是写一天小说?——由此仿佛就能一眼看到自己的死亡一样,害怕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倏忽一转,死到临头。
  但我的确为这个着迷。我已经开始喜欢这些生命本质的问题了。
  从写作的技术角度来说,本文的节奏把控尚可,后期也很着急,不过不能说后期加速就是坏的,它是顺着来的;但以后我会想要尝试设计出具有反高潮效果的东西。除此以外,本文抖机灵的程度精进了。譬如说“猪油蒙心不适用是因为对方就是一头猪”和“在乎了,也不管饭”,这种进步可能可以归类为对语言和应用语言的热爱。当然,不适用于现实中对宏观新闻的态度。
  有时对文字的喜爱和执迷会变成连阅读时的流畅与气口都要一一在意,哪怕气口对于阅读而言本是不存在的问题。但是精益求精,因为没有参照,也很难寻找到参照,只能督促自己,执迷不悟地追求进步。这样也好。比如反思自己笔下的角色或□□损害而心智健全,或心智损害而□□康健,此中唯一例外恐怕是《没有问题》里的严离蔚。简直是自己的心理痼疾带来的情感固着,活像不这么干就写不下去一样,应当戒了。
  我很喜欢《思凡》,第三遍阅读之后我能发现大部分的我一开始以为的问题要么不是问题,要么超出了我现阶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它不是我最喜欢的,不是我最想要的,换言之,我也在我的瓶颈期里,看一切都是一片迷雾。也许我看待它的观点与眼光都不够正确。
  不过是时候停下了,是时候回到现代主题了。我过往的累积让我能轻松完成它,我要带着我在这里学会的各方面的技能(包括上班摸鱼每天写个4000多字的技能),播下新的种子,等待它结出新的果实。
  至于你要问这个名字哪里来的,嗯,还真就是那出戏,和“下山”有关罢了。但似乎下了一本书的山,到底还是要回到世俗社会的主流之外去,大概这就是我吧。
  我们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