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她宁愿咬自己,对章澈,至多只是轻轻磕一下牙。
眼神在面前人的颈背上流连,看皮肤如玉,看发丝如瀑——发质不能说是十分好,就像章澈这个人不能说是十分好看,她可以以自己的良心发誓,章澈绝不是自己见过的女性之中最好看的,但那不重要,因为美人千千万,从皮囊到灵魂她都喜欢的,就这一个。
就像她此刻喜欢极了章澈睡眠时的背影,女性安眠的柔弱背影总激起她的柔情,但只有此刻的章澈激起的是她的爱,这爱里有想要占有的欲望,有想要保护的勇气,有想要依赖的眷恋,以至于让她此时不知道如何自处得好。
她应该叫醒她吗?还是让她这样睡着?或者干脆两个人一起这样睡下去,就这样继续睡,管他呢,今天是周末,是没人打扰的日子。就算有,只要不是天塌了,她都可以理所应当地说,我没看见。
昨晚为了怕硌着她,我连手环都摘了,我看得见什么?我连手机都不知道在哪里。和恋人相处的时光是如此短暂如此美好,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心在一起,顷刻间全世界都可以隔绝。
我只想和你,此刻,两个人,静静地——
章澈醒了。
短短的一瞬,呼吸的节奏突然停滞、接着拉长,血压产生波动,脉搏心跳——如果章澈和她一样——升高,升高,继而在看见对方的时候,降低,平缓,好像翻过一道大山,然后来到一片湖面。
章澈转过身,睁开眼,看见她,笑了。
“早。”她说,根本不知道现在是几点。
“早。”章澈的声音是惺忪未醒的慵懒,她觉得她是一只可爱非常的小猫。接着这猫儿凑进她怀里,下意识地蹭了蹭,她几乎就要觉得猫儿要发出一声长长的“喵”以示被吵醒的抗议、继而再一次睡去,章澈却眨了眨眼,清醒过来,照旧窝在她怀里,定定地望着她。
她在那双眼睛里看见相似的、更深刻更宽广的温柔,在看似很久、实际不算的之前,她在送章澈回家的时候、给章澈买花的时候,都看见过这样的眼神。现在她知道,这是爱,这就是章澈的爱慕之情。
她被章澈看得心都融化,再是要自己争气也争气不来、平时多么强硬现在也不过一块嫩豆腐、说软就要软的,靠上去亲章澈的额头,“小猫咪。”
章澈当然是笑了,“为什么我就是小猫啊,我也只是昨晚上做枕头公主啊。”
以为俏皮话是自己专利的祁越嘴唇还贴在人家额头上、扑哧一笑气流把彼此的发丝都吹散,有点不好意思,不能去接嘴说“好好好从此以后你不当枕头公主我当总行了吧”,自尊上不怎么允许,只好胡搅蛮缠,“不重要,我是狗,你是小猫。”
“哦,那是大狗小狗?什么狗呀?”章澈由她亲了,不反对不抗议,享受得很,还很有攻击性地抬起脑袋,趁她离开的时候顺势亲了一口她的下巴,“说出来,满意了,我也顺着你去当小猫。”
她笑,两臂放低趴下来,“哦?怎么这还和我的品种有关系?”
章澈点点头,她于是开始数。我可不可以是边牧?黑白花?还是陨石色?浅棕白?都不啊,为什么?聪明不听话?我哪里不听话呀,我可听话了。
不管。
章澈要说不管,那就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不管就行了。
好,那是德牧好不好?德牧——不要黑脸大汉,白色德牧好不好?白德牧,还是叫瑞士牧羊犬来着?又潇洒又帅气又听话,很可爱的!我给你找图——
“别走。”章澈一把搂住假意要走的她,声音低,很柔软,无论声音还是动作都不用使劲,只要撒娇。
只要轻轻撒娇就好了。
“哪里都不要去。”
“嗯。”
“就在这儿,多呆一会儿。”
“嗯。”
“就一会儿。”
她以前觉得自己多少有些皮肤饥渴,喜欢洗干净之后躺在被窝里皮肤与棉质纺织物的接触感,现在找到了更好的感觉——和章澈一起在被窝里。
什么也不做,仅仅只是搂着彼此躺着,就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依恋之情大概是人精力恢复的快充。
要好一阵子之后,两个人都觉得肚子饿了,才爬起床,她才随便套上一件章澈的睡衣,去翻冰箱,去热锅做蛋卷。早餐是很好做的东西,人类早已习惯了早上吃得简单,然后立刻去出卖劳力,把美食留给一日劳作之后。这反而导致悠闲地制作和食用早餐成为一种享受,而且不是随时都有。或者没有悠闲,或者认为不需要有这种悠闲。
她享受这种劳动,章澈享受在这种环境下看着她,靠着她,从背后搂着她。消化很多“陈年”老面包的早餐不及吃完,她正想说一会儿出去买菜、章澈的冰箱太空了,对面啃咬自己似地温柔撕扯面包的章澈忽然道,“一会儿——”
她感觉自己心里的狗立刻坐好了,准备摇尾巴。
去干什么?陪你去哪里都好。
“嗯?”没有尾巴,舌头差一点就要伸出来了。
章澈看她样子,轻笑,放下薄油的吐司(她决定今天去买整个儿的面包,做厚切的,厚切厚蛋,多爽!),两臂放在桌上,凑近了道:“我们——去你家拿点衣服好不好?”
啊!只恨没有尾巴!!
“好啊。”她当然明白章澈的意思,虽然从心底所有的理性感性一起考量,她觉得住自己家是最好的,但那不重要,那是来日方长,不是现在,不会有章澈重要。就是章澈说喜欢那树桃花(她也喜欢)于是想在这里住一辈子,以后这房子不宜居了她也会把桃花带走到新的地方去。
“然后——你还想干什么?”章澈说着两手撑起下巴,“我想陪你。没什么安排,只想陪你。”
她似乎一直在期待这样的话语,这样的情状,这样一个人,说没有什么安排、只想陪你,即便有,也愿意取消这些安排,只陪自己。
再是表现得如何独立自强——如她,如章澈——也愿意有人陪伴,有人偏爱,如她,如章澈,如一切人。
两人收拾完,先回她家。车上等红灯时,章澈忽然掏出口红开始画,她看了觉得好笑,“又不是去干嘛,只是去我家。”
“我还没去过你家呢。”一边说,一边画得很是认真,眼看已经完美无缺,章澈还多涂了一圈。她欣赏着别有丰润迷人非常的红唇,刚想说一句“我家除了我也没有别的人啊”,章澈转过来对着她,“过来。”
红灯还有六十秒。
就算只有十秒,章澈叫她她哪里不去?
“嗯?”
狗头凑到半路,章澈手一伸把她拉到面前,吧唧一口,右侧脸颊上一个明晃晃的大红唇印。
她拿手指一摸,好家伙浓俨如血似的,抬头看去章澈还补了补。
“不准擦。”章澈笑道。
“好,不擦,”她知道自己喜欢作精,特别喜欢这种,特别特别喜欢享受这个宠溺对方的过程,“招摇过市!”
等到章澈欣赏完她的家,偏要为她选上几件衣服——顺便回忆回忆都在哪里看她穿过,她就偏要去问章澈喜欢不喜欢,结果当然是不喜欢也不能如何,但章澈说得每一句“不喜欢”都是假的,逗完她,章澈都会笑着说“其实很喜欢”——两人又去离章澈家最近的祁越最喜欢的超市买菜。
她忙着挑选,忙着搭配,忙着从自己早上短暂的记忆里回想章澈家里都有什么缺什么再决定补什么。在拣选之中,偶尔回望章澈的眼神。她是那么想直接吻一下章澈,额头也行,但章澈总是把她推开,让她“好好买菜”,她也就只有带着脸上的“功章”,骄傲地走在冷柜与蔬菜之间。
她真的只差一根尾巴,有尾巴的话,只消立起来走路,就可以展示她的骄傲了。
如果章澈送我礼物,我可以要尾巴吗……
第三十五章
章澈要是知道祁越想要的生日礼物是尾巴,可能会头疼。因为到底哪里去给祁越买一条人人能看见的鲜活听话的尾巴,别说她不知道,恐怕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也不知道。但好在她可以对祁越说,你的尾巴别人看不见,我看得见就可以了。这样说,祁越一定会答应,尾巴一定摇得更开心。
大狗狗。她每次在心里这样叫祁越就要笑。她不愿意直接称呼祁越是大狗,似乎这样有所贬低,好好地谁称呼一个人是狗呢?即便很多人都喜欢狗、一般文化概念里也不会把这当做好词。在心里觉得祁越是就好了,只要祁越觉得是就好了,于她自己,她应该有很多很多爱称可以用,或者就叫名字可好?
就像昨晚,搂着祁越的脖子,没完没了轻唤这个名字,像一种催促,又像一种祈求,还像心跳的指示——你听得见我的隆隆心跳么?你听不见的话,我——我这样说出来,给你听?
是不是公主都要鼓励骑士,对骑士说“进来”“上来”,同时努力放下吊桥或打开城门,然后骑士就会不顾一切地向前,抵达公主身边。昨晚是她把祁越拉进自己怀里的,但不及一秒,祁越就变得主动,几乎变得具有一些侵略性——那是她的吻,而她的手一直礼貌,一直只放在腰部。
眼神在面前人的颈背上流连,看皮肤如玉,看发丝如瀑——发质不能说是十分好,就像章澈这个人不能说是十分好看,她可以以自己的良心发誓,章澈绝不是自己见过的女性之中最好看的,但那不重要,因为美人千千万,从皮囊到灵魂她都喜欢的,就这一个。
就像她此刻喜欢极了章澈睡眠时的背影,女性安眠的柔弱背影总激起她的柔情,但只有此刻的章澈激起的是她的爱,这爱里有想要占有的欲望,有想要保护的勇气,有想要依赖的眷恋,以至于让她此时不知道如何自处得好。
她应该叫醒她吗?还是让她这样睡着?或者干脆两个人一起这样睡下去,就这样继续睡,管他呢,今天是周末,是没人打扰的日子。就算有,只要不是天塌了,她都可以理所应当地说,我没看见。
昨晚为了怕硌着她,我连手环都摘了,我看得见什么?我连手机都不知道在哪里。和恋人相处的时光是如此短暂如此美好,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心在一起,顷刻间全世界都可以隔绝。
我只想和你,此刻,两个人,静静地——
章澈醒了。
短短的一瞬,呼吸的节奏突然停滞、接着拉长,血压产生波动,脉搏心跳——如果章澈和她一样——升高,升高,继而在看见对方的时候,降低,平缓,好像翻过一道大山,然后来到一片湖面。
章澈转过身,睁开眼,看见她,笑了。
“早。”她说,根本不知道现在是几点。
“早。”章澈的声音是惺忪未醒的慵懒,她觉得她是一只可爱非常的小猫。接着这猫儿凑进她怀里,下意识地蹭了蹭,她几乎就要觉得猫儿要发出一声长长的“喵”以示被吵醒的抗议、继而再一次睡去,章澈却眨了眨眼,清醒过来,照旧窝在她怀里,定定地望着她。
她在那双眼睛里看见相似的、更深刻更宽广的温柔,在看似很久、实际不算的之前,她在送章澈回家的时候、给章澈买花的时候,都看见过这样的眼神。现在她知道,这是爱,这就是章澈的爱慕之情。
她被章澈看得心都融化,再是要自己争气也争气不来、平时多么强硬现在也不过一块嫩豆腐、说软就要软的,靠上去亲章澈的额头,“小猫咪。”
章澈当然是笑了,“为什么我就是小猫啊,我也只是昨晚上做枕头公主啊。”
以为俏皮话是自己专利的祁越嘴唇还贴在人家额头上、扑哧一笑气流把彼此的发丝都吹散,有点不好意思,不能去接嘴说“好好好从此以后你不当枕头公主我当总行了吧”,自尊上不怎么允许,只好胡搅蛮缠,“不重要,我是狗,你是小猫。”
“哦,那是大狗小狗?什么狗呀?”章澈由她亲了,不反对不抗议,享受得很,还很有攻击性地抬起脑袋,趁她离开的时候顺势亲了一口她的下巴,“说出来,满意了,我也顺着你去当小猫。”
她笑,两臂放低趴下来,“哦?怎么这还和我的品种有关系?”
章澈点点头,她于是开始数。我可不可以是边牧?黑白花?还是陨石色?浅棕白?都不啊,为什么?聪明不听话?我哪里不听话呀,我可听话了。
不管。
章澈要说不管,那就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不管就行了。
好,那是德牧好不好?德牧——不要黑脸大汉,白色德牧好不好?白德牧,还是叫瑞士牧羊犬来着?又潇洒又帅气又听话,很可爱的!我给你找图——
“别走。”章澈一把搂住假意要走的她,声音低,很柔软,无论声音还是动作都不用使劲,只要撒娇。
只要轻轻撒娇就好了。
“哪里都不要去。”
“嗯。”
“就在这儿,多呆一会儿。”
“嗯。”
“就一会儿。”
她以前觉得自己多少有些皮肤饥渴,喜欢洗干净之后躺在被窝里皮肤与棉质纺织物的接触感,现在找到了更好的感觉——和章澈一起在被窝里。
什么也不做,仅仅只是搂着彼此躺着,就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依恋之情大概是人精力恢复的快充。
要好一阵子之后,两个人都觉得肚子饿了,才爬起床,她才随便套上一件章澈的睡衣,去翻冰箱,去热锅做蛋卷。早餐是很好做的东西,人类早已习惯了早上吃得简单,然后立刻去出卖劳力,把美食留给一日劳作之后。这反而导致悠闲地制作和食用早餐成为一种享受,而且不是随时都有。或者没有悠闲,或者认为不需要有这种悠闲。
她享受这种劳动,章澈享受在这种环境下看着她,靠着她,从背后搂着她。消化很多“陈年”老面包的早餐不及吃完,她正想说一会儿出去买菜、章澈的冰箱太空了,对面啃咬自己似地温柔撕扯面包的章澈忽然道,“一会儿——”
她感觉自己心里的狗立刻坐好了,准备摇尾巴。
去干什么?陪你去哪里都好。
“嗯?”没有尾巴,舌头差一点就要伸出来了。
章澈看她样子,轻笑,放下薄油的吐司(她决定今天去买整个儿的面包,做厚切的,厚切厚蛋,多爽!),两臂放在桌上,凑近了道:“我们——去你家拿点衣服好不好?”
啊!只恨没有尾巴!!
“好啊。”她当然明白章澈的意思,虽然从心底所有的理性感性一起考量,她觉得住自己家是最好的,但那不重要,那是来日方长,不是现在,不会有章澈重要。就是章澈说喜欢那树桃花(她也喜欢)于是想在这里住一辈子,以后这房子不宜居了她也会把桃花带走到新的地方去。
“然后——你还想干什么?”章澈说着两手撑起下巴,“我想陪你。没什么安排,只想陪你。”
她似乎一直在期待这样的话语,这样的情状,这样一个人,说没有什么安排、只想陪你,即便有,也愿意取消这些安排,只陪自己。
再是表现得如何独立自强——如她,如章澈——也愿意有人陪伴,有人偏爱,如她,如章澈,如一切人。
两人收拾完,先回她家。车上等红灯时,章澈忽然掏出口红开始画,她看了觉得好笑,“又不是去干嘛,只是去我家。”
“我还没去过你家呢。”一边说,一边画得很是认真,眼看已经完美无缺,章澈还多涂了一圈。她欣赏着别有丰润迷人非常的红唇,刚想说一句“我家除了我也没有别的人啊”,章澈转过来对着她,“过来。”
红灯还有六十秒。
就算只有十秒,章澈叫她她哪里不去?
“嗯?”
狗头凑到半路,章澈手一伸把她拉到面前,吧唧一口,右侧脸颊上一个明晃晃的大红唇印。
她拿手指一摸,好家伙浓俨如血似的,抬头看去章澈还补了补。
“不准擦。”章澈笑道。
“好,不擦,”她知道自己喜欢作精,特别喜欢这种,特别特别喜欢享受这个宠溺对方的过程,“招摇过市!”
等到章澈欣赏完她的家,偏要为她选上几件衣服——顺便回忆回忆都在哪里看她穿过,她就偏要去问章澈喜欢不喜欢,结果当然是不喜欢也不能如何,但章澈说得每一句“不喜欢”都是假的,逗完她,章澈都会笑着说“其实很喜欢”——两人又去离章澈家最近的祁越最喜欢的超市买菜。
她忙着挑选,忙着搭配,忙着从自己早上短暂的记忆里回想章澈家里都有什么缺什么再决定补什么。在拣选之中,偶尔回望章澈的眼神。她是那么想直接吻一下章澈,额头也行,但章澈总是把她推开,让她“好好买菜”,她也就只有带着脸上的“功章”,骄傲地走在冷柜与蔬菜之间。
她真的只差一根尾巴,有尾巴的话,只消立起来走路,就可以展示她的骄傲了。
如果章澈送我礼物,我可以要尾巴吗……
第三十五章
章澈要是知道祁越想要的生日礼物是尾巴,可能会头疼。因为到底哪里去给祁越买一条人人能看见的鲜活听话的尾巴,别说她不知道,恐怕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也不知道。但好在她可以对祁越说,你的尾巴别人看不见,我看得见就可以了。这样说,祁越一定会答应,尾巴一定摇得更开心。
大狗狗。她每次在心里这样叫祁越就要笑。她不愿意直接称呼祁越是大狗,似乎这样有所贬低,好好地谁称呼一个人是狗呢?即便很多人都喜欢狗、一般文化概念里也不会把这当做好词。在心里觉得祁越是就好了,只要祁越觉得是就好了,于她自己,她应该有很多很多爱称可以用,或者就叫名字可好?
就像昨晚,搂着祁越的脖子,没完没了轻唤这个名字,像一种催促,又像一种祈求,还像心跳的指示——你听得见我的隆隆心跳么?你听不见的话,我——我这样说出来,给你听?
是不是公主都要鼓励骑士,对骑士说“进来”“上来”,同时努力放下吊桥或打开城门,然后骑士就会不顾一切地向前,抵达公主身边。昨晚是她把祁越拉进自己怀里的,但不及一秒,祁越就变得主动,几乎变得具有一些侵略性——那是她的吻,而她的手一直礼貌,一直只放在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