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笨蛋“仙哥儿”正好奇这人品和学识高是有多高,英伟不凡是有多英伟,师兄就沉静地向他走过来了。
方戍:“……”
方戍去换下一页,见没有了,欲言又止地看向于庆隆。
于庆隆觉着他这反应实在有点超自己意料,便问道:“不好看?”
方戍斟酌着用词:“好看,只是这般写或有些不合适。”
“怎么个不合适呢?”
“莫兰舟虽是个仙哥儿,可他毕竟是个哥儿。他占用了汉子的身体行于世,虽也有正当理由,可这般写恐会惹恼了那些以夫君为天的人。况且你主写的是莫兰舟的生活,而会看这些书的人,多半都是读书人。隆哥你忘了吗?通常只有汉子才会读书。”
“……”一盆冷水泼下来,于庆隆有点明白过来了。
“不过隆哥儿你别难过,故事还是极有趣的。”方戍补救道,“我还是很想知道莫兰舟与顾秀才的事。”
“我不是难过。”于庆隆仔细思考一番,说道,“你说得没错,这样写确实是有些问题。”
就像大多数男生喜欢看男主视角的小说,而大多数女生则喜欢看女主视角的小说一样,代入哪个主角色的视角,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他下意识代入受视角去写了,可这个时代能看书的大多是攻。他写主受作品,可能也会有人看,但是代入感不强,就一定会受阅读影响。
不愧是读书读得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别扭处来。
“那我再写一版。”于庆隆说,“以顾淮恩的生活为主去写。”
“可是这会儿也太晚了,你再写一版又要至少一个时辰以后。”
“那我就先写一半,起码开个好头。不然拖到明天兴许明天就没什么进展了。”
“好,那我陪你。只是你又不知道秀才的生活是怎样的,如何写呢?”
“这不是有你吗?”于庆隆铺开纸,“我不知道的问你不就好了?”
方戍想想倒也是,笑着应下来:“好,那我为你研墨。只是隆哥儿,要不咱还是把错字学了再写?”
于庆隆一看,方戍把他错字圈出来了,一共七个。有些他不会,用了简体。有些他半会不会,写的既不是正确的繁体,也不是正确的简体。不过好在方戍明白他到底要写啥。
于庆隆坐在椅子上,拿着毛笔正等,方戍却绕到他身后来。
方戍俯身环着他,一手轻按住他放在纸面上的手,一手握住他执笔的手,脸就靠在他耳边。
他一转头就能亲到方戍。不,他甚至不用转头,他们就已经贴在了一起。
颊边是另一个人的温度,这感觉很神奇。
明明做过比这个还亲密的事,但这样的姿势却反而会让人有一种更加心跳加速的感觉,不知是不是因为以往亲密时总是熄着灯,而此刻屋子里却被油灯照得亮得很。
彼此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逃不过对方的目光。只要他们肯去看,心里那点念头便是藏不住的。
于庆隆强迫自己回神。方戍也一样,他的左手拇指轻轻摩梭着于庆隆的手面,另一手带着于庆隆一笔一画写出正确的字来。
七个字全部写完,方戍却没有放开于庆隆。而是继续握着他的手,写第二遍。
于庆隆也没躲,一边写一边在心里记下来,直到快写完第三行。他正想着再起第四行他就要告诉方戍,他已经学会了,方戍却将他手里的笔缓缓抽走搁在笔架上。
“不写了?”于庆隆问。
“你已经学会了。”方戍道,“否则我刚抽笔时你便会问的。”
“你说的对,那我赶紧把新版写完。”
“好。”方戍说着将于庆隆落在额前的头发掖至耳后,去研墨。
屋子里变得很静,只有细微的研墨声。那墨香仿佛化成轻烟飘满了整间屋子,将他们彼此无形地缠绕在一起。
于庆隆写了几个字,忽然发现好像不太能集中注意力。
他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然后又在方戍了然的视线里猛地把手放下。
方戍轻咳一声,笑道:“隆哥儿,你为何从左上角开始书写?”
嗯?
于庆隆定睛一看,可不!旧习惯又跑出来了!
瞪方戍一眼:“都是叫你闹的,方才离那么近。”
方戍说:“冤枉啊夫郎,我也没做什么呀。”
于庆隆心说你要做点什么我或许反而没这么大感觉了。
他重新铺了一张纸,想想觉得肉疼得很,便把写错的那张放另一边,留着之后再学错字时用。
他警告方戍:“我写完之前你不许再过来,也不许抱我,与我说话。”
方戍说:“好,那我只瞧着你。”
于庆隆霸道得很:“瞧着也不行。你低头研墨,研完去念书吧。”
方戍但笑不语。
于庆隆咬咬唇,低头深呼吸,慢慢投入到新一版的故事中去。
这晚弄得比较晚,两人洗漱的时候都轻手轻脚。于庆隆躺进被窝便有些困了,方戍想想便没说什么,只是侧身在黑暗中看着于庆隆。
其实是看不真切的,但他就是觉得,哪怕是不真切,能隐约看到个轮廓,知道于庆隆在他身边,他也很高兴。
于庆隆很快睡着了。方戍又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去书房点了灯,把于庆隆最后弄完的书稿改好。
他逐字逐句地检查用字是否有错,之后再把全部内容细细润色,读起来情感更丰沛些,语句也美了,这才回去重新躺好,轻轻抱住于庆隆。
第二天便是于庆隆先睁眼的。
他瞧着方戍还在睡,也没叫醒,因为今天开始不用去那么早,就可以多睡一会儿。
他穿好衣服先去书房看看昨晚写成了什么鬼。昨晚写到后面时就已经困得不行,他不确定是不是写得有什么纰漏。
哪知到了桌边一看,在他写的那份手稿旁边,还有一份字迹工整用词精练的稿子。
出自谁手自不用问。于庆隆小心翻看完,心里不由的感叹,能年纪轻轻考上秀才确实是有原因的。
明明是同样的故事,情节顺序也没变,但用词一改整篇文章效果就不一样了,情绪一下变得特别饱满。
落魄秀才本就家中穷困,在学堂屡遭富家子弟刁难。如今接得难以完成的任务,那名伪装成汉子的仙哥儿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又是个纨绔,如何是好?!
于庆隆读完稿子想写个“请听下回分解”。可看看上头方戍的字,再看看自己的字,还是算了。
方戍再写那是画龙点睛。他再写那就是狗尾续貂了。
不过这个闷骚的家伙,居然半夜不睡跑来把这事干完。这么可爱,说什么得给点奖励。
于庆隆去厨房找到方吴氏:“娘早,家里有未用过的粗布和细麻绳么?”
方吴氏说:“没有存下的。你要用?”
于庆隆说:“我想给守城做些东西。”
方吴氏一听是给自家儿子做什么,笑说:“那也没,你要用得去镇上买。或者到时让长捷帮忙带回来一匹也行。”
这倒也是个主意。反正他不说,方戍也不知道他要拿来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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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方戍:我是全天下最爱夫郎的好汉子[让我康康]
庆隆:你是全天下最暖的暖宝宝[狗头]
第54章
于庆隆不好自己去找武胜, 就跟方戍说自己要用点粗布和麻绳。
方戍也不问他要做什么,只问要什么颜色的粗布,多细的绳, 知道之后就去告诉武胜, 并留下钱来, 没两日武胜就把东西捎回来了。
于庆隆打算给方戍做个书包。
他上午去上溪村上课, 下午回来复习所学内容,顺便做做家里力所能及的事。
晚上吃了饭之后他要继续写故事,但在写故事之余, 他还找了点时间出来做包。
这里的包袱皮虽然也能装东西, 但每次都得系来系去, 麻烦。而且也不能分格装, 挎着还只用一头出力,长远看也不利于身体平衡。
书包就不一样了, 能做出分格层,还可以双肩背。
他把自己脑子里的书包图样先偷偷画下来。没有拉链就把包弄成信封款,东西装完可以把上头折起来。至于内层, 他分成了三格, 外面也有几个小隔兜。两侧还可以放竹筒和笔筒。
笔筒是没有的, 这里的人拿笔一般用笔帘比较多。他或许可以给方戍再加做个笔筒,可以放墨条, 还可以放砚台的那种。砚台最好也做成可以放进笔筒里的款式,这样就能配成套。
方戍:“……”
方戍去换下一页,见没有了,欲言又止地看向于庆隆。
于庆隆觉着他这反应实在有点超自己意料,便问道:“不好看?”
方戍斟酌着用词:“好看,只是这般写或有些不合适。”
“怎么个不合适呢?”
“莫兰舟虽是个仙哥儿,可他毕竟是个哥儿。他占用了汉子的身体行于世,虽也有正当理由,可这般写恐会惹恼了那些以夫君为天的人。况且你主写的是莫兰舟的生活,而会看这些书的人,多半都是读书人。隆哥你忘了吗?通常只有汉子才会读书。”
“……”一盆冷水泼下来,于庆隆有点明白过来了。
“不过隆哥儿你别难过,故事还是极有趣的。”方戍补救道,“我还是很想知道莫兰舟与顾秀才的事。”
“我不是难过。”于庆隆仔细思考一番,说道,“你说得没错,这样写确实是有些问题。”
就像大多数男生喜欢看男主视角的小说,而大多数女生则喜欢看女主视角的小说一样,代入哪个主角色的视角,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他下意识代入受视角去写了,可这个时代能看书的大多是攻。他写主受作品,可能也会有人看,但是代入感不强,就一定会受阅读影响。
不愧是读书读得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别扭处来。
“那我再写一版。”于庆隆说,“以顾淮恩的生活为主去写。”
“可是这会儿也太晚了,你再写一版又要至少一个时辰以后。”
“那我就先写一半,起码开个好头。不然拖到明天兴许明天就没什么进展了。”
“好,那我陪你。只是你又不知道秀才的生活是怎样的,如何写呢?”
“这不是有你吗?”于庆隆铺开纸,“我不知道的问你不就好了?”
方戍想想倒也是,笑着应下来:“好,那我为你研墨。只是隆哥儿,要不咱还是把错字学了再写?”
于庆隆一看,方戍把他错字圈出来了,一共七个。有些他不会,用了简体。有些他半会不会,写的既不是正确的繁体,也不是正确的简体。不过好在方戍明白他到底要写啥。
于庆隆坐在椅子上,拿着毛笔正等,方戍却绕到他身后来。
方戍俯身环着他,一手轻按住他放在纸面上的手,一手握住他执笔的手,脸就靠在他耳边。
他一转头就能亲到方戍。不,他甚至不用转头,他们就已经贴在了一起。
颊边是另一个人的温度,这感觉很神奇。
明明做过比这个还亲密的事,但这样的姿势却反而会让人有一种更加心跳加速的感觉,不知是不是因为以往亲密时总是熄着灯,而此刻屋子里却被油灯照得亮得很。
彼此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逃不过对方的目光。只要他们肯去看,心里那点念头便是藏不住的。
于庆隆强迫自己回神。方戍也一样,他的左手拇指轻轻摩梭着于庆隆的手面,另一手带着于庆隆一笔一画写出正确的字来。
七个字全部写完,方戍却没有放开于庆隆。而是继续握着他的手,写第二遍。
于庆隆也没躲,一边写一边在心里记下来,直到快写完第三行。他正想着再起第四行他就要告诉方戍,他已经学会了,方戍却将他手里的笔缓缓抽走搁在笔架上。
“不写了?”于庆隆问。
“你已经学会了。”方戍道,“否则我刚抽笔时你便会问的。”
“你说的对,那我赶紧把新版写完。”
“好。”方戍说着将于庆隆落在额前的头发掖至耳后,去研墨。
屋子里变得很静,只有细微的研墨声。那墨香仿佛化成轻烟飘满了整间屋子,将他们彼此无形地缠绕在一起。
于庆隆写了几个字,忽然发现好像不太能集中注意力。
他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然后又在方戍了然的视线里猛地把手放下。
方戍轻咳一声,笑道:“隆哥儿,你为何从左上角开始书写?”
嗯?
于庆隆定睛一看,可不!旧习惯又跑出来了!
瞪方戍一眼:“都是叫你闹的,方才离那么近。”
方戍说:“冤枉啊夫郎,我也没做什么呀。”
于庆隆心说你要做点什么我或许反而没这么大感觉了。
他重新铺了一张纸,想想觉得肉疼得很,便把写错的那张放另一边,留着之后再学错字时用。
他警告方戍:“我写完之前你不许再过来,也不许抱我,与我说话。”
方戍说:“好,那我只瞧着你。”
于庆隆霸道得很:“瞧着也不行。你低头研墨,研完去念书吧。”
方戍但笑不语。
于庆隆咬咬唇,低头深呼吸,慢慢投入到新一版的故事中去。
这晚弄得比较晚,两人洗漱的时候都轻手轻脚。于庆隆躺进被窝便有些困了,方戍想想便没说什么,只是侧身在黑暗中看着于庆隆。
其实是看不真切的,但他就是觉得,哪怕是不真切,能隐约看到个轮廓,知道于庆隆在他身边,他也很高兴。
于庆隆很快睡着了。方戍又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去书房点了灯,把于庆隆最后弄完的书稿改好。
他逐字逐句地检查用字是否有错,之后再把全部内容细细润色,读起来情感更丰沛些,语句也美了,这才回去重新躺好,轻轻抱住于庆隆。
第二天便是于庆隆先睁眼的。
他瞧着方戍还在睡,也没叫醒,因为今天开始不用去那么早,就可以多睡一会儿。
他穿好衣服先去书房看看昨晚写成了什么鬼。昨晚写到后面时就已经困得不行,他不确定是不是写得有什么纰漏。
哪知到了桌边一看,在他写的那份手稿旁边,还有一份字迹工整用词精练的稿子。
出自谁手自不用问。于庆隆小心翻看完,心里不由的感叹,能年纪轻轻考上秀才确实是有原因的。
明明是同样的故事,情节顺序也没变,但用词一改整篇文章效果就不一样了,情绪一下变得特别饱满。
落魄秀才本就家中穷困,在学堂屡遭富家子弟刁难。如今接得难以完成的任务,那名伪装成汉子的仙哥儿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又是个纨绔,如何是好?!
于庆隆读完稿子想写个“请听下回分解”。可看看上头方戍的字,再看看自己的字,还是算了。
方戍再写那是画龙点睛。他再写那就是狗尾续貂了。
不过这个闷骚的家伙,居然半夜不睡跑来把这事干完。这么可爱,说什么得给点奖励。
于庆隆去厨房找到方吴氏:“娘早,家里有未用过的粗布和细麻绳么?”
方吴氏说:“没有存下的。你要用?”
于庆隆说:“我想给守城做些东西。”
方吴氏一听是给自家儿子做什么,笑说:“那也没,你要用得去镇上买。或者到时让长捷帮忙带回来一匹也行。”
这倒也是个主意。反正他不说,方戍也不知道他要拿来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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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方戍:我是全天下最爱夫郎的好汉子[让我康康]
庆隆:你是全天下最暖的暖宝宝[狗头]
第54章
于庆隆不好自己去找武胜, 就跟方戍说自己要用点粗布和麻绳。
方戍也不问他要做什么,只问要什么颜色的粗布,多细的绳, 知道之后就去告诉武胜, 并留下钱来, 没两日武胜就把东西捎回来了。
于庆隆打算给方戍做个书包。
他上午去上溪村上课, 下午回来复习所学内容,顺便做做家里力所能及的事。
晚上吃了饭之后他要继续写故事,但在写故事之余, 他还找了点时间出来做包。
这里的包袱皮虽然也能装东西, 但每次都得系来系去, 麻烦。而且也不能分格装, 挎着还只用一头出力,长远看也不利于身体平衡。
书包就不一样了, 能做出分格层,还可以双肩背。
他把自己脑子里的书包图样先偷偷画下来。没有拉链就把包弄成信封款,东西装完可以把上头折起来。至于内层, 他分成了三格, 外面也有几个小隔兜。两侧还可以放竹筒和笔筒。
笔筒是没有的, 这里的人拿笔一般用笔帘比较多。他或许可以给方戍再加做个笔筒,可以放墨条, 还可以放砚台的那种。砚台最好也做成可以放进笔筒里的款式,这样就能配成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