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今年过年晚,虽然短暂的春节假期很冷,但过去没多久,气温就一口气升到了十几度,路两旁冻成连绵起伏的黑色小山峰一样的雪堆没能完成自己再拔高几寸的愿望,流着黑色的眼泪迅速地破碎坍塌,心不甘情不愿地从下水道里和这世界告别了。
化雪总还是冷的,草地上人行道上的雪都变得斑驳,像是生了霉斑的米饭,属实是最丑的时节,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致出门走走,每个人都龟缩在家里,盼这一场大晴天能让这脏雪赶紧化个干净。
这么多天,陆聿怀守着一段沉甸甸的记忆无处安放,几次想开口询问江之沅,又几次话到嘴边被他临时逃避,江之沅伤筋动骨,修养了半个月才好,陆聿怀把他的东西都搬来自己家,以受伤了要人照顾为由,让江之沅就这么搬了家。
周末一早,夜半喧嚣的冷空气在门窗缝隙处努力了一晚上,还没等有任何进展,阳光轻轻一摸,就偃旗息鼓,任由自己变成了水汽。
江之沅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回学校每天按时上下班,毕竟祁映昭跑了个干净,一点儿踪迹也没留下,判官们只好在岗位上正常工作,顺便留意来自三界的各种风声。
周末没人定闹钟,但江之沅本来就并不需要那玩意,八点整,他就直接从熟睡状态睁开了眼,盯着天花板,在一室的静谧里等待所有的神志回笼。
就这么思考了一会儿,江之沅听着旁边人规律的呼吸声,忽然觉得哪里不太正常。
不过这事有些难以启齿,江之沅在人世间活了这么一遭,什么事都听过见过做过,唯独一件事,他倒是在各种意外情况中被迫看到或者了解,自己却从没做过。
他稍稍扭了一点头去看还在睡的陆聿怀,陆聿怀皮骨都极佳,哪怕是大早上也绝不显得浮肿,像个在拍睡觉戏份的男明星,线条流畅且锋利,看起来招人得很。
江之沅觉得想这种事的自己真是丢人,他别开视线,平躺着深呼吸了几下,想把刚才突然出现的荒唐念头赶走,但大脑就是这样,你不想让它想什么,他偏要想什么。
自从自己受伤之后,江之沅数了数日子,也有小半个月,陆聿怀一直没碰过自己。
这不对吧?陆聿怀让他搬进他家的时候,江之沅以为会发生一点什么,但是没有,也正常,那时候他还没痊愈。
但已经这么多天过去了,他江之沅都能原地辞职不做老师立刻改行当武术演员或者体育选手了,陆聿怀除了偶尔亲亲他的额头,就什么也没有了。
不是说开了荤之后都上瘾吗,陆聿怀是怎么回事,怎么他和别人都不一样,别人恨不得比上班打卡还勤快,他倒好,直接原地出家了,这是什么毛病?第一次不是挺好挺和谐的吗?想到那天,江之沅耳朵从耳尖开始逐渐放射了一大片,连脖子都开始红,但脑子里的东西却依然控制不住。
他躺在床上想了半天,没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江大人活了这么多年,虽然脸皮依然薄如纸,但是好在心理素质极强,他决定豁出去试探一下。
陆聿怀睡得很安稳,一夜没做梦,自从祁映昭跑了之后,他前世的记忆没再一睡觉就出现了,终于能让他睡个好觉。
但工作日的生物钟还是控制了他,虽然没有闹钟,陆聿怀还是难以抗拒地早早自然醒了,他一醒,还没来得及睁眼,就感觉脸边有细细的温热的呼吸。
江之沅离他极近,鼻尖几乎要蹭上他的脸,但又若即若离,似碰非碰,只惹得陆聿怀发痒。
他闭着眼睛轻轻笑了,正准备睁眼看看江之沅,忽然唇上一凉,江之沅撑起了身子,俯身吻他。
陆聿怀感受到他深深浅浅若即若离的试探,带着点犹豫,但又不肯干脆离开,和陆聿怀主动的那些吻比起来,实在多了点别样的韵味,让人心里发急,勾得他浑身一麻。
江之沅打定了主意要试探,尽管他已经整个人像煮熟的虾、外头融化的积雪,他还是没有临阵退缩,眼睛一闭心一横,手摸了上去。
陆聿怀早知道江之沅脸皮薄得很,哪受过他这种撩拨,更何况一大早的,他自己给自己拉紧的那根弦没有一秒犹豫的就崩断了。
陆聿怀一把抓住江之沅的手,睁开眼看着他,眼角不知怎的有点发红,他沉默着盯了一会儿,江之沅长而密的眼睫颤个不停,像蝶翼,在他心里刮起了一阵狂风。
江之沅眼看着陆聿怀的眼睛越来越红,懵了,心想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跟他把人欺负了似的。
陆聿怀抓着江之沅的手,沉默了半天终于开口:“我之前,是不是对不起你。”
第53章
早上十点, 崔虞出现在了律所大楼的地下停车场,她穿着件深灰色的大衣,衣摆一直到脚踝, 露出一双亮闪闪的切尔西靴子,大衣敞着怀, 里面穿着件衬衫,光滑笔挺, 像是从块布开始就没折过,一直挂在衣架上直接送进的崔虞的衣帽间。
这天是暖和了那么一丁点儿, 但街上的人没一个胆敢脱下那件厚实的穿了几乎一整个冬天的羽绒服,不过崔虞不在意, 她根本没穿过羽绒服,那是什么玩意儿?
不仅是她, 如果她的助理和合伙人们谁哪天穿着一件轮胎人一样的棉袄出现在她面前,崔虞一定会用一种毫不掩饰的疑惑,用目光把这人从上到下凌迟一番, 末了再翘起她完美的大红色美甲的五根手指, 冲那人沉默着点那么两下,眼睛里同时露出一种怜悯的同情目光。
崔虞除了做判官前的那一世过得不怎么样,后来的每一世都堪称人生赢家,在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崔虞总能靠自己那绝顶聪明的脑子经商致富, 而且她对未来的世界发展趋势有着直觉般的准确判断,每一次都能勇立时代潮头。
总而言之,崔虞没穷过。
崔虞看着自己纯洁无暇的帕拉梅拉,因为车一直停在地库,外面的风雪没有对它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和干扰, 几乎反光的像面镜子,看不到一点灰尘或鸟屎,只不过上路跑了一遭,轮胎倒是碾了一路的泥水,彻底脏了。
崔虞皱着眉,嫌弃地从小包里捏出手机,给她的助理打了个电话,让他叫个人去公司地库把自己的车开走洗了,因为车已经“脏得令人作呕”。
助理一叠声应了,等着崔虞挂了电话,助理打电话吩咐了刷车,挂断电话,他迅速扫视了一遍自己的工位,发现自己早上来得匆忙,穿来的羽绒服还搭在椅背上,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手忙脚乱地把衣服一股脑塞进一个黑口袋里扎紧了,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面小镜子,整理了自己的头发,挂上一副标准的微笑,等着迎接崔虞的到来。
崔虞其实不凶,但她惯会和蔼可亲、笑容满面地杀人于无形,是个异常可怕的笑面虎,她对自己的一切,除了感情生活,都要求严格,而且眼里容不下沙子。
同在律所的助理小律师当代孟婆孟知酒就不一样了,她至今不知道地府这是个什么选人标准,难道是每次他们招聘的时候都过于装神弄鬼,搞得实在像骗子,才没有人愿意来,导致这个岗位沦落到她手里吗?
孟知酒胸无大志,仗着自己有点儿小聪明,喜欢把一切事往后拖延着干,结果她的大脑发现能在最后几个小时的期限里赶完,为什么要提前做呢?
因此她的人生几乎每天都在和拖延症战斗,她想做的事都停留在脑海里,想象中的自己是一个喜欢画画、喜欢练字,隔天会去运动,下班了会抽时间学点儿东西提升自己的都市丽人,但实际中的她是一个每天下班就是刷手机,把几个APP轮番打开批阅一番,沉浸在和自己根本不相关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里,等几个小时过后,到点该去洗漱了,抬起头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没干。
而且她早上还总起不来,谁让她晚上看小说看得太晚,孟知酒连看小说都拖延,脑子里知道昨天没看完的那个小说蛮好看的,可她就是没动力点开小说APP,一直拖到该睡觉了,终于点开小说,然后连看几个小时,直到困得手机砸脸为止。
要不是她崔姐心善,愿意让她这个活了几百年还身无长处的菜鸡到她的律所上班,孟知酒这辈子还不知道能去哪工作。
孟知酒挤公交来了公司,严严实实裹着件深黑色棉袄,这棉袄她几乎穿了一个冬天,和另一件深蓝色的轮班,仿佛长在她身上了,和久久不换的社媒头像一样,达到了未见其人,先见其棉袄就能认人的程度。
孟知酒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言不惭地和同事传播她这件棉袄有多么舒适,多么轻薄但保暖,爱不释手似的。
她已经进了律所五年了,按理说至少也应该混了个组长当当,但她也堪称俗世奇人,愣是能在助理律师的岗位上一直呆着。
今天虽然是周末,但崔虞、她的助理以及一个高级律师,再加一个打下手的孟知酒还是出现在了办公室,因为有个大金主临时找上门了。
这位大金主是个非常有钱的女人,之前就和崔虞认识,两个人约着吃过饭逛过街,家里富了几代,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
化雪总还是冷的,草地上人行道上的雪都变得斑驳,像是生了霉斑的米饭,属实是最丑的时节,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致出门走走,每个人都龟缩在家里,盼这一场大晴天能让这脏雪赶紧化个干净。
这么多天,陆聿怀守着一段沉甸甸的记忆无处安放,几次想开口询问江之沅,又几次话到嘴边被他临时逃避,江之沅伤筋动骨,修养了半个月才好,陆聿怀把他的东西都搬来自己家,以受伤了要人照顾为由,让江之沅就这么搬了家。
周末一早,夜半喧嚣的冷空气在门窗缝隙处努力了一晚上,还没等有任何进展,阳光轻轻一摸,就偃旗息鼓,任由自己变成了水汽。
江之沅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回学校每天按时上下班,毕竟祁映昭跑了个干净,一点儿踪迹也没留下,判官们只好在岗位上正常工作,顺便留意来自三界的各种风声。
周末没人定闹钟,但江之沅本来就并不需要那玩意,八点整,他就直接从熟睡状态睁开了眼,盯着天花板,在一室的静谧里等待所有的神志回笼。
就这么思考了一会儿,江之沅听着旁边人规律的呼吸声,忽然觉得哪里不太正常。
不过这事有些难以启齿,江之沅在人世间活了这么一遭,什么事都听过见过做过,唯独一件事,他倒是在各种意外情况中被迫看到或者了解,自己却从没做过。
他稍稍扭了一点头去看还在睡的陆聿怀,陆聿怀皮骨都极佳,哪怕是大早上也绝不显得浮肿,像个在拍睡觉戏份的男明星,线条流畅且锋利,看起来招人得很。
江之沅觉得想这种事的自己真是丢人,他别开视线,平躺着深呼吸了几下,想把刚才突然出现的荒唐念头赶走,但大脑就是这样,你不想让它想什么,他偏要想什么。
自从自己受伤之后,江之沅数了数日子,也有小半个月,陆聿怀一直没碰过自己。
这不对吧?陆聿怀让他搬进他家的时候,江之沅以为会发生一点什么,但是没有,也正常,那时候他还没痊愈。
但已经这么多天过去了,他江之沅都能原地辞职不做老师立刻改行当武术演员或者体育选手了,陆聿怀除了偶尔亲亲他的额头,就什么也没有了。
不是说开了荤之后都上瘾吗,陆聿怀是怎么回事,怎么他和别人都不一样,别人恨不得比上班打卡还勤快,他倒好,直接原地出家了,这是什么毛病?第一次不是挺好挺和谐的吗?想到那天,江之沅耳朵从耳尖开始逐渐放射了一大片,连脖子都开始红,但脑子里的东西却依然控制不住。
他躺在床上想了半天,没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江大人活了这么多年,虽然脸皮依然薄如纸,但是好在心理素质极强,他决定豁出去试探一下。
陆聿怀睡得很安稳,一夜没做梦,自从祁映昭跑了之后,他前世的记忆没再一睡觉就出现了,终于能让他睡个好觉。
但工作日的生物钟还是控制了他,虽然没有闹钟,陆聿怀还是难以抗拒地早早自然醒了,他一醒,还没来得及睁眼,就感觉脸边有细细的温热的呼吸。
江之沅离他极近,鼻尖几乎要蹭上他的脸,但又若即若离,似碰非碰,只惹得陆聿怀发痒。
他闭着眼睛轻轻笑了,正准备睁眼看看江之沅,忽然唇上一凉,江之沅撑起了身子,俯身吻他。
陆聿怀感受到他深深浅浅若即若离的试探,带着点犹豫,但又不肯干脆离开,和陆聿怀主动的那些吻比起来,实在多了点别样的韵味,让人心里发急,勾得他浑身一麻。
江之沅打定了主意要试探,尽管他已经整个人像煮熟的虾、外头融化的积雪,他还是没有临阵退缩,眼睛一闭心一横,手摸了上去。
陆聿怀早知道江之沅脸皮薄得很,哪受过他这种撩拨,更何况一大早的,他自己给自己拉紧的那根弦没有一秒犹豫的就崩断了。
陆聿怀一把抓住江之沅的手,睁开眼看着他,眼角不知怎的有点发红,他沉默着盯了一会儿,江之沅长而密的眼睫颤个不停,像蝶翼,在他心里刮起了一阵狂风。
江之沅眼看着陆聿怀的眼睛越来越红,懵了,心想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跟他把人欺负了似的。
陆聿怀抓着江之沅的手,沉默了半天终于开口:“我之前,是不是对不起你。”
第53章
早上十点, 崔虞出现在了律所大楼的地下停车场,她穿着件深灰色的大衣,衣摆一直到脚踝, 露出一双亮闪闪的切尔西靴子,大衣敞着怀, 里面穿着件衬衫,光滑笔挺, 像是从块布开始就没折过,一直挂在衣架上直接送进的崔虞的衣帽间。
这天是暖和了那么一丁点儿, 但街上的人没一个胆敢脱下那件厚实的穿了几乎一整个冬天的羽绒服,不过崔虞不在意, 她根本没穿过羽绒服,那是什么玩意儿?
不仅是她, 如果她的助理和合伙人们谁哪天穿着一件轮胎人一样的棉袄出现在她面前,崔虞一定会用一种毫不掩饰的疑惑,用目光把这人从上到下凌迟一番, 末了再翘起她完美的大红色美甲的五根手指, 冲那人沉默着点那么两下,眼睛里同时露出一种怜悯的同情目光。
崔虞除了做判官前的那一世过得不怎么样,后来的每一世都堪称人生赢家,在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崔虞总能靠自己那绝顶聪明的脑子经商致富, 而且她对未来的世界发展趋势有着直觉般的准确判断,每一次都能勇立时代潮头。
总而言之,崔虞没穷过。
崔虞看着自己纯洁无暇的帕拉梅拉,因为车一直停在地库,外面的风雪没有对它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和干扰, 几乎反光的像面镜子,看不到一点灰尘或鸟屎,只不过上路跑了一遭,轮胎倒是碾了一路的泥水,彻底脏了。
崔虞皱着眉,嫌弃地从小包里捏出手机,给她的助理打了个电话,让他叫个人去公司地库把自己的车开走洗了,因为车已经“脏得令人作呕”。
助理一叠声应了,等着崔虞挂了电话,助理打电话吩咐了刷车,挂断电话,他迅速扫视了一遍自己的工位,发现自己早上来得匆忙,穿来的羽绒服还搭在椅背上,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手忙脚乱地把衣服一股脑塞进一个黑口袋里扎紧了,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面小镜子,整理了自己的头发,挂上一副标准的微笑,等着迎接崔虞的到来。
崔虞其实不凶,但她惯会和蔼可亲、笑容满面地杀人于无形,是个异常可怕的笑面虎,她对自己的一切,除了感情生活,都要求严格,而且眼里容不下沙子。
同在律所的助理小律师当代孟婆孟知酒就不一样了,她至今不知道地府这是个什么选人标准,难道是每次他们招聘的时候都过于装神弄鬼,搞得实在像骗子,才没有人愿意来,导致这个岗位沦落到她手里吗?
孟知酒胸无大志,仗着自己有点儿小聪明,喜欢把一切事往后拖延着干,结果她的大脑发现能在最后几个小时的期限里赶完,为什么要提前做呢?
因此她的人生几乎每天都在和拖延症战斗,她想做的事都停留在脑海里,想象中的自己是一个喜欢画画、喜欢练字,隔天会去运动,下班了会抽时间学点儿东西提升自己的都市丽人,但实际中的她是一个每天下班就是刷手机,把几个APP轮番打开批阅一番,沉浸在和自己根本不相关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里,等几个小时过后,到点该去洗漱了,抬起头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没干。
而且她早上还总起不来,谁让她晚上看小说看得太晚,孟知酒连看小说都拖延,脑子里知道昨天没看完的那个小说蛮好看的,可她就是没动力点开小说APP,一直拖到该睡觉了,终于点开小说,然后连看几个小时,直到困得手机砸脸为止。
要不是她崔姐心善,愿意让她这个活了几百年还身无长处的菜鸡到她的律所上班,孟知酒这辈子还不知道能去哪工作。
孟知酒挤公交来了公司,严严实实裹着件深黑色棉袄,这棉袄她几乎穿了一个冬天,和另一件深蓝色的轮班,仿佛长在她身上了,和久久不换的社媒头像一样,达到了未见其人,先见其棉袄就能认人的程度。
孟知酒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言不惭地和同事传播她这件棉袄有多么舒适,多么轻薄但保暖,爱不释手似的。
她已经进了律所五年了,按理说至少也应该混了个组长当当,但她也堪称俗世奇人,愣是能在助理律师的岗位上一直呆着。
今天虽然是周末,但崔虞、她的助理以及一个高级律师,再加一个打下手的孟知酒还是出现在了办公室,因为有个大金主临时找上门了。
这位大金主是个非常有钱的女人,之前就和崔虞认识,两个人约着吃过饭逛过街,家里富了几代,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