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少年靠在车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手背被开水烫过的地方明显泛红。
  他们一前一后进家门,林念禾把狗塞进笼子,余光看见跟在身后的男生。
  “手烫红了?”
  霍锌没事人似的,神色正常,“不疼。”
  “坐沙发上去。”
  他乖乖坐到沙发中央,看林念禾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一个很大的医药箱。
  里面药品种类很多,她翻找几分钟后找到治烫伤的药膏,随手把药膏和棉签扔到霍锌的腿上。
  “自己涂。”然后伸手要道,“把你手机给我。”
  霍锌问都没问一句,直接把手机递给她,“密码是你生日。”
  林念禾解锁的手一顿,又听见他说,“用习惯了,突然改掉密码会不太适应。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可以立马改密码。”
  可以把密码改成乐乐的生日,总归会和她有关联。
  “你的手机改不改是你的事情,当然,按照我们的关系,我建议你最好还是改一个。”
  说完客厅安静下来。霍锌的手机里很干净,除了必用的软件没有其他,她昨天把一个自己废弃不用的微信号给他,但是没有绑定银行卡。
  18岁的霍锌现在就是个妥妥的黑户,线上支付不能用,只能借用她银行卡绑定。林念禾把那张转了二十万的银行卡绑在他用的账户上,转念记起想给他报个补习班的事情,于是偏头。
  男生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密长的睫毛下垂,短袖被撩上去一截,露出肌肉紧实的臂膀。
  热水不仅烫伤了手背还烫到了胳膊,因为林念禾拒绝帮人上药,他只好自食其力。
  说实话,这副画面还怪好看的。帅气男高,乖巧上药。
  她突然记起来自己当初同意跟他谈恋爱的一大原因,就是这人长得好看。她们老林家是有点颜狗的遗传基因,外公以前说外婆一见钟情愿意嫁给他,林母更不用说了,就是因为颜狗才会喜欢陆建林那么个绝世傻叉。
  目光落在那块被烫得发红的皮肤,脑子里不自觉蹦出来一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以前她看小说,里面的女主一碰就红,林念禾跟贺渺两个人吐槽过无数回这个羸弱设定。
  直到后来,第一次接吻,她不小心用力隔着衣物掐了下霍锌的腰,事后他掀起衣服把那个痕迹展示给她看,林念禾大为震惊。
  是的,霍锌一碰就红,偏偏这人天生冷白皮,每次她没注意留下的痕迹就更加明显了。
  林念禾面无表情地把手机还给他,霍锌也涂好药了,顺手收好手机。
  她把脑海里那些废料全部甩出去,总觉得今晚的他异常安分。
  “我打算给你报个高三复习班,你怎么看?”
  霍锌把刚用完的棉签扔进垃圾桶,“可以。”
  “单科不够,我觉得按照你现在的成绩至少得报个全科。”
  “行。”
  林念禾上下扫了他一圈,仔细感受刚才回话的语气,确实是自愿,疑惑道,“你不是不爱学习吗?”
  霍锌高三那会儿,真是纯为爱发奋学习,一边学得犯恶心想吐,一边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学。
  “你喜欢爱学习的?”他冷不丁扭头,对上她的眼睛。
  江予州博士学历,读书的时候还跳过级,白天给他送饭,霍锌看见床头摆着好几本书,活脱脱热爱学习的样子。
  “嗯?”林念禾不知道他问什么,“还行。”
  听见回答的少年明显心情好了一点点,他站起来往房间去,“我睡了,明天早上想吃什么,记得发我手机上。”
  时间确实不早了,霍锌的房间门被关上,林念禾也起身回房间。
  入睡前一秒,她突然后知后觉,今天遇见28岁的霍锌,他回来后没提过一句。
  18岁的孩子心思多,猜也猜不出来,那就不猜了。
  睡意来袭,林念禾翻了个身,心无杂念地进入梦乡。
  隔壁房间,霍锌没睡着。
  按照他的性格,如果分手后不喜欢了,遇见对方估计连车都不会下。
  最了解自己的人莫过于自己,哪怕中间差着九年的阅历,但人的底色是不会变的。凭今晚这次短暂的见面,他很确定,28岁的霍锌还喜欢林念禾。
  他主动提分手,等林念禾结婚后又在一边偷偷玩深情暗恋。
  脑子有病吧。
  三年前霍家争权发生的事情,不足以让他提分手。
  到底还有什么事……
  外面的雨声渐渐变大,伴着雨打在玻璃上的声音,少年闭上眼,意识模糊。
  彻底睡过去的前一秒,他想到医院的江予州。
  林念禾肯定没多爱他。
  林念禾早上起床,和昨天不同,霍锌在家。桌上摆了她爱吃的早餐,等吃完饭,他把她的包主动拿过来,送她出门。
  太贤惠了。
  一连好几天,贤惠得无可挑剔,以至于她的良心都开始不安。
  因为一贯习惯把陆建林说过话当空气,所以当天陆建林的生日,四个黑衣保镖守在她的车边守株待兔,差点给她吓得原地喊救命。
  几个黑衣保镖也有点尴尬,但老板的吩咐是绑也要给他把人绑去。
  林念禾放弃挣扎,因为她的态度过于配合,所以黑衣大哥没有拿绳索捆绑。
  保姆车一路向别墅区出发,等到门口,几个保镖十分客气地把她请下车。
  脚刚跨过大门,一个茶杯啪地碎在脚边。
  第15章 第15章生日
  家里一片狼藉,几个保姆正大气不敢出地低头打扫现场。温诗肩上搭着一块披肩,站在他身边安抚陆建林的情绪。
  瞧见林念禾空手进屋,陆建林心情顿时好
  了几分。
  虽然今天生日,女儿没送礼物,但人来了,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礼物。
  “终于肯回家看我了,还以为你的脊椎比石头还硬,不回来呢。”陆建林矜持地冷哼一声,气氛突然缓和下来。
  “我怎么回来的,你得问你的保镖。”她不耐烦地催,“赶紧吃饭,吃完我回去还有事。”
  陆建林脸色僵了一瞬,温诗忙出来打圆场,“肯定饿了吧,你爸知道你工作忙,所以特意选的晚上一家人吃顿饭。楼上房间阿姨都收拾好了,要不今天晚上歇一晚,明天让司机送你去上班。”
  “我早说过,你趁早辞职回公司上班。”他起身,往餐厅去。
  “一个破部门主管,有什么前途。鑫力一年不如一年,接手的儿子也是废物,不堪重用,哪里比得上咱们家公司。你肯听话,以后陆家的一切都是你的,非要整天跟我摆冷脸,不知道对你有什么好处。”
  这一段话,过去几年间,陆建林来来回回在她耳边说过不知道多少次。
  话里话外透着一股看不起,结果到了酒桌上,面对鑫力的董事长——徐寒他亲爹,摆出一副好人嘴脸跟对方寒暄,互相有来有往地吹捧。
  陆建林做人底线不高,但商业嗅觉灵敏,运气好,抓住时代风口。那个年代大家都一穷二百,他却敢想敢干,白手起家一步步到如今的地位。
  温诗朝林念禾笑了笑,紧跟上去扶着他。
  十年前,他出过一次车祸,腿部受伤,国内国外最好的医疗资源下还是没有办法痊愈。
  她目光落在温诗手臂上的划痕,看上去像是刚才陆建林发火弄伤的,没破皮,只是有些红肿。
  那次车祸,陆建林险些丧命,不止左腿严重受伤,还失去了生育能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尊心受挫,之后,对于身边的女人态度越来越差。
  温诗能和他成功结婚,倒是让林念禾刮目相看。
  现在看来,能跟这个傻叉一块生活,全靠足够能忍。
  吃饭时,林念禾刚嚼了两口米饭,一只鸡腿空降进碗里。
  陆建林举着筷子,往她碗里添菜,“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排骨了,每次带你去菜市场,你都喜欢赖在卖排骨的摊位前不肯走。”
  “然后拉着我衣服,跟我撒娇,说爸爸给我买一个吧,回去让妈妈给我做。”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她都不记得是几岁干的。林念禾沉默了一瞬,才发现这桌饭全是按照她小时候喜好做的。
  挺可笑的,五岁后再也没见过父亲,27岁得到了他的关心。
  童年时期等不到的父爱,像一颗过期的劣质糖果,裹着算计利用,被人强硬地塞进嘴里。她的口腔泛起一股苦味,饭菜顿时难以下咽。
  林念禾突然没了兴趣,眼底是快要溢出来的厌烦,“我现在不喜欢了。”
  “那你喜欢什么,爸爸给你买。昨天你温阿姨去拍卖场看见条红宝石项链,觉得衬你。等会吃完饭,你看看喜不喜欢,要是不喜欢,我下次让人给你买其他颜色的宝石。”
  温诗接话道,“珍珠也好看,念禾肤色白,带着肯定好看。”
  “你死了心吧,我是不会回陆家的。”
  话音落下,餐厅里的空气瞬间变得像一滩无法流动的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