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角落里的那句话是:我的暗恋没有结果,那我就祝你高考顺利,先遇到幸福。
  听起来像是为情所困。
  然而下面紧跟着一句——我们曾喝过同一瓶橘子汽水,为什么我与你无疾无终。
  字里行间听起来带有点责怪。
  杨初厌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轻飘飘瞥了一眼便转身离开。
  六月七日六月八日,高考开始。
  六月二十六日,高考出成绩。
  杨初厌成功考入南大。
  至此,难熬的高三落下了篇章。
  第41章 重逢
  二零二四年。
  “唉我跟你喔说这条街最近新开了个ktv,特别热闹,每晚生意火的不行,网上都快被他家霸屏了。”
  赵诺拉着顾锦的胳膊,手指着渝州街的最尽头那家发着光的灯牌ktv。
  顾锦被她摇的晃晃悠悠,“纯唱歌啊,一天班上完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了。”
  赵诺瞥了她一眼,啧了声:“这有帅哥啊。”
  顾锦叹了口气,耸耸肩,无奈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性取向。”顿了顿,继续说:“况且,两个人的缘分要有多深才能再相遇。”
  赵诺和顾锦是大学同学还被分到了同一间宿舍,俩人后来毕业了一个当了牙科医生,一个当了神经科医生。
  大学期间偶然一次意外,让赵诺发现了顾锦的性取向。
  那时候是冬天,宿舍其余几人都在聊着过年和自己的老家,唯独只有顾锦一个人躺在床上,身体蜷缩在一起,床头前的手机屏幕还亮着,里面循环着一个人唱歌的声音。
  其他人聊了快半个小时躺在床上的那人一句话都没说,她们以为顾锦生病了,赵诺有些担心小心翼翼的掀开了她的帘子,刚掀开就愣住了。
  那声音是经过了变声处理,是很清朗的男声音,一听就是十七八岁少年独有的。虽然听着是男生音,但赵诺耳尖一听就听出来原版是一位女生唱的。
  赵诺以为顾锦谈恋爱了,某天心血来潮问了她,她笑着澄清说没谈,穷追不舍的问了几遍,似是被问烦了,顾锦说出了那个藏在自己心底很多年的人,也爆出了自己性取向。
  从那以后,赵诺再也没给顾锦发一些网上很露骨的男性视频。
  “我当然知道,领你来这是因为我前段时间刷到这的宣传视频,他们这有个舞池,这个点有打架子鼓的。”
  听到关键词的那刻,顾锦猛的抬起头看向赵诺,眼神带着几分不可置信,但随后又暗淡了下去。
  “会打架子鼓的人多了。”
  赵诺拍了拍顾锦的胳膊,有些恨铁不成钢,“你不去看你怎么知道不是她?”
  “她……”顾锦有点结巴,那个人的名字刻在了心口上,一旦被提起随之而来的是密密实实的痛。
  后半句话她没有勇气说出口。
  ——她或许已经有女朋友了呢。
  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讲太过犀利,可过去的八年里,这个问题顾锦问过自己无数遍。
  记忆就应该从八年前中断,美好的记忆留在余华,痛苦的记忆留给自己。如果得到的是肯定的答案,她不想面对,更不愿意认清现实。
  没有一个人能做到,真心祝愿自己曾经爱过的人爱上了另一个人。
  至少,付出过真心的人都做不到。
  思绪回笼,赵诺狂拍着顾锦的肩膀,“你看!前面就是,一会你进去你就盯着舞池看,我都替你打听好了,这个点有乐队要万一能遇到呢。”
  顾锦无奈的笑笑,被赵诺拖拉硬拽的走着。
  几步道的功夫,赵诺嘴叭叭的一直在给顾锦洗脑,听的她偏头疼。
  尽头处。
  一个女人穿着满身细钻的暗红色裙子,整个人像在发着光。她半倚在墙壁上,嘴里叼着烟,烟雾缭绕间看不清长相,只得微微看清一点点被光照下来的侧脸轮廓。柔顺的金色卷发大波浪被她披在身后,双手环胸,听着身旁男人不停的讲话,时不时点点头迎合几句。
  顾锦近乎一瞬间愣住了,站在原地如一尊雕像。
  她看着眼前的那个人久久不能回神,顾锦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止不住的加快了,仿佛要冲破胸膛。思绪如乱麻,眼睛死死盯着那个红裙子的人看,她的一举一动都在牵动着自己那细微的情绪。
  赵诺看着愣神的顾锦又看看不远处的那个女生,顿时心领神会,她咳了两声,开口道:“我先进去,一会包厢号发给你。”
  她也顾不得顾锦听没听见自己说的话,路过时那俩人时眼神狐疑的瞟了眼抽烟的女生,和站在她身旁的男人,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怀疑。
  “我说,你在南大这么好的学校毕业,为什么还要要来到江舟,又在这上着累死人不偿命的班。”张翼吸了口烟,看着杨初厌问道。
  杨初厌没什么表情,始终低垂着眸子吸着烟,心不在焉的,结果被呛了口,猛烈的咳了几声,哑着声音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来这里找人。”
  张翼扔了烟,用力踩了几下,看着眼前捉摸不透的人,总想从她嘴里问出点什么,“你来江舟起码也有一年了吧,也没看你找到人啊,况且你是程序员,一年也能挣个不少钱吧,有必要这么拼吗,晚上还要来这中鱼龙混杂的地方兼职。”
  杨初厌斜眼看了眼张翼,抿唇笑了一下,“谁会嫌钱多。”
  张翼怔了一瞬,随即大笑着给杨初厌重重的鼓掌,“给你搬个女强人的奖都不为过啊。”
  杨初厌没回答,脚踩高跟鞋捻灭了最后一点火星。
  她想见的人见到了,那个人过得貌似很好,没有自己的日子里也过得很好,这样的话杨初厌就放心了。至于自己,无所谓的,只要那个人开心幸福,自己也会开心的。
  “走吧,他们估计在调设备了。”杨初厌叹了口气,边走边说着。
  话落,张翼跟在杨初厌身后,俩人一同走进了ktv。
  顾锦站在原地,看着那人的背影忽的笑了,她用手挡住了自己哭笑不得的脸,心里无声的嘲笑着自己太过天真。
  也对,八年了,这么久了,怎么会有人至死不渝的等待着一个可能一辈子都等不到的人。
  是个人都会变啊,原来她也如此。
  顾锦觉得自己现在肯定很难堪,孤零零的一个人站在烟火气息浓重的街上,显得格格不入。
  耳边仿佛还在回荡着那个男人的鼓掌声和大笑声,脑海里挥散不去的是那熟悉又陌生的背影。
  多少个日日夜夜过去,顾锦剪掉了长发,变成了齐肩发,而杨初厌已经从最初的齐肩发特意留长了,还染了发和卷了头发。谁能与现在的人,和校园时期那个青涩的少女联想到一起。
  脱胎换骨一样。
  她的背影一直留存在顾锦的记忆中,人已经变了模样,可那背影却始终没变,仍是少女时期的样子,坚韧又挺拔。
  顾锦自嘲的扯了扯嘴角,艰难的迈着步子走向了KTV。
  KTV里灯红酒绿,顾锦中午忙的没吃午饭,此时有点低血糖,看着不停变换的灯光只觉得头晕目眩。
  预料到不好,顾锦慌忙从口袋里掏出颗巧克力咬了口,手撑在一张空桌子上,喘着气,眼睛还一直盯着台上最最吸睛的那个人看。怎么就移不开眼呢,心里默默地笑骂着自己。
  “下首歌唱什么啊。”
  张翼弄着自己手中的电吉他,头都没抬,语气略显疲惫的问。
  “唱个能热场子的吧,情绪高涨一点的。”
  杨初厌抬起眼,眼神在台下扫视一圈,慢悠悠开口:“可以,大家都蔫吧吧的热热场子,来首最近很火的摇滚乐吧。”
  其余几人点了点头,开始调整音箱。
  他们这个乐队是临时组建的,当时老板对架子鼓这个位置的人选愁了蛮久的,杨初厌毛遂自荐了一番,才上岗的。乐队只有休息日的时候才出现在大众视野里,整个乐队只有架子鼓选手这一个女生,有时候一唱就是三四点,直到KTV什么时候关门,他们才能下班。
  杨初厌一开始被这下班点差点劝退,但转念一想,那个时候的她在攒钱买房,老板给的工资也高,辛苦点咬咬牙就过去了。
  就是她的脚穿一天高跟鞋有点遭殃,后脚跟被硬邦邦的高跟鞋磨破了,贴了创可贴走路时还是会阵阵的疼。
  杨初厌手里捏着槌棒,低着头想着什么,突然就笑了。
  她来KTV打了两个月的架子鼓,那个时候的他们乐队很受欢迎,或许是因为新鲜,也或许是因为能带动气氛。一天下了班老板说请他们乐队的吃饭,当时已经快四点了,天都快亮了,杨初厌想拒绝的,可实在受不了其他人的软磨硬泡,她还是答应了。
  吃完饭喝了酒已经七点了,当时是周一,她还要上班,一个人穿着裙子走在街上找了个垃圾桶,吐的昏天暗地分不清东南西北,强撑着回了家快速冲凉,醒酒后接着上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