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赵铮轻声问道:“怎么突然查这么严?”
  张姓士兵左右看了看,凑近耳语道:“程家的人在抓逃奴,闹得满城风雨,连县令大人都惊动了。”
  赵铮心头一紧,面上却不动声色:“逃奴是男是女?”
  “女的,听说长得还挺好看,很可能被程家的少爷看上了。”张姓士兵摆摆手,“行了,你快进去吧,别耽误工夫。”
  赵铮想起阮玲珑的长满黑斑的侧脸,不由得松了口气,挑起担子顺利进城。
  祥福酒楼的掌柜见到挑着担子进门的赵铮,眼睛都笑眯了。
  “赵老弟,这次又带了什么好东西来?”
  赵铮掀开担子上盖着的草帘子,露出熏制得恰到好处的野猪肉。掌柜伸手捏了捏,肉质紧实,烟熏的松柏香气扑鼻。
  他满意地点头:“不错,这头野猪处理得好,十二两银子,如何?”
  赵铮点头,也不讨价还价,“行。”
  掌柜又看了看其他猎物,野兔、山鸡和狍子加起来给了八两。
  二十两银子揣进怀里,沉甸甸的,赵铮心里踏实了不少。在遇到阮玲珑之前,他对银子没有多大的概念,每次生活物资不够了,才往镇上送一次猎物。
  如今算来,他手里的银钱还是太少了。
  赵铮先去了布庄,比照着母亲的身量,给阮玲珑挑了两套换洗的衣裳,一套浅青色的棉布裙,一套藕荷色的粗布短衫,又选了两双黑色布鞋。
  掌柜见他买得多,还额外送了他两条绣花手帕。
  “老板,细棉布和粗棉布再各要十尺。”赵铮说道。
  掌柜难得遇上如此爽快的顾客,利落地裁好布,笑着拨弄算盘后道:“一共一千八百零四文,收你一千八百文好了。”
  赵铮付了钱,将买好的衣裳、布鞋和布匹仔细地放进箩筐里,才转身去隔壁的杂货铺。
  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热心肠的熟人,见他挑选梳子和头绳,笑着打趣:“赵猎户,这是给媳妇买的吧?”
  赵铮耳根微热,没否认,指了指柜台上的铜镜:“老板,这个多少钱?”
  “八百文,这可是上好的黄铜镜,照得可清楚了。来来,你瞧瞧看,我说得没错吧。”老板娘热情推荐。
  赵铮没犹豫,直接买下,又挑了几根红头绳和一把精致的木梳,一共花了九百文。
  紧接着,他去油坊买了五十斤菜油,粮食铺买了五十斤细粮和一百斤粗粮,又选了些时令蔬菜种子。
  经过脂粉铺时,赵铮脚步一顿,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铺子里香气扑鼻,柜台摆着各式胭脂水粉。
  掌柜是个中年妇人,见赵铮进来,有些诧异,但很快笑眯眯地问:“郎君想买点什么?我们这儿新进了茉莉香粉,抹在脸上又白又香。”
  赵铮有些局促,因为皮肤太黑,所以脸上的红晕并不明显,他低声道:“有没有,那种能让脸上斑点淡一些的膏药?”
  中年妇人一愣,随即了然:“是买给家里娘子用的?”
  赵铮点头。
  中年妇人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小瓷盒:“这是珍珠膏,能润肤淡斑,只不过价格有点小贵,五百文一盒。”
  赵铮二话不说付了钱,小心地将瓷盒收进怀里。
  采买完毕,日头已经偏西。赵铮挑着满满当当的担子往城门走,心里想着阮玲珑见到这些东西时的表情。
  路过一家糕点铺时,香甜的气息飘来,他脚步一顿,又买了一包桂花糕和一包红枣糕,还有一斤饴糖。
  “她应该会喜欢吧?”赵铮低声自语,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城门口,张姓士兵见他出城,笑着挥手:“赵猎户,这么快就办完事了?”
  赵铮点头答道:“家里还有活儿,得赶紧回去。”
  张姓士兵压低声音,传递最新消息:“程家的人还在镇上搜呢,你路上小心。我估摸着,明天搜查的队伍就会去到附近的村子里。你若是没要紧事,近期暂时不要来镇上。”
  赵铮眸光一沉,拱手道谢后,大步离开。
  10
  第10章 信任
  ◎镇上今天在抓逃奴,听说逃奴是程家的家生子......◎
  天色渐渐黑了,赵铮挑着沉甸甸的担子,踏着月色匆匆忙忙往山崖背后的木屋赶。
  路过老王家时,他取回了给自家预留的猪里脊肉、两片肥厚的猪板油、一条肥瘦相间的猪后腿肉,还有老王媳妇硬塞给他的一罐子醪糟。
  “铮哥儿,路上小心啊!”老王披着外套,站在门口挥手。
  赵铮点头应了一声,脚步却比来时更快。
  从老王家到自己家,赵铮走过无数遍,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归心似箭。他身体疲惫,但是心里火热。
  一想到家里还有人等着自己,他恨不能马上长出一双翅膀,飞回家去。
  汗水顺着赵铮黝黑的脸庞滑落,打湿了他身上的粗布褂子。他的脚步依然沉稳,一路小跑,直到来到悬崖壁的入口处,他才稍微停下来歇了口气。
  当赵铮拨开最后一片树丛,借着银色的月光,他看到了焕然一新的家。
  原本杂草丛生的院子,如今被一圈整齐好看的竹篱笆围了起来。篱笆外野草丛生,篱笆内却干干净净,只剩下父亲当年为母亲种下的花草在夜风中轻轻摇曳。
  赵铮愣住了,胸口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流。
  “铮哥,是你回来了吗?”
  木屋的门“吱呀”一声打开,阮玲珑披着外衣快步迎了出来。月光下,她的眼睛亮得惊人,尤其在看到赵铮挑着的满满两筐物资时,更是惊喜地“哇”了一声。
  “天呐,你买了这么多东西!”
  赵铮看着她雀跃的样子,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嗯,穿的、吃的、用的,都有。”
  两人合力把担子抬进堂屋,赵铮摸黑点亮今天刚买的油灯。
  昏黄的光晕中,他开始一样一样往外拿东西。
  “这是细棉布和粗棉布,你可以拿来做衣裳。”他小心地展开那匹浅青色的布料,递到阮玲珑手边,“这个颜色,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阮玲珑伸手抚摸布料,柔软的触感让她眼睛发亮,她高兴地说道:“喜欢!铮哥,你眼光真好。”
  赵铮耳根发热,又拿出一个油纸包:“这是……”
  “镜子!”阮玲珑已经迫不及待地拆开,铜镜映出她半张布满黑斑的脸,比她在溪水里看到的五官更加清晰。
  阮玲珑愣了一下,却见赵铮紧张地盯着她的反应。
  “很清楚。”她笑着说,手指轻轻抚过镜面,“我很久没照过镜子了。”
  自从末世来临,她每天都在艰难中求生,哪里有时间照镜子。
  赵铮松了口气,继续往外拿今天采买的东西:梳子、头绳、布鞋、两套成衣、一包桂花糕、一包红糖糕、一斤饴糖……
  每拿出一件,阮玲珑的眼睛就更亮一分。
  更别提,赵铮还从背篓里拿了一大块野猪里脊肉、一腿猪肉和两大片猪板油出来,阮玲珑高兴得合不拢嘴。此刻,在她眼里,赵铮的竹筐和背篓如同拥有魔法的百宝箱。
  当那盒珍珠膏最后被赵铮从怀里拿出来时,他的声音低了几分。
  “这个……据说擦了能淡斑,你先试试,要是好用我再买。”
  赵铮只字没提珍珠膏的价格,看向阮玲珑的眼里更是没有丝毫嫌弃的神色。
  阮玲珑怔住了,这东西应该不便宜吧。
  她接过精致的小瓷盒,打开闻了闻,淡雅的香气萦绕在鼻尖,“谢谢。”她轻声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盒盖。
  “饿了吧?我去做饭。”赵铮卷起袖子,拎着猪里脊肉往厨房走。
  阮玲珑收好小瓷盒,跟上去:“我来帮你!”
  厨房里,赵铮动作利落地切肉,阮玲珑则负责生火。火光映照下,两人的影子在墙上交叠,显得那样亲密。
  “镇上今天在抓逃奴。”赵铮突然毫无预兆地开口,刀切在案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听说逃奴是程家的家生子。”
  阮玲珑添柴的手一顿,她没想到赵铮会主动提及这件事,“那他们,抓到……了吗?”
  “暂时没有抓到人。”赵铮将切好的肉片下锅,“明天很可能会搜山脚下的村子。我们这里很隐蔽,应该没有外人能找过来。”
  油锅里“滋啦”作响,肉香弥漫开来。
  阮玲珑看着赵铮专注炒菜的侧脸,忽然出声问道:“铮哥,你为什么不问我的过去?”
  赵铮翻炒的动作没停,自然而然地回答:“你想说的时候,会告诉我的。”
  阮玲珑听到这个答案,忽然一怔,鼻子有些酸涩。
  在末世,每个人都恨不得把别人的底细挖个干净透彻,生怕被背后捅刀。可眼前这个男人,给了她毫无保留的信任。他到底是傻?还是对她的来历有所揣测?
  猪油炒的里脊肉鲜嫩多汁,吃进嘴里,满嘴油香和肉香,配上醪糟煮的甜汤,两人坐在院子里吃得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