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当然。”钟栩听到Omega这么说,“他还有嫌疑,麻烦你了。”
  “嗯,我明天会来找你。”
  谭殊的背影顿了顿,可能是想回头再说点什么,但侧边拐角处走来一个Alpha,身长腿长,西装袖口微微挽起,露出半截手腕,气质却跟这莫名肃穆的穿搭格格不入,有种随意到轻佻的感觉。
  Alpha半揽住谭殊的肩膀,桃花眼还抽空往回瞥了一眼。
  如果早些时候,钟栩会觉得,这可能是情敌之间的挑衅。
  但此时此刻,钟栩又忽然觉得,他的眼神里多了一种来自家中长辈对毛头小子的告诫。
  “……”
  神经病。
  钟栩面无表情地想。
  之前不知听谁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过,钟栩这个人没有二十刚出头的年纪该有的毛躁跟冲动,反而浑身上下全是与他这个年龄格格不入的沉稳,忽略长相的话,像个老态龙钟的长辈。
  钟栩觉得,这是个误会。
  他不沉稳,只是不愿意在无聊的人跟事上多费口舌。
  三秒过后,年轻的Alpha迈开长腿,穿过长廊,在沈裕惊疑的目光下一把拉过Omega的肩膀,将手里的外套披在了谭殊的身上。
  钟栩低声说:“衣服披上,小心着凉。”
  “……”
  谭殊可能也没料到这一出,一时半刻愣住了几秒。
  很快,就跟验证他这一点似的,谭殊半捂着口鼻轻声咳嗽了几下,最后忍着点什么似的,闷声说:“……谢谢。”
  钟栩当着两人的面,从怀里拿出一张已经被揉搓的皱皱巴巴的纸,上面张牙舞爪的小人图像还清晰得不行。
  他旁若无人的将这张纸摊开,专门把可视的角度往沈裕的方向递了递,在对方要接过的最后一刻,忽然——
  “轰——”
  整张纸无风自燃,眨眼间便化成灰烬,消失在眼前。
  “下次见。”钟栩面无表情地说。
  直到他转身离去后,沈裕的表情还是呆的。
  “他妈的这小子……”沈裕听到了自己咬牙切齿的“嘎吱”声,“这小子发什么神经?!”
  谭殊半捂着脸,连背脊都在微微发抖,时不时还泄露出几声笑。
  “好了裕哥……”谭殊半拦住他要追人的动作,笑得不行,“年轻嘛,哪有不气盛的,走吧,我们走吧。”
  “他这是气盛吗?!这小子他妈的挑衅我呢!”沈裕重重地“哈”一声,不可置信地说,“我们这个年纪的时候哪儿像他这样?他做得出你一半的成绩吗,一个监察官,还没选上呢,就一个小破组长,就牛得跟什么一样……”
  “这话不是这么说。”谭殊说,“他不是还是那个‘钟家’的嘛,实在不行就回去跟着家里干,也能混个头衔出来。”
  说到这里,沈裕就没有继续说话,硬是等到了车上,关上车门后,才严肃地对谭殊说:“小书,钟家虽然跟异能局军方那边有很大的关系,但毕竟是跟异能实验牵扯过的,你如果听我的,就跟他划开界限,嗯?”
  “我知道的,裕哥。钟家是钟家,我没有别的意思。”谭殊笑意未散,他撑着车窗,轻声说,“不过抛开钟家不谈,你不觉得,他这个人也挺有意思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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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章 别着凉了
  沈裕有点不知道说什么,有点儿生气又无奈得很,压抑着说:“有意思,有什么意思?英雄救美?别扯了,你哥哥要是在,他早就……”
  他话音猛地一顿,像是提到了什么不该提的禁忌的话题,但提都提了,忽然调转矛头说点家长里短的未免又有点太过刻意。
  于是准备破罐子破摔直接说了:“你哥如果在,他是不会同意你掺进监管局里的,谭殊,你别被困住了,别出不来了。”
  “天黑了。”谭殊答非所问,划开手机看了看时间,“我们走吧。”
  “——谭殊!”沈裕微微加重了声音。
  “沈裕。”谭殊收起手机,温润的眼珠深处藏着森然的冷光,“我哥救过你,但与我无关。如果你要妨碍我,就请另寻他处。”
  “你也知道你哥对我有恩,你哥放不下你,我更放不下你,听我一句劝,你别固执了。”
  “他都死了多久了,你老提他干嘛,非得找个人压我?”谭殊苍白的唇角勾起了点弧度,“你这一通长篇大论下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什么人生导师呢。他是吗。”
  沈裕猝不及防地被噎了一下。
  说沈谌是人生导师的话,还不如去百度几句名人名言着手自学。
  只是骤然从谭殊嘴里听到“沈谌已经死了”这种事实,还是有点让人哑口无言。
  谭殊说得没错,他哥哥对他有救命之恩,这也是他们相识的契机。
  沈家与异能研究无关,虽比不过钟家,却也算半个上流社会人士。
  按他的说法,房地产饱和太严重,干不过电商跟游戏公司了,更别说像钟栩家里这种黑白通吃,还混军火的。
  要说钟家哪里稍逊一筹,恐怕就只有那繁复冗长到像老奶奶裹脚布般见头不见尾的豪门风波。
  什么“狸猫换太子”“恶毒后母”等等精彩绝伦的狗血大戏在他们家“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得淋漓精致,缺一不可。
  而沈裕就是那个被换的太子,跟被恶毒后母欺压的可怜蛋。
  沈家子嗣多,堂兄弟妹多到齐聚一堂能唱一出《红楼梦》,就这种家庭,当然不会想要多个乡下的穷小子来跟自己平分家产。
  于是沈裕十岁的时候被人设计,险些活活烧死在乡下。
  就这个时候,不知是谁,上哪儿翘了根生锈的撬棍,把摇摇欲坠的木板子给使劲儿勾开,把快烧尽的氧气生生豁开了一个口子。
  ……沈裕猜想过这人的身份,他名义上的爹、急着把他当廉价劳动力卖给人f子的养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热心群众……甚至连命丧于此都考虑到了,却唯独没有想到这个人会是他。
  谭殊的同父同母的亲哥哥,沈谌。
  ——沈谌是个很奇怪的Alpha。
  年纪轻轻,他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没有匹配这个年纪的学业需要进行,就在村口帮人杀猪为生。
  当黑户,做童工,时不时还得费时间费心力跟拖欠工资的无良杀猪场老板浪费口舌,掰扯掰扯。
  沈裕见过他杀猪。
  拖到案板、拿刀、破喉咙。
  也不避讳猪血,任凭一身都溅满腥臭的红色液体,回家再用水冲掉就行了。
  沈裕并不是因此就对他有什么看法,杀猪而已,不算新鲜事儿,这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视觉冲击。
  但沈谌不仅杀猪,还杀人。
  当时沈裕就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个年轻稚嫩的Alpha将一个中年beta像宰猪肉一样,拎着后颈子从后院拖出来——
  他拿着一把又沉又重的杀猪刀,架在那个beta肥重油腻的后脖颈上随意比了比,那样撕心裂肺的惨叫跟求饶声响彻了整个院子,跟不远处的养猪场里不断嘶嚎等死的猪叫声混在一起,变得混浊不分。
  沈谌眼睛都不眨,狠狠剁了下去——
  血肉横飞。
  ……沈裕那会儿很害怕,但也就一会儿。
  因为细想的话,也能理解。
  沈裕看着谭殊的背影,渐渐的,他的思绪逐渐再次飘远。
  他记得,谭殊那个时候,才五六岁。
  *
  沈谌相当熟练地把血用水一冲,接着胡乱把尸体跟头塞到井里,等那个小Omega到他眼前时,他疲惫阴郁的脸上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
  沈谌弯下腰,摸摸他的头,低声劝慰了几句。
  谭殊那个时候也不怎么爱说话,闻言也只是闷不吭声地拉着沈谌的衣袖,将头埋进少年的怀里。
  沈谌用还算干净的一只手摸摸谭殊的头,一把将人抱起往院子里走,低声哄着。
  与半个小时前的他截然不同。
  后来沈裕才知道,沈谌到底为什么杀他。
  沈家的两个孩子的妈妈,是干地下生意的。
  那个肥胖的beta,就是他妈妈的主顾。
  混乱的家人让这间小院子逐渐变得鱼龙混杂,坏得各有千秋。
  谭殊小小年纪,五官就像精雕细琢般的产物,自然逃不过觊觎,最重要的是——
  谭殊曾经是S级Omega。
  天才啊。
  而且是一个长得好看,还无自保能力的天才。
  之后,谭殊在那天失踪了。
  沈谌回来后,先是发了疯一样地找人,最后在桥洞下找到了衣衫不整的他。
  第二天,将弟弟送去学校后,他把一个同乡的beta肢解的尸体挂在桥头风干了。
  “一群该死的臭虫。”十五岁的沈谌半坐在地上,漆黑的阴影勾勒出他那张与谭殊起码有七分相似的脸,他在狭窄的木屋院子里,面色平静到森然,“我要宰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