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皇帝老爷子给表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天下一统,国库丰盈,表哥尽可以大刀阔斧,按照自己的想法治理国家。
  我却从这一系列的变革之中,看到了清欢的影子。
  长安并非是故步自封的,皇上也尝试过不止一次的变革。但是,有些指令颁布出来,推行不了多久,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或者激化了有些人的利益,最终不了了之。
  而表哥推行出来的各项政策,都很成熟,即便是经过深思熟虑,也做不到这样的全面。就好像,这些法规早就已经试行过,针对其中会出现的问题,也早就神机妙算,提前想好了应对之策。
  当新的政策颁布实施之后,每次遇到阻力,都会很轻易地迎刃而解。
  就连轩王都不得不心悦诚服,感慨说,表哥一定是有高人贤士暗中相助。
  我们大家全都了解表哥,他不可能这样快就得心应手,当初被皇上夸赞经天纬地的皓王,也难以企及。
  我想,这所谓的高人,应当不会是别人,就是她无疑了。
  从当初我第一次与她相见,提及我在上京城的生意,她就能画龙点睛地提出许多经营良策与与众不同的管理模势。这是何等聪慧的七窍玲珑之心?
  所以还没等表哥赶来,我就抢先一步,与她达成了合作协议,做了平生第一单赔本生意。
  也只有她,才能想出这些绝妙的点子,造福于民,提升表哥在长安乃至南诏、漠北百姓心目中的地位。
  表哥何其有幸,能够遇到她?
  如今算下来,云澈那孩子差不多有12岁了吧?
  在我的印象里,还是那个矮胖矮胖,像个小茶壶一样的娃娃。
  如今再见,他一定是不识得我这个鬼面叔叔了。
  进了上京城,竟然有些近乡情怯。
  得到皇上恩典,我在前往南诏之前,曾回家探望过我的父母,以儿子的身份。
  我以前很害怕,他们会恨我,一辈子不再原谅。
  父亲已经有些糊涂了,母亲在第一眼见到我时,虽然还戴着面具,仍旧识出了我。一把抱住我,哭得泣不成声。
  整个伯爵府,应当只有母亲一人理解我的难处,能够原谅我当初年少无知所犯下的过错。
  最后的心愿已了,安顿好母亲的生活,我才能心无牵挂地走了这么久。
  清欢和表哥曾来过几次书信,我都没有回。
  清欢在信里不止一次提及她的妹妹清画。
  我知道,这些年里,她一直没有谈婚论嫁。
  已经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脱胎换骨,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冷相一次又一次暴跳如雷,催促她嫁人,她全都无动于衷。女孩子家最好的那两年年华,就这样蹉跎了。
  我以前经常流连于风月之场,自然是明白这个小丫头的心思,从我们的第一次相见,她在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里就落下了星星。
  我自知不配。
  她纯洁的就像是一朵素雨梨花,天真,单纯,良善。而我,历经世事,如墨翻洒。她只看到我营救她与清欢之时的威风英勇,怕是压根不知道,我身上所背负的,是多么令人不齿的污名。
  更何况,我一个苟且偷生之人,心如止水,哪里还有半分旖旎?我就连偷偷喜欢一个人的资格都没有。
  那年离开上京,前往南诏,清欢,慕容麒还有沈临风等人全都来送我。
  临行之时,我就看到,有一抹娇俏的身影,躲得远远的,也不靠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我。
  秋风里,落叶遍地,使她的身影看起来格外孤单。
  清欢压低了声音:“我妹妹的心思,你应当是明白的吧?”
  我很绝情地拒绝了。
  “我这一生,都是要浪迹天涯,居无定所的。女人对我而言,那是累赘。”
  清欢是个聪明人,没有再多言一句话。不过在后来的信里提及只言片语。
  我知道,关于清画现状的这寥寥几字,却是她痴心空守,蹉跎青春的寂寥岁月。在冷相每日威逼之下坚守初心的艰难抗争。
  冷相早已经从清画在东陵那日的异常举止里猜到了女儿家的心思,旁敲侧击,或者是直接逼问,知道了我的存在。
  不过,即便他还不知道我就是当年通敌卖国,被问斩抄家的齐景云,他也不会将女儿嫁给一个不知根底的人。
  今日,我回来了,时隔五年,我与她之间,应当有个了断,我会亲手击破她的幻想,让她死心另嫁。
  探望过母亲之后,我不知道去哪里栖身。犹豫了片刻,兜兜转转,我还是先来了麒王府。
  现在,慕容麒已经被皇上册封做了太子。不过,民间百姓们提起他的时候,还是叫麒王,这个名号比太子还要响亮许多。
  麒王府府门大开,侍卫手持银枪,罗列两侧,远远的,就见到于副将正在府门口跟侍卫交代着什么。
  成亲之后,他身形发福,胡子也蓄了起来,看起来就是个莽汉一般。
  我无意打扰他们,将剑抱在怀里,倚在茶馆的门口,也不知道自己在等着什么。
  地利从府里出来,拎着他的耳朵,将他揪回去了。
  侍卫们见怪不怪,于副将一边被拽着走,一边表情夸张地讨饶。
  显然,麒王府怕老婆的光荣传统,于副将不仅继承,而且还发扬光大了。
  我笑笑,转身想走。
  突然,府门口接连两声惊呼,吸引了我的目光。
  只见大开的府门里,突然窜出一条白影,向着我这里的方向冲过来。身后跟着三四个丫鬟打扮的妙龄少女,提着裙摆,慌里慌张地追出来。
  第908章
  “欢欢跑了,快些追啊!还愣着做什么?”
  侍卫没动地儿,纹丝不动,看都不看这几个美人一眼:“它都年纪这么大了,力不从心,小母狗也拐不走它,一会儿自己就回来了。”
  “就是,怕又是小世子的调虎离山之计吧?上次就中了你们的美人计,放走小世子,被于副将一通训斥。这次,不上你们的当!要追自己追,我们不会擅离职守的。”
  美人儿跺跺脚,有点着急:“不帮就算,我们自己追回来。”
  几人一边喊着“欢欢”,一边朝着我这里就跑了过来。
  我脚下微动,躲在了茶舍屋檐之下。
  听适才说话,几人应当是云澈身边的伺候的丫头。当初清欢还盼着,云澈懂得男女之别之后,对于美人就不会有这样炙热的追求。但是如今看来,这小子仍旧是花心不改,身边伺候的人愈加地养眼了。
  几个美人追着欢欢从我跟前跑过去,其中一个人回头张望一眼,见无人注意,闪身进了一旁的一家成衣店。
  我心里一动,不明白其中有什么猫腻,便跟上去,朝着店里张望了一眼。
  那美人背着我直接甩给掌柜一锭银子,说话声音很粗,却又带着一点稚气,似乎是刚刚进入变声期的男孩子。
  “老规矩,锦袍一件,带着小爷去更衣。”
  掌柜的收了银子,却有点愁眉苦脸,一个劲儿地作揖央告:“小爷,您饶了老儿吧,下次可千万别从我们后门逃走了。要是被王妃娘娘知道,我们这买卖怕是做不成了。”
  “少废话!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一把抢过伙计拿过来的长衫,进入更衣室,伙计端了一盆水进去,然后摇着头出来。
  “好家伙,这是抹了多少脂粉,一盆水都浑了。”
  掌柜的也无奈地将银子揣进怀里:“锦衣玉食,奴仆环绕,这种日子别人求之不得,这位小爷偏生就不安生。这是又要去哪闯祸?”
  我躲在门外,已经是心知肚明,这位出手阔绰的美人是云澈无疑了。从小就古灵精怪,没想到长大了,竟然还是这样顽劣。
  看他这样驾轻就熟,逃跑不是一两次了。
  两人说话的功夫,云澈就从里面换好行头出来。一身绛紫色蜀绣长袍,黑色祥云锦缎长靴,墨发披肩,身形清秀欣长,面如冠玉,虽说略带稚气,仍旧难掩一表人才,风度翩翩。
  都说女大十八变,这男孩子竟然一样。他小时候矮胖矮胖,就像一个圆滚滚的小茶壶,不过几年没见,竟然就跟竹节一般,拔了这么高。眉眼也长开了,略有一点小时候的影子。
  我微微一笑,站在门外叫了一声:“云澈。”
  里面的云澈吓了一跳,立即机警地扭脸向外张望,已经做好了拔腿就逃的准备,如惊弓之鸟。
  当他看清我脸上的面具时,突然就展开眉眼,激动地咧嘴笑了:“鬼脸叔叔!”
  心里有那么一点暖,最起码,我离开这么久,这里竟然还有人记着我。
  我微微颔首:“这是想去哪里?”
  他欢喜地从里面蹦出来,一把捉紧了我的胳膊:“我正想去江南找仇爹爹呢。娘亲说你快要回来了,就想着路上或许能够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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