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老太君顿时脸色一沉:“一食盒的药,你这不是想毒死我,就是想撑死我啊!”
这老太太是属夹袄的,反正都是理儿,没个好气。
冷清欢将药拿出来:“没有几样,不过是四五天的用量。按时服药就能很快好起来。”
老太君紧盯着她,轻哼一声:“你就盼着我赶紧好了,就可以不用麻烦你了是吧?”
冷清欢是满心的无奈,坐在一旁嬷嬷递过来的绣墩上,凑在老太君跟前,低垂着眼帘,细声道:“我自然是盼着外祖母您早日好起来。清欢也感激您的一片苦心,就算我跟王爷和离了,还是可以经常来看您老的。”
老太君眼睛一瞪,满是厉色:“再敢跟我提和离两字,信不信老太婆我晕给你看?”
“清欢跟王爷真的不合适。”
“主动认输败给那个二小姐了?逃兵,没出息!”
冷清欢一愣。
老太君仰面躺在藤椅上,合拢了眼睛,默然片刻:“丫头啊,知道我跟太后娘娘为什么不同意麒儿退婚另娶,执意撮合你们二人吗?你要知道,麒儿一直与他外祖父征战沙场,在朝堂之上根基薄弱,而冷清琅背后还有掌管百官政绩考核调度的吏部尚书府撑腰,对麒儿更有助力。”
这也正是冷清欢疑惑不解的地方,自己何德何能啊:“为什么?”
“就因为品行!娶妻娶贤,麒儿性子略有浮躁,而且心思醇厚,需要一位聪慧贤良的妻子。”
冷清欢没吭声。若是论起名声,金氏擅长做戏,自己这相府嫡女嚣张跋扈,欺压庶妹的恶名应当早就远扬了。
“当初你父亲进京赶考,金榜提名,被金家招为快婿,一走就是近十年杳无音讯。你母亲侍奉公婆,含辛茹苦地抚育你和你哥哥成人,教导得你们知书识礼,这原本就不是寻常女子所能做到的。
后来,她进京寻亲,金家得知之后不择手段,要将你们母女三人赶出上京,走投无路之时巧遇南诏使臣进京。他们得知此事,别有用心地撺掇你母亲在朝堂上揭发你爹抛妻弃子一事,用来羞辱我长安。
还记得,你母亲当时识大局,懂大体,在众目睽睽之下替你父亲周全,也顾全了我长安的颜面。
使臣一计不成,用珠宝金银诱惑你。那个时候,你顶多也就十一二岁年纪吧?竟然就能够处变不惊,聪敏过人,将南诏人驳斥得哑口无言。
太后娘娘那个时候就一眼认定,像你母亲这样出色的女人教导出来的孩子也肯定不会差。而金家,明知你父亲已有妻室,先是横刀夺爱,又仗势欺人不择手段。所以,太后这才替你母亲做主,将金氏永远贬为妾室,还定下了你跟麒王的这门亲事。
后宅里那些蝇营狗苟的腌臜手段我们活这大年纪都看得腻了,你母亲去世之后,你与你哥哥立足尚且不易,怎么可能嚣张跋扈,欺负她冷清琅?可麒儿却是一直在军营里长大,性子醇厚简单,很多事情看不明白,你要给他时间,总有一天,他会看到你的好。”
这些陈年往事重新被提起,冷清欢的记忆都有些模糊了。原主母亲出身书香世家,外祖是极有名望的国学大儒,所以才会赏识出身寒微但满腹经纶的父亲,将自己女儿嫁给了这个忘恩负义的负心人。
原主与哥哥虽然在乡下长大,但是自幼得外祖与母亲悉心教诲,学问与见识超脱于同龄人。而且原主原本还真不是这种懦弱胆怯的性格,都是进了相府之后,忍气吞声磨平了原本的棱角。
老太君一番话,也令她又是窝心又是酸涩,终于能够有人明白自己的艰难处境,就像是心里的委屈突然寻到了突破口,眼底都有些润湿。只可惜,自己怕是辜负了她们两位老人家的期望。
若是她们得知,自己现在已经不是完璧之身,又作何感想?不是狠狠地打了她们的脸吗?
她低垂下头,紧咬着下唇,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说话的声音也泠泠的,带着颤音:“清欢怕是要辜负太后娘娘与皇祖母的厚爱了。”
老太君轻哼了一声,眼皮子也不撩:“说得老婆子我嘴皮子都干了,你还无动于衷,真是不识好歹。和离的话你先收着,待到明日三朝回门,回你娘家重新走一圈,你再决定吧。说好听了叫和离,不好听的就是休弃,爹不疼娘不爱的,相府里还有你的容身之地吗?想走回头路,哪有那么容易?”
不耐烦地冲着她摆摆手,直接下了逐客令。
老太君不提,冷清欢倒是差点忘记了。这个朝代与古时风俗不同,三朝回门是在新娘子出嫁的三日之后方才归省,而明日,就是回门的日子。
假如,自己已经失贞的消息果真经由冷清琅传回了相府,明日等待自己的,还不知道是什么狂风暴雨。金氏一定借题发挥,不知道要给自己什么难堪。
更遑论是被休弃了,相府为保清贵名声,留给自己的,只有浸猪笼一个下场。
冷清欢咽下后面的话,起身离开,将老太君的药交给她身边的嬷嬷,叮嘱了用量。嬷嬷将她送出院子:“老奴多嘴,老太君半生戎马,性子直爽,许多话却是金玉良言。王妃娘娘不可赌一时之气。”
冷清欢谢过之后,转身出了安国公府。
第14章
回王府的路上,冷清欢与兜兜添置了一些日常所需的用品与食材。
只是这个时代,吃食相对而言总是有点单一,不过就是简单几样时令蔬菜瓜果。做生意的稀稀落落,即便是繁华市井,吆喝声此起彼伏,远远没有她原本所在世界的繁华与拥挤喧嚣。
正埋头挑选蔬菜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疑惑地叫了一声:“表嫂。”
扭过脸去,见是沈临风一行人骑马从街市另一头过来,远远地就认出了她,向着她打招呼。
沈临风出身安国公府,乃是武将世家,现在朝中担任右扶风一职,暂与京兆尹一同执掌上京城的治安民生,是年少有为的青年才俊。
他见果真是冷清欢,翻身下马,诧异地看一眼一旁的驴车:“这些事情交代下人做就行,表嫂如今有伤在身,怎么还亲自出府采买?”
冷清欢丢下手里的菜:“刚从府上给老太君送药回来,顺路买些吃食。”
沈临风看一眼一旁寒酸的驴车,抿抿薄唇,微蹙了剑眉,但是聪明的只字未提。
“今日忙里偷闲跟几位兄弟出城打猎,打了两只野味,表嫂若是不嫌弃,可以拎回去尝尝。”
他的马背上,果真挂着几只野鸡与兔子,收获不错。
“还是带回去给府上尝鲜吧,下次再给我留着。”
“府上这些东西向来不缺,又不是什么稀罕吃食,不过是让表嫂尝个新鲜。”
沈临风从马背上解下一只野鸡一只野兔,并几枚铜板,丢给一旁肉摊老板:“麻烦给收拾了。”
老板痛快地应下,手脚麻利地收拾齐整,清洗之后用荷叶包了,交给冷清欢。
冷清欢也就不再客气,接过来向着沈临风道了谢,便与兜兜回了。
回到主院,王妈与刁嬷嬷竟然都不在,问过府里人,说是刁嬷嬷被借调了去厨房准备明日回门的花糕,王妈就不知道了。
灶已经盘好,但泥封是湿的,需要慢慢阴干。再说二人也不会用炉灶起火,中午饭还没有着落。
冷清欢躺下来歇口气,让兜兜将野兔用盐巴香料腌渍了入味,然后在院子里生起火,野外求生的技能还是有的。
兜兜觉得新鲜,兴致很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生起火堆,将野兔用铁叉插着在火上面转着烤,乐此不疲。只是火苗时大时小,一会儿熄了,一会儿又呼啦啦地窜起来,一会儿的功夫,整只野兔就黑漆漆的惨不忍睹了。
幸好,剥了皮儿,里面紧实的蒜瓣肉还是挺诱人的。
两人席地而坐,用小刀片片,蘸着盐巴与花椒面,自给自足,吃得也香甜。
门外有人鬼鬼祟祟地探进脑袋来,瞅了一眼,然后缩回头去,一溜烟地不见了人影,也不知道是谁派来的眼线。
一会儿的功夫,就听到主院外面挺热闹,三三两两的人在叫着什么“雪儿”。
冷清欢皱皱眉头,顿时觉得没了胃口:“冷清琅又来做什么?”
兜兜也停下狼吞虎咽,支棱起耳朵听,“噌”的起身:“奴婢去把院门关了,谁愿意叫就搁外面叫唤呗。”
刚走到门口,冷清琅一脚已经迈进门来,她身后的丫鬟知秋颐指气使地询问兜兜:“可见到我家娘娘的雪儿了?”
兜兜摇头:“什么雪儿?听都没有听说过。”
知秋极其傲慢地轻嗤了一声:“雪儿就是我家娘娘养的一只兔子,王爷送的。”
“不曾见过。”兜兜挡在二人跟前,丝毫没有要让开的意思。
“可我们在你们院外发现了血迹和一点皮毛,就是雪儿的!”知秋一把推开兜兜,盛气凌人:“让我们进去看看。”
冷清琅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冷清欢手上的叉子,然后,有水汽在眸子里聚积,终于“呜呜”地哭出声来,指着冷清欢:“你,你竟然杀了我的雪儿!我可怜的兔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