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罗斯玛丽也不是个爱钓鱼的人,她不会到处去和人说,夜幕号上有片农田。
  所以在聊起农业的时候,伏尔甘有疑惑理所当然的事情。
  并且了解之后,他很朴实的加入话题,说道:“夜曲星火山经常喷发,还有黑暗灵族来骚扰,我们那边可耕种的田地并不多,不过种田确实是很必要的事情,铁匠的工作之一是打造农具,恩贝尔做的农具总是很好。”
  恩贝尔,伏尔甘尊敬的养父,他是夜曲星上的一位铁匠,伏尔甘的锻造技术最开始便是源于他。
  在伏尔甘被帝皇带走之后,他一直遗憾没能及时回来见到养父,养父就已经离他而去。
  时间总是不等人。
  凡人的寿命远远无法和原体相比较。
  那么罗斯玛丽能陪康拉德柯兹多久,伏尔甘有些悲观的想着。
  他估算时间,距离柯兹被发现以及他们在诺斯特姆上的相处,他们最起码已经共同度过了近一个世纪。
  而以帝国现在的科技,还有凡人的寿命来计算,罗斯玛丽大约还能陪康拉德柯兹两百年左右。
  两百年对于凡人来说是很长的时间,对于原体来说可能就是一眨眼,看着现在十分爱着自己妻子的康拉德柯兹,伏尔甘都不敢相信他们之后会怎么样。
  不过或许是自己想太多了,伏尔甘在内心对自己说道,大远征从帝皇发家开始到现在也就几百年的时间,两百年不短了。
  更何况现在远征还没有到头,说不定将大家打着打着,突然出事前,他们个别兄弟还活不到两百年呢。
  就比如曾经的第二军团。
  这么想着伏尔甘即为第二军团之主悲伤,又为柯兹高兴起来。
  就是他总觉得自己想法是不是有点问题,他似乎更加悲观了。
  好在伏尔甘没有向他人倾诉自己悲观想法的习惯,他在悲观完就继续若无其事的加入话题中,还表示如果战争结束,柯兹和罗斯玛丽要是真想找个地方隐居种田。
  他可以提供农具,虽然很多年没做过这类东西了,但伏尔甘有自信,他还没有忘记这门曾经吃饭的手艺。
  莫塔里安则淡淡笑了笑,死亡之主的笑容很是少见,他其实没有想过大远征结束的事情,而且大远征结束以后还有很多能做的事情。
  种田、种花太过平凡,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能干。
  这种事情不应该属于原体。
  不过想是这么想,在柯兹的邀请下,淳朴的死亡之主还是表示,如果柯兹忙不过来,有时间他会去帮忙。
  …
  …
  佩图拉博是最后一位到的原体,罗斯玛丽提议主动去拜访他。
  在他之前,所有到达的原体,除开鲁斯都来夜幕号拜访过了。
  而黎曼鲁斯他派人来送礼物,几张厚实华丽不清楚什么兽的皮毛,本人却没有来过来,罗斯玛丽不清楚原因。
  但她决定山不来见我,我就去见山。
  所以送礼的狼崽子礼物完礼物,又被罗斯玛丽忽悠着把两人给带回赫拉克芬尔号,并且没提前知会黎曼鲁斯。
  等鲁斯知道,两人已经到门口。
  鲁斯:……
  他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崽子啊!
  他就是不想见兄弟,才派人去送礼。
  不然他为什么不自己去呢?
  可惜现在人都已经到门口,说什么都晚了,黎曼鲁斯还不至于做出把兄弟拒之门外的事情。
  他之所以不主动上门拜访柯兹和罗斯玛丽,是因为帝皇赋予他的身份是刽子手。
  虽然并不喜欢这个身份,但鲁斯不会拒绝帝皇给予的命令。
  为此他一直有注意和兄弟们拉开距离。
  只是注意归注意,兄弟真的上门也没有拒之门外的道理,本身对兄弟亲情就很有感触,性格本质偏热情的鲁斯根本抗拒不了兄弟上门这件事情。
  他把人迎了进来。
  然后……
  “兄弟,来尝尝我们芬里斯的蜜酒吧。”
  鲁斯拍着柯兹的背部,大声的让人上酒上菜,赫拉克芬尔号待客的长桌上现在摆满了酒肉。
  鲁斯本人的手中则捧着一个罗斯玛丽看来是桶状,其实是骨质容器的东西,在吨吨吨地喝。
  而他骨质容器内的饮品呈黑色,散发着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罗斯玛丽闻起来觉得不是很舒服。
  她悄悄用灵能隔开气味。
  鲁斯见状,原本大声吆喝上蜜酒拉着柯兹喝的劲头消停下来。
  芬里斯的蜜酒由剧毒植物和矿物质酿造而成,是少数能使阿斯塔特喝醉的饮品,也是太空野狼的最爱。
  但这种饮品对凡人是致命毒药,少许就能够使凡人死亡,其次刺激性气味还会让他们不适。
  罗斯玛丽是个凡人,这点帝国每个人都知道。
  发觉她感到不适,看似粗狂实则细心的鲁斯立即明白原因。
  他想着罗斯玛丽兄弟重要的家人,也没纠结,直接改口:“算了,别上蜜酒,端些没滋拉味的小麦水来。”
  【作者有话说】
  狼王一直觉得自己是帝王的刽子手,不过实际上杀手锏应该是狮王吧。毕竟鲁斯还是挺重感情的,几次下手都下不了。所以有名言是帝皇想警告就派鲁斯去,想杀人就派莱昂。
  蜜酒,一种可以当燃料使用的酒。野狼们的最爱。
  不过普通人要小心哦,很致命的。
  感觉除了蜜酒以外,其他的正常酒精对于阿斯塔特还有鲁斯来说应该就是口味不一样的水吧。
  【补:奇了怪了,每次放上来都是3600个字,我自己码字也是3600个,发出去以后变成3599,这是奸奇发力了嘛[笑哭]我不管就要,3600,不要奸奇,补一个字】
  180
  第180章
  ◎是狗,是狗!不,是狼!◎
  太空野狼是一支非常散漫的军团,据说在狼王鲁斯回归前,军团甚至需要宪兵队督战才能维持稳定。
  而伴随着狼王黎曼鲁斯回归,军团比从前变得更好了些,但好的有限,在外人眼中还是蛮子一样的存在,加之芬里斯是个冰天雪地的死亡世界,这里养育出来的战士都豪迈不羁,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狼王鲁斯也不例外。
  因此鲁斯在帝国常常被人们认为是个无脑的野蛮人。
  不过罗斯玛丽倒是不觉得他有外面传的那么野蛮。
  他很细心,会注意到罗斯玛丽闻到蜜酒时会感到不适,撤掉蜜酒,他的政治嗅觉很敏感,发觉帝皇给自己的身份,会故意和其他军团保持距离。
  他的也很细腻,虽然不易察觉,但在罗斯玛丽和芬里斯的太空野狼交谈中得知,黎曼鲁斯送的皮毛在芬里斯,就是送新婚夫妇的礼物,寓意不分离和财富或者饱餐一顿。
  而芬里斯是个冰雪世界,在本地,这样的祝福,不管在寓意上,还是在物质上都是极其珍贵、美好的。
  毕竟芬里斯科技含量不高,冬天急需要野兽的皮毛御寒,可野兽的凶恶程度又非同凡响,想要得到芬里斯野兽的皮毛,不付出一些代价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芬里斯只有双方极其亲近的人,比如父母、兄弟、挚友,才会赠送彼此这样珍贵的礼物。
  由此种种,罗斯玛丽不觉得鲁斯像外界传的那样,是个无脑的人,真正无脑的人根本不可能有政治的敏感性,察觉到自己被赋予的特殊身份,更不可能在察觉到之后主动与其他兄弟保持距离。
  所以黎曼鲁斯在装傻是一个很容易得出的结论。
  只是鲁斯的外表,还有他故意放弃大脑的行为实在是太有迷惑性,以至于人们无法察觉如此简单的真相。
  不,也不能说简单,原体和原体之间都很少接触彼此,大家都奔波在大远征的前线上,十年能见一次面都算频繁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了解彼此,本就极其艰难。
  因此当事人外表和外在露出的性格是最容易用来进行判断的,更何况鲁斯本人从来没有反驳过兄弟、还有外人对自己蛮子的评价,他配合的放弃自己的外在形象。
  这让连常能接触鲁斯和鲁斯平级的原体都觉得鲁斯野蛮,那么根本没接触过去鲁斯,只能根据传言了解他的人,就更会觉得鲁斯野蛮了。
  更何况,鲁斯的行为风格确实给人野兽的感觉,罗斯玛丽见鲁斯的第一眼就觉得他粗狂而原始,非常符合人们对野蛮人、野兽的认知。
  不过同样是家园世界科技含量不高,家园习俗也接近传统蛮子的察合台可汗就不会给罗斯玛丽这种感觉。
  其中的认知差别,无疑是鲁斯本人故意制造的。
  所以若是想了解黎曼鲁斯,必然要抛开对外貌的成见,去关注一些细节的东西,恰好,罗斯玛丽就擅长关注细节,她能发现也算奇妙的巧合。
  而大约是因为非常清楚自己外在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鲁斯以及太空野狼根本没有任何包袱,用手抓肉吃,随意吹牛,大家爱说什么就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