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卖大菜,人生赢家定是我 第174节
  沈春花:……
  她单手叉着腰,另一只手扶着墙无语的说道,“老林啊~”
  “嗯?”林国庆四十不惑,面对媳妇儿时,两眼依旧单蠢清澈。
  “你儿子是来当兵的,不是来上大学的。他走来走去都是男人,去哪里找对象?”
  “啧!”林国庆又啧了一声,“这你就不懂了吧!部队兄弟都可以给介绍的啊!再说了,他现在是在给领导当警卫员的,说不定家属大院里那个干部的家属看中他了,要给他介绍对象?”
  沈春花回忆了一下自家老二的卖相。
  身高加了一公分,那也有勉强有178了,比林国庆还高一点,长相比较像自己,说白了就是秀气。以前是白面书生,现在当兵了,黑了点,结实了点,但还是秀气,勉强能称文武双全?
  但是……
  “他要是考上军校了也就算了,考不上,一个农村户口的义务兵,过两年就能回家了,谁会给他介绍对象?”
  “这哪说得准……”
  “诶,行了行了,你也赶紧去洗洗睡吧!明天去了不就知道了!”
  “那你明天穿好看点!万一呢!”
  “我也就带了那么两套衣服,有什么好不好看的……”
  “啧!不是有在沪市新买的吗!”
  “过年新衣服现在穿?”
  “那万一呢!”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要洗澡去了!”
  ……
  沈春花最终还是依了林国庆的要求,穿上了最新款的驼色羊绒大衣,白色高领毛衣加同色羊绒围巾,还有一双牛皮靴和羊绒帽子。
  这身当时是淑美给她搭配的,本来下面配的是丝袜加高跟鞋,说她妈这么穿出去绝对能亮瞎所有人的眼。沈春花让她自己光着腿出去感受一下温度,最后硬是配了条浅色西装裤加靴子。
  就是这样她都觉得太招摇了一点,这么浅的颜色,再里里外外都是羊绒,过年在四河村穿这身……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真是资本家。
  但架不住家里几个都说好看,连梁生娣都说人偶尔穿套金装在身上,也是可以装一下佛的。就可知这身的衣服的含金量了。
  于是最终还是买下了,就算村里穿不了,出门办事或者出席什么场合的时候,还是能装一下门面的。
  沈春花昨晚上躺着的时候也的确思考了一下林国庆说的可能性,万一真有大佬看中了书赶的潜力?那自己出去的确不能给他丢了面。
  再配上她的一些金饰,这么出去,也能让对方了解一下林书赶的家境不差,起码不能拉走去当上门女婿。
  而林书赶早上在招待所楼下看见他妈的时候,也是嘴巴张得足足能塞下一个鸡蛋。
  “妈……你……”
  “哥,咱妈好看不?”林淑美蹦蹦跳跳的搂着沈春花的手下来,“我给她挑的!本来想留着过年穿,但妈偏说村里穿不了这身!”
  林淑美早上起来看见沈春花穿这套的时候,还以为她就是因为不想在村里穿,才在外面先穿掉了。看见妈妈穿这身好看,林淑美比自己穿了新衣服都高兴。
  林书赶点点头,“好看,太好看了。”他妈本来就好看,这么打扮起来更是亮眼。
  一点都不输给大姨!
  “那我们走吧。”林书赶站了起来,今天是大姨喊了车送他过来的,他可以带她妈坐车过去。
  “爸,你先跟奶奶他们在这边逛逛,我带妈先过去。”
  林国庆还是很好奇,“真的不要我们一起去吗……”
  林书赶笑笑,“先让妈妈过去吧,肯定有机会让您见到的。”
  很好。林国庆很满意。这下更加印证了他的想法。
  他给沈春花挤挤眼——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沈春花白了他一眼,然后跟着林书赶出去了,但是看到外面军绿色的车子时……
  好吧,她觉得林国庆这回可能真的要猜对了。
  【第329章第329章我们又见到了】
  沈春花坐着车到家属大院的时候,看见门口站着执勤的兵,咽了咽口水,然后一把拉过林书赶,悄摸着咬耳朵。
  “你先跟妈透个底,这家是多大的官啊?”
  林书赶眨眨眼,“就,我们军区首长?”
  “咚!”沈春花感觉自己的心脏重重的跳了一下,然后人往后仰,又仔仔细细的扫了一遍林书赶。
  不对啊,她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她家老二还没香成这样,这首长眼睛有问题吧?
  还是说那姑娘身上哪里有问题,所以才得下嫁?
  “老二啊……”沈春花咽了咽口水,“我觉得你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
  “考虑啥?”
  “就是这个,前途可以自己去努力,别为了走捷径而委屈自己,这也不叫委屈自己,你这也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林书赶越听越听不懂他妈在说什么了,今天难道不是给她寻亲来的吗?
  好在车子及时停下了,林书赶给沈春花开门,扶着她下车,在带着她走进院子,来到屋门口。
  “妈,你自己进去吧。”林书赶站定脚跟,没有再往里走。
  “我自己进去?”沈春花指着自己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吗?”
  林书赶笑弯了眼,“我不进去了,进去了等会也还得出来。”
  沈春花突然觉得林国庆这回还是猜错了,但是里面到底是什么,让老二这么卖关子?
  沈春花忽然有点紧张了,看了眼儿子,深呼一口气,然后推开那扇门。
  沈夏花今天也把蒋维民先支走了,她觉得这事儿还是先她们姐妹俩单独聚一聚的好。
  她又把家里擦了一遍,然后换上了自己最好的一套衣服坐在客厅里安静的等着。
  外面有刹车声响起时,她就紧张的站了起来。
  没多久,她又听见了门口的人声,一个是林书赶的,一个是……
  沈夏花死死地盯着那扇门,就见它吱呀一声从中间打开,一个中年女人先探了探脑袋,然后才慢慢的走了进来。
  林书赶很贴心的把门给她俩关上了,然后在院子门口站岗。
  沈春花呆呆的看着面前的优雅的美妇人,纵使过去了27年,那明艳的脸上不过就是多了岁月的痕迹,还是和她记忆里的大姐一模一样。
  不对,对于沈春花来说,应该是70年了。70年过去了,她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姐姐。
  “大……姐?”
  “诶……诶……春花呀……”
  沈夏花快步小跑过去一把抱住了沈春花,姐妹俩就这么在他乡的客厅里抱头痛哭了起来。
  “大姐啊……我终于又见到你了,终于又能见到你了!”沈春花真的,就算和冬花重逢后,也从来不敢奢望自己还能再见到大姐。
  当初大姐走的时候那么决绝,沈春花甚至一度以为,她会不会找个地方了断了自己。
  而现在……
  “是啊,我们又见到了。”
  ……
  沈夏花这二十七年也是过得十分曲折。
  她一开始是被嫁给蒋维仁的,也就是蒋维民的弟弟,一个天生不良于行,在床上躺了一辈子的男人。
  蒋家也算是世代的读书人家,家境不错,甚至也称得上大户人家,但是抗战那会儿人口也都散干净了。留下他们这支,相差十岁的两兄弟偏安一隅,维续着蒋家的荣光。
  因为蒋维仁是老来得子,又是天生的瘫子,导致他的母亲总觉得对不起他,从小对他予取予求,十分溺爱。
  即便长子再怎么出息,在蒋家老母眼里,也都只是对小儿子未来日子的保障。她不关心大儿子在外面苦不苦,只知道要求他对弟弟提供便利。
  这也造就了蒋维仁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强烈的恨着这个世界,觉得所有人都是欠他的。而脾气暴躁孤戾也影响着自己的寿命,时不时地就要找医生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
  那年他又差点要进棺材了,他的老母亲哭天抢地的把蒋维民从工作地喊了回来,说要娶个媳妇儿给小儿子冲喜。
  蒋维民觉得他妈简直是疯了,什么年代了,还冲喜。
  他弟弟这种情况,哪个姑娘嫁过来都是糟蹋了人家姑娘,他弟弟是宝,人姑娘家就不是了?
  还真有。
  敲锣打鼓绑着来蒋家的时候,他才知道他妈真的100块钱就买到了一个18岁的黄花大闺女。
  这也是他第一次在家里跟他的老母亲发了那么大的火,摆了一次官威。
  “你这是土匪强盗的行径!现在是新社会!是要被枪毙的!冲什么喜!冲喜真能有用的话!旧社会的地主老爷们怎么还是死了!”
  “你还是不是人了!你弟弟都这样了,你竟然还咒他!你为什么就不能让他有个媳妇儿!好歹也能留个血脉下来啊!以后去了阴曹地府还能有人给他在阳间烧纸钱!
  怎么没用!你没见到他今天气色都好多了吗!”
  ……
  其实沈夏花那天被绑到了蒋家,押着拜了堂后,这场闹剧也就差不多了。
  因为蒋维仁只能躺在床上,什么也干不了。他阴沉着脸喊她过去床边,沈夏花也不过去,抱着腿缩在角落里当听不见。
  蒋维仁气的把自己床头的东西都砸了,引来了外面还在吵架的蒋母和蒋维民。
  蒋母上来就要打沈夏花,说自己花钱买了你进门,你就是维仁的人了,他要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要你死你也得去死,你个小贱蹄子竟然还敢反抗?
  沈夏花还来不及跟她对骂,蒋维民又站到了屋子中间对着他妈和弟弟一顿输出。
  这是沈夏花第一次见蒋维民。
  在她眼里,这人戴着一副眼镜,乍一眼看起来是个读书人,但走路行动都带风,甚至眼神里还带着一股杀气,骂起人来全带着娘。
  往前推十几年,说他是兵匪也是相信的。
  蒋维民觉得不能再让老娘继续带着弟弟待在老家了,不然总有一天清算的时候,会算到他头上。
  他的调令已经下来了,他打算带着他们一起走,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身边还有警卫员,总不能真让他们翻了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