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儿女[年代] 第204节
  与此同时,麦当劳明亮的灯光下,常美和女儿相对而坐。
  窗外夜色降临,城市的万家灯火次第亮起,常美凝视着远处的霓虹,若有所思。
  妹猪时不时偷瞄妈妈手边那个装着十个音乐水晶球的袋子,眼睛弯成了和天上新月一样的弧度。
  一回到家,严母立即上来拉住她的手腕,语气缓和了些:“常美,妈刚才太着急了,不该逼你收养这个孩子。”
  常美本以为会面对严母的冷脸,没想到对方竟主动道歉,她微微挑眉:“那……这孩子是要送回去啰?”
  “先在咱们家养着,等到了上学年纪再说。”严母边说边观察她的反应,“一个孩子也费不了多少钱,你说是不是?”
  常美没有接话,目光扫向空荡荡的客厅:“严豫呢?还没回来?”
  严母说:“刚才回来过一趟,又被他爸派去北京了,说有个项目出了问题,走得急,才没跟你说。”
  常美眉梢微挑:“所以,他已经知道这个孩子的事?”
  严母叹了口气,语气略显勉强:“我跟他说了,他跟你一样,也不赞成领养这孩子,既然你们都不愿意,这事就算了。”
  严母这么轻易就该了想法,这让常美有些意外,不过她没再多说,点点头,转身回了卧室。
  第二天晚上,林飞鱼从江起慕那里得知了严家的事。
  “今天常美姐突然来公司找我,”江起慕进洗手间洗了脸,又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出来,“让我帮她找个靠谱的私家侦探。”
  林飞鱼正在构思给《故事会》投稿的新故事,闻言猛地抬起头,一脸惊讶:“常美姐找私家侦探做什么?”
  她瞪着的眼睛模样有些可爱,江起慕弯腰,忍不住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她怀疑你姐夫外面有人了……而且可能连孩子都有了。”
  林飞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大姐夫对常美姐那么专一,应该不会做出这种糊涂事。”
  江起慕说:“问题是严母确实带了个孩子回严家,而且……那孩子的长相和大姐夫很像。”
  林飞鱼一时语塞,半响才叹了口气说:“希望大姐夫别辜负常美姐,以常美姐的性格,要是真有什么,她肯定不会原谅的,我改天去看看常美姐”
  可直到周末,姐妹俩才见上面。
  妹猪和苏嘉瑞、苏嘉佳两兄妹在苏家卧室里拿床单*扮演新白娘子,妹猪演白娘子,苏嘉佳演小青,苏嘉瑞则饰演法海。
  苏嘉瑞拿着一个瓷盆,指着她们喊道:“妖怪,拿命来!”
  妹猪连忙纠正:“苏嘉瑞,这是孙悟空的台词!你应该说‘妖孽竟敢如此放肆!准备受死吧!’”
  苏嘉瑞挠了挠鼻子,点头说:“好吧,妖孽竟敢如此放肆!准备受死吧!”说着对着妹猪和苏嘉佳两人高高举起手上的瓷盆。
  苏嘉佳配合地跌坐在床上:“姐姐,快弄死这老秃驴!”
  妹猪披着被单,双手高举,大声喊道:“水漫金山!”
  林飞鱼听着对面房传来的声音,问常美说:“我听起慕说,你婆婆带了个孩子回去,那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常美把严母那套话说给她听:“我婆婆说那孩子是老家那边的,父母都不在了,亲戚也不愿收养。但那孩子确实长得太像严豫了,比妹猪小时候还像。而且三年前,有段时间公婆经常往老家跑,当时说是怀念老家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时间刚好对得上那孩子的出生。”
  林飞鱼再次吃惊:“你是……怀疑他们一早就预谋好了?”
  常美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现在没证据,但以我婆婆的性格,她绝不可能平白无故收养别人的孩子,况且那孩子穿的用的,比妹猪还要好。”
  林飞鱼想起当年常美流产时,严母哭得比常美这个当妈的还伤心,后来为了要孙子,甚至要求常美辞职,这样一个看重血脉的人,怎么可能让外人继承严家家业?
  只是,如果那孩子真是严家,那他们一家子这三年来,岂不是把常美当傻子蒙在鼓里?
  想到这,她心里忍不住为常美感到心疼和难过。
  她伸手握住常美的手说:“常美姐,无论真相如何,我们永远都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常美回握住她,眼中闪过一丝暖意:“嗯。”
  林飞鱼:“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常美轻轻吐出一个字:“等。”
  等私家侦探的证据,等真相浮出水面,等那些心怀鬼胎的人自己露出马脚。
  当晚,消失了一周的严豫,终于风尘仆仆地从北京回来。
  他从北京给常美和妹猪带了许多礼物回来,尤其是为常美精心挑选的那套高级钻石首饰,让严母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严豫没有给那个孩子带任何礼物,连一个玩具都没有,回来后更是全程没有看那孩子一眼,连抱一下都不愿意。
  这让严母的脸色越发难看了。
  夜深人静时,严豫掀开被子躺下,习惯性地伸手想揽住常美的腰,却被她轻轻推开:“天这么热,别靠这么近。”
  严豫讨好地说:“老婆要是怕热,明天我就让人来装空调,好不好?”
  常美没有回应。
  窗外传来阵阵虫鸣,卧室里一片漆黑,静得让严豫的心都悬了起来。
  就在他以为常美已经睡着时,黑暗中突然响起她平静的声音:“严豫,还记得我们领证那天,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严豫心头猛地一跳,强作镇定地回答:“当然记得,老婆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在心里。”
  常美沉默片刻,轻声说:“严豫,我只问这一次,你……有没有什么事瞒着我?”
  严豫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地攥紧又松开,掌心早已沁出一层薄汗,黑暗中,他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震耳欲聋,仿佛下一刻就要冲破胸腔。
  他喉结滚动,最终只挤出一句故作轻松的话:“我能有什么事瞒着你?”
  美唇角牵起一个极淡的弧度:“好,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那一刻,严豫几乎控制不住想要转身抱住她,将他和卓容容的事、那个孩子的真相全部坦白,可他的手反复攥紧又松开,最终还是一动不动地躺着。
  他整个人仿佛被钉在了床上,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
  不是不想说,而是不敢说。
  他害怕一旦说出口,常美会立刻收拾行李离开,明天就会递给他离婚协议书。
  他不能想象没有常美的生活。
  夜更深了,远处传来醉汉跑调的歌声的歌声。
  房间里,两人再没有开口,只剩下沉重的寂静。
  ***
  时间一晃过去了两个月。
  私家侦探始终没能带来有价值的线索。
  不过这也不能全怪对方,毕竟这两个月来,严豫除了上班,几乎寸步不离地守在常美和女儿身边,像个甩不掉的影子般紧紧黏着她们。
  至于那个孩子,严母总爱夸他天资聪颖,不到半岁就会叫人,一岁就能扶着走路,在她口中,这孩子简直是个神童,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
  但常美却注意到一些异样:那孩子确实安静得出奇,常常独自摆弄一个玩具就能玩上一整天,别人叫他的名字,他几乎不会回应,最特别的是,他对旋转的东西异常着迷,有时能在客厅里转上半个小时不头晕,还总缠着严母打开洗衣机盖子,盯着滚筒一看就是半天。
  这些在常人看来有些怪异的行为,到了严母嘴里却都成了聪明和可爱的表现。
  私家侦探迟迟找不到证据,严豫也不承认有事瞒着她,可越是这样,常美越觉得有问题。
  直到这天,她的bb机突然收到一条陌生号码传来的信息:
  「我知道那孩子的身世。」
  她没在办公室打电话,而是出了学校,找到个电话亭,打给传呼台,让对方回自己的电话。
  之后,她眼睛一转不转盯着那台电话,可电话迟迟没有动静。
  就在她以为对方不会打来时,电话响了。
  她深吸一口气拿起电话:“我是常美,说出你的条件。”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才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下周三,广州酒家三号包间,把那个孩子带过来,我会告诉你你想要知道的一切。”
  说完,对方就猛地挂断了电话。
  常美拿着电话,站了好一会儿,才把电话挂上去,然后转身走出了电话亭。
  转眼到了周三这天。
  大学已经开始放假,但幼儿园还没放假,常美一早起来把妹猪送去幼儿园,然后回到家,拿着一本书坐在客厅看。
  那个孩子像平时那样,坐在沙发另外一头玩玩具,常美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头也没有抬,仿佛听不见一样,继续玩玩具。
  就在她盘算着要怎么跟严母开口把这孩子带出去时,严母急匆匆从卧室跑出来,一边穿鞋一边交代保姆说:“我去二女儿家里,你在家里把承承照顾好,有什么事call我。”
  说完不等保姆回复就冲出了家门。
  等严母走了十几分钟,常美“啪”的一声把书本合上,站起身对保姆说:“阿姨,我带承承去麦当劳吃东西,我妈要是回来,你跟她说一声。”
  保姆连忙说:“那我一起去。”
  常美:“不用了,阿姨你休息一下,我很快就回来。”
  保姆这两天正好腰疼,而且严母爱面子,因此没把承承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也没让她防着常美,因此听常美这么说,她正好乐得轻松:“好,那我在家里给承承煲点肉粥。”
  常美点头,抱起承承走出了家门。
  到了广州酒家,她抱着承承推开了三号包间的门,就见里面坐着一个面色憔悴的女人,对方眼帘下是青黑一圈,头发枯黄,看依旧看得出来,对方年纪不算大。
  一看到常美怀里的孩子,女人顿时激动了起来,上前就伸手来抱孩子:“承承,妈妈的宝贝儿子,妈妈好想你!”
  常美并没有阻止,任由女人把承承抱走。
  女人抱着承承又亲又吻,承承被亲得很不耐烦,但他不会反抗,只一个劲地躲开,可女人抱得那么紧,他想躲也躲不掉,反而手里的玩具被挤得掉下来,承承“哇”的一声就哭出来。
  女人手忙脚乱哄着,但一点用都没有,承承反而越哭越大声,脸涨得通红。
  常美走过去,捡起地上的玩具放到承承手里,又从女人手里把承承抱了回来:“孩子你已经见到了,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承承有了玩具,渐渐停止了哭泣,坐在椅子上,继续玩起了玩具。
  女人看了看承承,才看向常美说:“你刚才应该已经听到了,没错,我就是严思承的亲妈,我叫卓容容。”
  常美不认识眼前的女人,也不在意她叫什么名字,可“严思承”三个字,像一记重锤砸在她的心上。
  严母在家里一直只唤这孩子“承承”,她因为对这孩子下意识地排斥,所以从没主动问过他的全名,可她怎么也没想到,严家居然如此的明目张胆。
  严思承。
  她流掉那个孩子叫严思衍,妹猪叫严思淇,他们给这孩子取名严思承,分明早就将一切摊在她面前,只有她还像个傻子一样四处寻找所谓的证据。
  真讽刺。
  常美死死咬住下唇:“严思承是你和严豫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