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诸天从黄药师开始 第175节
  只见十三具形状各异、散发出腾腾妖气的骨骼环绕一座仅三寸高的白玉石台。
  石台之上,有一具人形骨骼,身上还披着鲜艳丝绸。
  “真想不到有朝一日,我会去管一些闲事,姑且当作是入戏过深,最后一次去做护守人间正道的青云弟子。”
  黄衫少年扬了扬手中长剑,淡道:
  “兽神,你是让人用巫法秘术,收化南疆天地戾气,并从中提炼精华所造,有所谓的不死不灭之能。”
  “我手中这柄剑与你同宗同源,却是由天地凶戾之气造化而出。”
  “想来你就这么不死不灭的活着痛苦至极,便因有人创造了你,又为天下苍生想毁灭你,而你却不恨造就你的人,只觉是天下苍生害了此人。”
  “像你这种痴情种子,我若是以此剑将你彻底磨灭,你应该只会大声叫好,觉得终于能跟心爱之人团聚。”
  庄不染手中长剑光辉绽放,照耀八方,激荡出的光辉冲破幽深的古洞。
  一时之间,南疆之地,天地变色,狂风呼啸,无数人手中的法宝兵刃,自行颤抖起来。
  “兽神,你太危险了!”
  黄衫少年周身气机勃发,一道彩色光柱冲天而起,南疆之地立时电闪雷鸣,出现一场倾盆大雨。
  随七彩光芒黯然,诛仙古剑爆发极为炽热白光,偌大古洞瞬间融成满地的岩浆。
  “轰隆”一声,十万大山一部分山势坍塌,显现出一个覆盖百里的深洞。
  与此同时,除了田灵儿、陆雪琪和碧瑶外,青云门上下纷纷梦见一场大战。
  一个无比眼熟的黄衫少年手持古剑诛仙,斩杀了一尊高达十丈,千手百头的凶恶狰狞怪物。
  他们迷迷糊糊之间,竟还听到黄衫少年的说话声音。
  “此世张小凡应天承运,以眇眇之身扶正道,抑魔教,再除灭世之兽以护苍生,今日功德圆满。”
  “掌门师伯,本派古剑诛仙凶戾之气太重,以致伤人伤己,经我此番洗练,剑灵凶性尽去,当恪守正道之责,不再有反噬之险。”
  “师父,师娘,我所创的诸般剑术和道法尽数放在守静堂,请取之。”
  “诸位师兄师姐,望你们永护青云,使正道不堕!”
  众人突闻一阵开怀的大笑声:
  “哈哈哈,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善医者无煌煌之名,修真求道十二载,终是飞升成仙矣!”
  青云门七峰猛地飞出几百道灿烂生辉的光芒,相继落在大竹峰后山竹林深处。
  田不易一马当先的来到桃林竹楼外,却被一道看似柔软,但十分坚韧的屏障阻止了去路。
  他早在自家徒弟宣布逼死关之际,就尝试过自己能否强行破开这道屏障。
  因此,一看到道玄真人等人,急忙示意一同出手将屏障打碎。
  然而众人齐出手,所发出的攻势犹如泥牛入海一般,淡白色的屏障之中不见任何波澜,反而更加光辉耀眼一些。
  接着显化出一柄古拙而平凡的长剑,它十分有灵性的围绕竹楼盘旋,似是依依不舍什么。
  忽有清朗声音出现:
  “尘世之累,累在执迷,尘世之困,困在执念,去休去休!”
  诛仙光华流转,倏地向青云门的一处秘地落去。
  众人就见竹楼之上出现一位黄衫少年,他嘴角噙着笑意拱手行礼,忽地身形溃散,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217章 吃的下,可活,吃不下,得死!
  当今之世,本是九国并立的纷乱之世,依次为离阳,西楚,西蜀,北汉,大魏,后宋、后隋,东越,南唐。
  而后处于中原边陲的蛮夷之地离阳,灭春秋八国添十三州,疆域达到十九州。
  其中为离阳王朝立下汗马功劳的徐骁,便凭屠灭六国之功,成为硕果仅存的异姓王,统御西北三州。
  离阳东南之地,一座小县城外,两名十六七岁少年气喘吁吁的寻找什么。
  “小染,你不要着急,我们一定可以把旺财找回来的。”
  一名头发就像是乱草堆的少年出声安慰,只见他斜跨一柄木剑,眉毛浓粗,眼睛有神,给人一种不羁之感。
  另一名少年身穿灰衣麻衫,虽说面庞俊俏,但皮肤粗糙,双手依稀可见经常下地干农活的老茧,不禁让人产生美玉蒙尘之感。
  “温华,方才林大娘说是两个乞丐把旺财偷了去,这都过去了大半个时辰。”灰衣麻衫少年嘴角泛出一抹苦色:
  “你说他们会不会......”
  他的话还没说完,温华连忙打断:
  “呸呸呸,不会的,旺财福大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
  “听林大娘说,这两个乞丐一老一少,老的背负着一个被破布包裹的长条状行囊,一头白发,还牵着一匹瘦骨嶙嶙的跛马,少的衣衫褴褛,脸上脏黑。”
  “但凡是碰见过他们的,定是印象深刻,我们一路寻到此地,这一条路又没什么岔道,直通郡城。”
  “如今只要我们一路追上去,一定可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说罢,他加快跑动的速度,灰衣麻衫少年立马跟了上去。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两人逢人便问,打探两名乞丐的消息,终于一路追到其落脚之地。
  却发现只余下一堆已经熄灭的篝火和一地的狗骨头。
  灰衣麻衫少年如遭雷击,直愣愣的望着眼前的一幕。
  “小染,这......应该不会是旺财,绝对不会是,我们继续追下去。”温华忙不迭的开口。
  灰衣麻衫少年上前蹲下,拾起一条血淋漓的断尾,又微颤的拿起一根略显扭曲的腿骨,轻道:
  “九岁那年,我爹娘相继过世,为了安葬他们,家中积蓄几乎耗尽,只剩下两亩薄田,过后却有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想来吃绝户。”
  “最后,是旺财护住了年幼的我,为此它瘸了一条腿,残了一只耳朵,尾巴也秃了大半。”
  “之后的两三年,我下地种田,上山砍柴,也全赖它的照顾,有许多次正因它的叫声,方才让我躲过蛇虫的袭击。”
  “在它渐渐老去,我就亲口对它说,曾经你护我周全,现在换我来护你。”
  灰衣麻衫说完,神色一怔,双眸深处浮现一丝丝白芒。
  温华脸色黯然,不知该怎么劝慰,他同样年幼之时父母就去世了,但有哥哥嫂子依靠,且哥哥一直爱护自己,嫂子也就是嘴上嫌弃自己心比天高,实际上不曾薄待自己半分。
  只是他嫌弃嫂子唠叨,这才手提一柄自己做的木剑,离家出来闯荡江湖。
  没想到出了村,走过小镇,到了县城就被残酷的现实击败。
  真实的江湖,没有青衫仗剑的风采,没有御剑过山河的惊艳,更没有惩奸除恶的大侠,没有仗义恩仇的快意,只有饥肠辘辘的狼狈、风霜雨雪的不堪。
  多亏面前这位同龄少年的接济,这才没沦落到偷鸡摸狗的田地。
  不甘心就这么回家,心中又始终保留心中的那个江湖梦,便一边帮灰衣麻衫少年打下手,一边也鼓动这个一心只想种田的同龄人去闯荡江湖。
  赫然发现一个人终究是势单力薄,要是有一个帮手,定不会如此狼狈不堪。
  正在这时,天象骤变,明媚的晴空猛地阴沉下来,涌现出了厚重的乌云,瞬间雷霆大作,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将天空照亮。
  温华一愣,就见灰衣麻衫少年忽地站起,一头长发披散开来,无风自动,肆意飞扬,一直透着淳朴坚韧之意的双眼,尽显深不可测的幽邃。
  他不禁开口询问:
  “小染......你怎么了?”
  “旺财独自走在黄泉路有一些寂寞,须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灰衣麻衫少年眉心祖窍浮现一抹璀璨光芒,淡道:
  “天地当为我掌中兵,八荒火龙,当现!”
  话落,天空云层开始疯狂的涌动,一股莫名的天地玄机开始震荡,厚厚黑色云层的边缘,透射出淡淡的金色光芒,转瞬一股炽热翻滚的气机覆压方圆百里之地。
  龙吟声轰然而起,如烈日一般耀眼而无法直视的巨大火龙从厚重乌云飞出。
  温华目瞪口呆的望着灰衣麻衫少年头上的巨大火龙,哆哆嗦嗦的道:
  “小......染,你......是神......仙下凡?”
  “于此世之中,我算是真神仙,帮我收敛旺财的尸骨,我去去就回。”
  庄不染施展神足通,展现踏云飞天之能,巨大火龙迅疾追上,悬在他的身下,使其宛如乘龙而去。
  一片平坦广阔的草地上,躺着吃饱喝足的一老一少,身边还有一匹瘦骨嶙嶙的跛马。
  “今日我们好不容易饱餐一顿,正想好好的睡一觉,怎么天公反而不作美,感觉随时都有可能下一场暴雨。”
  “老黄,快起来,我们该找地方躲雨了。”
  衣衫褴褛的年轻乞丐摇头起身之际,却见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邋遢老头子,神色无比凝重,不再有任何憨傻的表情。
  一位灰衣麻衫少年身影以看似极慢实则极快的速度出现在两人眼前。
  他不急不缓的道:
  “二位,你们可知自己今日吃的狗,是我的。”
  “不好,苦主找上门了。”年轻乞丐也就是徐凤年低声道:
  “老黄,这人看着好像有武功,好像还是一个高手,感觉没法像以前一样溜之大吉。”
  剑九黄一改往常跟徐凤年嘻嘻哈哈的姿态,将他护身后之余,再把背上的木匣落于身前,沉声道:
  “体内真气内力全无,一举一动却能与天地共鸣,穿衣打扮又是穷苦少年模样,江湖何时出现你这种怪胎?”
  灰衣麻衫少年面无表情的道:
  “我的狗死了,你们两个是不是留下什么?”
  不等剑九黄回话,徐凤年便大大咧咧的道:
  “不就是一条狗嘛,别看我现在跟乞丐差不多,但家里有的是钱,等我回去以后,我还你金银万两。”
  “这一笔买卖,可是能让你一辈子吃穿不愁,到时候你更是想要什么狗就有什么狗。”
  他末地还添了一句:
  “再说了,你那狗看着就活不了多久,用一条快死的老狗,换得一辈子的富贵,你就说你是不是大赚特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