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到时候只剩下赵安一个人,就可以派人日日夜夜的跑去骚扰了,晚上不让他睡觉,下雨揭开他家屋上的瓦。只需要一点小手段就能让他生不如死,或者直接病死。
  比起心狠手辣,赵安肯定比不上赵通明。可是一力降十会,赵安也不是胆小怯弱的人,发现问题之后立刻冲到赵通明家进行报复,以至于赵通明的那些阴谋诡计根本没有施展的空间。
  天黑之后,赵通明依旧被拴在桌子腿上,为了缓解弯腰的痛苦,他也只能不顾形象的直接坐到地上,可是在疲累相加的情况下他就忍不住想要睡觉,睡着之后往后倒去,又被勒住脖子的绳子勒醒,如此反复两次之后,赵通明的脖子上的皮肤被绳子割破已经被勒出了血痕。
  等到赵通明第三次被勒住脖子痛醒,再一次感到无比的口渴,想要喝水却又得不到水的情况下,赵福康带着阿五哭丧着脸跑回来了。
  “海伯和琴童已经被人买走了。”赵福康看到自家老爹的惨状,丝毫不敢隐瞒,就把目前的情况全都告诉了赵安。
  赵安听到这样的情况之后,转头盯着赵通明,咬牙切齿握紧了手中的棍子,简直想要当场杀人。
  他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是受伤的状态,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一直都是海伯和琴童在照顾他,如果没人照顾的话,以他当时的伤势,还有押解他的那些士兵对他的恶劣态度,说不定他早就第二次死去了,毕竟当今皇帝也是希望他死掉的吧。
  如果他再死一次,就不敢保证还有穿越这样的好事了。
  赵安捂住自己发胀的脑袋,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考虑目前的状况。
  原本他以为海伯和琴童一个老头子和一个小少年就算被人牙子买走了,一时半会儿应该也不会受太大的委屈。却没想到仅仅是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差,他们竟然就被人买走了。
  “你知道买他们的人是谁吗。”赵安冷静了几分钟之后发问道。
  这两省交界的地方不存在什么大人物,就算被人买走了,也许他可以凭借丽妃娘娘弟弟这个身份去把人捞出来。就算他这样做了之后,很可能会面对皇帝的怒火,然而这里天高皇帝远,大不了直接带着人逃过胶州去南越国生活。
  当初他们三个人回到赵家村的时候,还不是一无所有,只要他的木系异能还在,无论在那里都能好好的活下去。
  却听见赵福康回答道,“听说买走他们两个的人很特别,是一个长了蓝眼睛,有胡人血统的年轻男人。”
  一瞬间,曾经在书铺面前遇见过的那个男人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赵安的脑海中。虽然不是百分百的确定,但是这样一个小地方大概不会出现第二个蓝眼睛的年轻男人了吧。
  不知为何,赵安心里竟然已经松了一口气。即便是他还没有跟那人说过一句话,但他还是觉得海伯和琴童跟着蓝眼睛应该不会受苦。
  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赵安还是决定赶紧去马街镇,问一问那边的人牙子那个蓝眼睛的人到底是不是他见过的那一个。
  如果是的话,他就可以去常溪县问一问冯掌柜,因为他曾经看见那个会武功的锦衣男人和蓝眼睛的人走在一起。锦衣男人又曾经在如意楼门前用过轻功,如此高调的举动,冯掌柜肯定认识他。
  想到这些赵安又重新燃起了信心,正当他打算指挥着赵通明家里面的人,套好驴车送他去马家镇的时候。
  在那些连夜都要看热闹的人群后面,突然有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少爷,我们回来了。”说话间他已经分开了人群,哭哭啼啼的看向了坐在赵通明家堂屋里的赵安。
  赵安看见他半边脸高高的肿起,走路也一瘸一拐,就知道他受了很大的苦头。心想他对赵通明家的人还是太客气了。
  越过琴童,他又看见了和海伯并肩走过来的黑衣男人,在火光昏暗的黑夜里,那人瞳孔的颜色变得无比幽深,他果然就是赵安曾经在书铺子外面看见过的那个英俊的蓝眼睛的男人。
  赵安有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就看见了坐在地上被绑住了双手和脖子的赵通明,还有自己手里捏着的那根木棍,还有腰间的那一节蔷薇藤,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形象似乎不太好。
  以目前的情况,显然不是考虑感情问题的时候,赵安很快就抛开了脑海中的杂念,重新抬起头来镇定地望着蓝眼睛的男人说,“多谢这位公子送回了我的仆人,公子尊姓大名,我真不知该要怎么感谢你才好。”
  对方似乎没有看见赵安背后的赵通明,也没有看见把这个院子围的水泄不通的人群,风度翩翩的笑着说,“我叫做胡笙,很喜欢你种出来的草莓,如果你想感谢我的话,给我一篮子草莓就可以了。”
  看样子对方是认识冯掌柜的,否则也不会知道草莓是他种出来的。
  “这里人多嘴杂,不是说话的地方,胡公子要不要跟我回家去喝杯茶。”赵安丢掉了手上的棍子,上前扶住琴童就要往外走去。
  赵通明看见赵安走了,赶紧叫人来喂他喝水,然后解开身上的绳子。但是曾经被赵安用棍子抽倒在地的赵福祥看到地上的棍子眼珠子乱转,很想去捡起来,从背后打赵安一顿。
  抬起头却对上了一双幽深的眼眸,仿佛在黑夜中遇到了一匹嗜血的恶狼,赵福祥直接被看的一哆嗦,再也不敢想偷袭赵安的事情了。
  看来这个胡笙应该跟赵安是认识的,否则他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跑去救下海伯和琴童,又用这样的目光看他。
  走过一段没有灯光的夜路,赵安总是忍不住回头去看胡笙有没有跟上来。等他回家之后点上了灯,他才想起来问道,“胡公子把我的两个仆人赎回来,一共花了多少钱。”
  “没花多少钱,赵公子不用惦记了。”胡笙端正的坐在椅子上,说话的声音中气十足,是一种非常醇厚的男中音。
  赵安的目光落在对方的喉结上,随即反应过来,移开了目光说,“不是我想要还钱给你,而是必须要去找卖掉我那两个仆人的人家要钱。”
  胡笙郑重的点头,“回来的路上,我已经听你的两个仆人说过了。这种横行乡里的恶人,一定不能轻易放过,我这就去找他们,还回我花掉的银子。”
  说话间胡笙就要往门外走,赵安赶紧上去拉人,结果就拉住了人一条硬邦邦的胳膊,又连忙放开说,“现在天色已经晚了,我们还是等明天再去吧。”
  所以要留宿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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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下雨天留客
  胡笙从胶州那边回来,刚好看到了常常跟在赵安身后去如意楼送草莓的琴童,被一个人牙子追着扇耳光。
  出手相救,也不过举手之劳,拿出胶州总兵的名帖,再给了十两银子,人牙子就恭恭敬敬的把人送给了他。
  结果他把人送回村子,却听见了村民们的议论说赵安是一个煞星,说他出手很辣。当时他就知道,就算不靠他帮忙,赵安自己也能解决这个问题。
  然后他就看见了赵安那副与先前截然不同的样子,他不再是那个对卖绒线老婆婆都谦和有礼的贵公子,他手中拿着棍棒,脚边蹲着一个被捆住双手和脖子的肥胖男人,可是胡笙必须要承认赵安比先前那种温和无害的样子更加好看了,他的眼神凶狠灵动,像一只在山间跳跃狩猎的小豹子。
  他当然很欣赏赵安这样的举动,对付那些只会使用鬼蜮手段的宵小之辈,就必须要用出不留余地的强硬手段。
  于是他跟着对方回了家,结果对方看他的目光已经有些不同寻常了,没有了上一次在街上相遇时的那种纯粹。他长到如今这个年纪,大部分的时间都混在军营里,但也曾经看见过少女爱慕的眼神,相比于那些过于羞怯的少女,这位赵公子似乎非常直接,却也没有丝毫亵渎的意思,至少他看见对方炽热的目光后,并不觉得讨厌。
  然而他的身份只是一个在北边战场上犯了军法,又被发配到胶州边军,结果直接当了逃兵的人。也许那一天他那位好大哥想起来的时候就会派人来杀他了,实在没有跟人发展一段感情的闲暇。
  所有的思绪不过是一闪而过,他坚定的看着赵安亮晶晶的眼睛,从椅子上站起来拱手道,“我就住在后边的大青山上,来去最多两刻钟,便无需打扰赵公子了。”
  胡笙拒绝留宿,可是赵安观察他动作幅度很大,先前他的目光总没有落到他身上,仿佛在躲闪一般。明显能感觉到这人对他的感觉也很不同,心里那一点感情的萌芽似乎就要冲破土层了,于是试探着说,“既然住的很近,我也不留你,不如胡公子明天赶早到我家来,到时候正好有一批草莓成熟,你再和我一起去赵通明家要回银子。”
  胡笙没想到在自己拒绝之后,赵安竟然还不肯放弃。他十二岁便被那个生他的男人带到了战场,那时他比常人更为白皙的皮肤和异于常人的长相,让他受到了很多关注,其中也有一些军官窥视他的身体,有人发现了他的实力之后退却了,依旧不依不饶的那些现在早已经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