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忽明忽暗的观影间,周子玉温软的气息逐渐靠近,而这句话带给他的震撼足以让他忽略周子玉凑过来的粉红色嘴唇。那是他第一次亲吻到女人的嘴唇,柔软、湿润?他想不起来了,满脑子都是屏幕上的那句话。
  他想,原来,“监狱”是每个人随身带着的啊!那他逃了十几年的意义又在何处?
  “妞妞该上小学了,贾姐的人脉广,咱不能让妞妞输在起跑线上。我早就暗地里打听过了,如果咱们愿意,妞妞可以去市里最好的实验小学。”周子玉两眼放光,“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妞妞可不行,以后社会竞争多激烈......我跟你说,县里跟你们那穷地方可不一样,你既然走出来了,就得有个居民的样子,还是农民那套思维方式可不行......”
  周子玉经常把“居民”“农民”挂在嘴边,不知道还以为她是行政大厅窗口办社保的工作人员。
  周子玉的声音被隔离在门内,门“啪”的一声被魏正亮带上。
  “你听到没有?明天中午凤皇台饭店,别忘了!”周子玉跑到门口,打开门,对着楼道喊。
  她没有得到回答,不过没有关系,这种情况多了,她早已有了应对。即使没有回答,魏正亮也会准时出席,沉默只是表达他不满的一种方式,而不是拒绝。
  提到妞妞,魏正亮没话说。
  明天周六,魏正亮可以休息,只是他哥魏正明说母亲王水彬的坟赶在清明节前要培土,而且要培红土,家里他做官,坟头培红土对他好,也取光宗耀祖之意。红土,魏正明已经拖人去买,300块一车。
  培红土的事是夏松说的,只是现在魏正明会一口一个“你嫂子”这样对他说。
  他不想回去,不想见夏松,他也叫不出“嫂子”两个字。
  他骗周子玉说自己要上班,是想悄悄回落柏村。周子玉他俩第一次上床,魏正亮喊了“夏松”的名字,一开始周子玉只以为是个前女友什么的,结婚前回落柏村见家长,才知道夏松是他嫂子。
  然后,夏松就成了两个人的心结。周子玉是极少回落柏村的。魏长海知道周子玉瞧不上他家,周子玉和魏正亮结婚以来,屈指可数的几次回家,话都不咋说,只追着妞妞,四处喊“别碰,脏!”
  魏长海不想计较,爱回不回吧,累。魏正明就更无所谓了,只要弟弟好就行。
  魏正亮也很少回去,但这次似乎不回去不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不想让周子玉知道,就撒谎上班。
  两相为难,他还是决定去见周子玉说得“贾姐”——贾艳。
  夏松少见一面是一面,过去的时光终究还是要留在落柏村的。
  不自在总好过心痛。
  下了楼,他给哥哥
  打电话。
  他说了理由,魏正明没吭声,电话里却传来了夏松的声音。
  “那就清明节那天也行,再忙也要请半天假,妈的坟不能不上。”夏松说,声音轻快。
  魏正亮同意了,定了清明节当天回家上坟。
  县公安局刚完成市公安局指令的清网行动,为期六个月,追逃过去未落网的嫌犯。
  魏正亮主动申请带头,难得在工作上主动一回,领导都意外,主要他还是想找到夏伯理,还原真相。
  为啥他觉得自己到县城是冥冥中“主”的指引呢?
  当初警校毕业,无论是司法单位提前遴选还是后期公务员考试,他报了好多地方,都没被选上,只有青山县非他不可。笔试、面试一路绿灯,顺其自然,却稳居“榜一”的位置。
  工作的事正式确定下来,他发现了一个天大的好处,就是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查15年前那个案子了。
  不过,正式接触到案件卷宗已经是他当刑警后的事了。
  就几页卷宗,简单阐述了当时的案发经过。
  车祸的事,李光旗自首了,夏松和魏正明都是轻伤,刘军替他赔了钱。李光旗不承认绑架徐玉米,而事实是徐玉米的尸骨确实是在夏松家发现的。
  徐玉米被烧死,尸体碳化严重,说是只剩了骨灰也可以,有效生物信息无法提取,能确认身份就是她身边的书包和衣物。
  徐玉米父亲徐建新说最后看见徐玉米就是在去教堂的路上,还有鼻子有眼的说女儿跟他说去祷告。裴颖一到现场抱着徐玉米残留的物件就哭,两口子的表现足以证明那副骸骨就是自己的女儿。而杀了她的人,不言自明,就是失踪的牧师夏伯理。
  案件只能作为疑难案件封存,夏伯理上了追逃名单。
  夏松跟警察说,徐玉米怀孕了,可是按照夏松说法,徐玉米怀孕属初期,加之尸骨状况,确实检验不出来。
  裴颖听说夏松“污蔑”她女儿怀孕,还专门去魏家找了夏松,是魏正明和魏正亮拦着,夏松才没有被打。
  后来,裴颖比以前更苛刻,徐建新也更木讷寡言,十几年间,徐建新父母都死了,可以说一家子都被这件事毁了。
  徐玉米“死了”,李光旗还活着,活得逍遥自在,刘军也活着,连刘俊伟一个得了艾滋病的人也苟延残喘。
  他当了警察后才知道,一辈子执着一个解不开的迷不是警察该干的事,重中之重是要维稳,大框架要稳住。
  受害者有受害者的视角,加害者有加害者的视角,警察自然也有警察的视角,彼此不能互相理解。
  所以,他相信夏松的话。
  夏松坚信是刘家策划了一切,她说,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魏正亮开车进公安局门口,看见一个大爷举着“帮我找找女儿”的硬纸壳子坐在公安局大门旁边的地上,他的脸上挂满风霜,旁边还有一个穿警服的小伙子。
  如果魏正亮没记错,小伙子应该是之前参与清网行动中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他怎么在这?
  魏正亮停好车,准备去门口问问,车门刚锁好,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冲击。
  “上车,走!”说话的是刑警队队长王可乐。王可乐行动如风,走到哪都自带BGM。
  车的引擎还没凉,又被打着火,车里除了王可乐还有女刑警余温。
  “去哪?”魏正亮手握方向盘。
  “灵雅医院,有人跳楼。”王可乐说,“又补充一句,已经死了。”
  第11章 ☆、chapter11是不是徐玉米
  王可乐是高干子弟,他爸是省里的干部,单听人家这名字起的就随性,透着一股拿捏万物、四两拨千斤的松弛感。哪像他们哥俩的名字,都正大光明成那样了,魏长海还怕名字没起好,耽误他们的前程,经常拜菩萨。
  王可乐名字即使那么“可乐”,到了刑警队没多久就已经是刑警队长了。
  工作这么多年,魏正亮渐渐明白了,一个家族里想出一个出挑拔尖儿的人,往往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如果中途出现了异化,那就是鹤立鸡群的这个人上辈子积了大德。
  他再怎么努力往上爬,也是虫,比不过王可乐人家这种带着翅膀的。
  “灵雅医院?”魏正亮边开车边问,车速比发动时慢了点。
  “嗯,辖区派出所的已经去了,他们到时已经就没了呼吸,说是灵雅一个大夫,初步判断是跳楼。”余温说。
  王可乐特别有高干气质,官架子端得特别好,眼下正戴着墨镜闭目养神,当然也可能睁着眼,但戴了墨镜就可以装睡。他一向只管拿大主意以及和领导对话,除了领导问话,他很少回答别人的提问。
  余温是大学毕业后新来的,整日被王可乐带在身边。倒不是王可乐对她有非分之想,主要是因为余温是女性,心细有耐心,正好弥补王可乐“不拘小节”的性子,替他拦下不少他不喜欢的沟通。
  灵雅医院的前前前身就是悠雅医院,魏正亮对它的印象极深,他妈王水彬就死在那。
  现在的灵雅医院和当初的悠雅已经截然不同了,它算是私立医院里最好的,门面排场比公立医院好的不是一星半点。听说,这十几年来,灵雅医院不断开拓进取,融合社会资本建立了公益基金会,专门资助攻克癌症领域治疗技术难题。
  以前,魏正亮不会思考这些事,现在他偶尔也会想如果他妈妈赶上现代的时代会不会能活下来。
  可是他也有不明白的地方,灵雅医院为什么总换招牌,而且还换过地方,以他刑警的直觉,总是换衣服的犯罪嫌疑人多半是为了逃避抓捕。灵雅这些年倒也没出啥大事,除了今天。
  后来还是他在一个饭局上,被一个做生意的朋友提点了一二才明白,灵雅这种医院多半有见不得人的勾当。
  “比如呢?”魏正亮也是难得的好奇心,端着酒杯问那个朋友。
  “比如给老板的三儿接生。”这位朋友神秘兮
  兮地说,把魏正亮弄了个大红脸。
  “或者洗钱。”那个人接着又说了一句。
  反正,魏正亮对灵雅的印象不好。
  现场警戒线已经拉好,余温个子高,胳膊长、骨架子大,把警戒线撩起来,好大一个口子,王可乐直接进,魏正亮需要低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