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李知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是他的上帝,信仰以及全部,李知笑一笑,他的世界万里晴空。
  他渴望这样的日子永不结束,然而“死期”比他想象当中要来得更早。
  当然,当飓风真正来临之前,人们总是对此毫无察觉的。
  只是在某一个普通的早晨,褚明彰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份新的文件。
  第102章 孤儿
  他的名字叫敏漂, 一个缅甸名字,意为聪慧、漂亮。
  具体年龄不详,没有出生记录, 显示的最早记录是他被卖给了居住在腾冲的一对云南夫妇家里。
  卖过去的一年后,丈夫开始酗酒, 酒醉后开始家暴妻子, 妻子不堪忍受, 逃走了。在逃跑之前,她将孩子丢到了腾冲当地的一家孤儿院内。
  孩子在这家孤儿院内长到了四岁,然后开始尝试逃跑, 总共逃跑了五次, 前四次都失败了,没跑多远就被抓回来,接受“教育”、“管教”……实则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
  他的左腿骨多次骨折,落下了终身残疾。
  这是一个小瘸子。
  第五次, 他终于逃离出了那座牢笼,离开腾冲后却到了缅甸境内, 几经辗转被拐卖到了缅北克钦邦的一家孤儿院内。
  孤儿院由废弃的佛寺偏殿改造而成——它建在密林之中, 却还是不免被周围的炮火殃及, 顶部的三分之一都没炸没了,只用一层油布草草地盖着用于遮雨, 贴在墙上的佛像早已脱落, 端坐在殿内正中央的大佛被炸没了一半, 身上蒙了一层灰翳, 慈悲之面也狰狞。
  二十来个大小不一的孩子东倒西歪地倒在地上,三个里面就有一个缺胳膊少腿的,他们争先恐后地去抢着吃一碗玉米糊, 还有比较瘦小地缩在角落里生啃刚挖来的野菜……最角落里,一张脸吸引了李知的注意。
  照片不多,寥寥几张,几年生平写不满一张纸,但是每个字都像是用鲜血写就的,哪怕这是一个陌生人也不免让人动容,更何况……
  “这一张。”站在李知面前的那个男人将照片捡出来,“就是他。”
  李知将照片翻了个面,照片背面写着敏漂两个字,男人继续说道,“这是前两年一个美国记者拍的,他想写一篇关于这家孤儿院的专访,离开之前,他提出了要收养这孩子。”
  “为什么?”李知问,“那么最后怎么没收养?”
  “因为……”男人叹了口气,“您将照片转过来就知道了。”
  李知将照片翻转过来,不同于先前那张缩在角落里,是以面容有些模糊的照片,这张照片拍的很漂亮,孩子似乎不太会无所顾忌地大笑,所以勾唇的样子是羞涩的、内敛的,但他应当很开心,因为一双眼非常明亮。
  “这个美国记者,曾有传出过恋/童/癖的传闻。”
  李知愣愣地抬起头来,抓着那照片的手都在无可遏制的发抖,肉眼可见的,他的脸色刷白,而后死死捂着嘴,飞奔进盥洗室,男人在房间外也能听到他呕吐的声音。
  李知吐了个昏天黑地,再出来时连站都站不稳了,手里那张照片被攥的皱巴巴,他红着眼睛看向对面的人,“之后呢?”
  “那个记者已经要将他带走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又跑回来了——”男人摇摇头,“当然,也不是因为那地方好……只是因为边上更加混乱,跑也跑不远,想保命只好回去了。”
  李知的脸色又变的极其难看,他目光如刀锋:“褚明彰让你来的?”
  男人——也就是褚明彰的助理摇了摇头,“不,是我自己来的。”
  说起来,褚明彰的助理与李知之间还有过一些龃龉,当初就是他的助理巧舌如簧,将李知骗上了车,李知这才在医院里待了那么一段工夫。
  听到他这么说,李知立刻露出防备的姿态,他直接道:“你有什么目的。”
  “李先生,您误会了。”助理苦笑着摇头,“我没有目的。”
  李知疑惑道:“那你是来干什么?这些消息,难道褚明彰不知道?”
  “那倒不是。”助理说,“只是我怕我不过来告诉您,您恐怕一辈子都得不到弟弟的消息了。”
  “褚总……”这话他说的格外艰难,“早在五天前就知道这个消息了。”
  嘭!
  犹如一声惊雷平地而起,不需要助理再说下去,李知也能想到褚明彰分明知道他弟弟的下落又为何不告诉他。
  两个多月以来,李知接受他的追求,接受他的礼物,应邀他的约会,不对他敬而远之,偶尔施舍几分好脸色,这是为什么呢?
  只是为了这一个理由啊。找到他的弟弟。找到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至于在这段日子里,李知是否有过片刻的动摇,半分钟对往昔的追忆,又或哪怕一秒的心软……但这都不重要。
  这都不重要。
  就像苦行僧的唯一理念是解脱与轮回,基督徒的唯一信仰是忏悔与无罪,而万千高考学子的唯一追求是考个好大学那样……李知唯一所想,是将他的弟弟找回来。
  至于其余那些偶尔生出来的触角,都是一滴水一样可以轻易拂去的东西,李知不愿再为此忧思,他也尽力让这些东西永远不出现在他的忧思范围之内。
  “你……”李知的声音有些干哑,“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还是褚sj让你过来的?”
  “不,都不是。”助理说,“我有个妹妹,走丢了一段日子,费了好一会儿功夫才找回来的。”
  “李先生,当年的事……我也没办法。”他道,“我就是个打工的,老板说什么,我也只好照做。”
  “但是这种事儿上,但凡还人性未泯,都看不下去。”
  ***
  人总是会在冲动的时候做错事。
  李知的防备心并不强,壳子看似坚硬,但是很容易被撬开,但他已经在褚明彰的这个助理身上吃过一次亏,绝不可能再轻易地、傻傻地跳进去。
  哪有人真的那么好心——褚明彰的助理会来告诉他这些事,这背后必然还有一些他不知道的秘密,但是这个时候的李知,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去探查了。
  在看到弟弟的照片之前,或许李知还会留有理智,去好好地查一查这些事,可当他看到那张相片,看到那张脸……血缘的力量要比常人所想象的大得多。
  他跟李知太像了,一样的怯,一样的对所有事都抱有小心翼翼的态度,看到他,李知就好像看到了自己——除却一双眼睛。
  李知的眼睛形似猫眼,眼角上挑,像汪小春的眼睛,但是敏漂的眼睛像周国雄。
  汪小春以前说过,最开始她之所以爱周国雄,就是被他那双眼睛害的,桃花眼,看谁都似含了几分情。
  当然敏漂还只是个孩子,那双眼睛还不至于挥发出这样厉害的效力,可是在那种地方……一个漂亮的孩子,说不准更加危险。
  李知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执着于找到他,明明他也没见过这孩子,甚至在汪小春怀孕的时候,他还恐惧过这个弟弟会抢走他为数不多的爱。
  但是冥冥之中,脑海里总有个声音促使他去做这件事,李知曾在夜深人静时思考过这件事。
  这是一种独属于兄弟之间的同病相怜,这个年幼的弟弟在无意识间成为了李知灵魂的一部分,李知迫切地想找到他,拯救他,也是在拯救童年灰暗的自己。
  更何况……这就像一个契机,一个终于能让李知摆脱一切的契机,扼杀掉这个如同影子般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的褚明彰……
  两个多月了,近来他频频失眠、烦躁,心跳加快,情绪时常大起大落,有本书的开头重修了几十遍都没能满意,迟迟无法下笔落定。
  他没有看到褚明彰的变化吗?褚明彰没有改变么——不是。
  但是李知宁愿他没有改变,宁愿他还跟从前一样。
  所以李知不断地告诉自己,褚明彰依旧是从前那个人,一如既往的利己者。
  李知曾经读过一句话,这句话说要与最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与次爱的人相濡以沫。
  这句话太酸了,但是李知不得不承认,它说得对。
  爱之所以深刻,往往是因为太复杂了。
  爱不是一杯水,澄澈见底。
  一杯水里混了泥浆,混了沙砾,还有玻璃碴子,一口灌下去划烂了喉咙,划拉的皮开肉绽,口腔溢血,这个才是爱。
  不管李知想不想,他都不得不承认——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像褚明彰一样,在他的人生中留下如此难以泯灭的痕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