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这不是你该走的路。”
  红薯块被他拔出来,枯小干瘪,似乎在沈熠外婆去世后,他就种不出来当年那样又大又甜的红薯,也再没见过那样美的笑,
  “这片菜畦,外公一直要求你光着脚走,用手去挖,小时候你最不爱来这里,因为碎石子会划破你的脚心,红薯粗糙的茎叶会磨痛你的手心。”
  “这样的疼都能让你哭的两眼汪汪,那现在呢?”
  “那并不是穿上鞋拿上铲子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阴云密布的天空下世界都变得昏暗混沌,空气中含着比例极高的水分子,混在狂风里,扑在脸上就能湿润面庞。
  “这么多年,你父母是怎么溺爱你的,我心里都清楚,外公有时也会在想,这样对你,是不是害了你。”
  “可有时候你来老宅,看见你朝着我喊外公,外公就想起你小时候因为菜畦而疼哭的脸。”
  “所以我想算了吧,你妈妈从来没对我哭过,我还是想看你对我撒娇喊疼的。”
  “但不是这样喊疼,小熠,你选择的这块红薯田太糟糕了。无论你坚持多少年,都不会有结果的,就算有,也不会有人去认同你的果实。”
  真心是世界上最难得最珍贵的东西,他很幸运,自己和子女都得到想要的真心,但这并不是可以延续的传承,更何况他的外孙选择了一条远比他们更难走的路。
  或许有足够的运气,但他却并不相信这个被娇养的孩子有足够的毅力去坚持。
  到那时候,会摔的很痛很痛,是被碎石子划破脚心不能相比的。
  “外公...”沉熠打断他,酒窝依旧深陷,但稚气被另一种感觉深深的压下去,
  “生活不是红薯田能概括的,我也不是一个人在耕耘。”
  有人早已在这红绿灯不断变换的十字路口等待许久,绿灯亮了又亮,通途大道早已向此人招手,他却只站在路口等待。
  “我知道很辛苦的,但两个人并肩走总会比一个人走的更远。”
  更何况,沉熠想,并行前进总比孤单等待要简单。
  纵然有许多要磨合,有许多要适应,但拥抱和牵手能解决大多数的问题。
  他冲徐超元笑了笑,一如既往,沉静又热烈,是岁月不曾抹灭的鲜活。
  “我喜欢他,他喜欢我,那就什么疼痛都可以忍受。”
  什么都不重要,喜欢最重要。
  有人曾用十年的时间,一步一步,以更好的姿态向他发出邀请共赴美梦,那他就应用余生使这场梦永不苏醒。
  感情是相互的,既然傅眠可以忍耐十年等待,那自己就应有余生相伴的决心。
  他承诺过的。
  轰隆——
  这积压已久的乌云终究还是承受不住水汽的累压,噼里啪啦的砸下来,砸到人脸上陡生疼痛。
  徐超元叹口气,低眼看泥土被雨水搅弄,他有一千种一万种理由去反驳沉熠这幼稚可笑的想法,但他没有,否认这样的话就等于否认多年前那个向他伸出手的姑娘。
  什么都不重要,喜欢最重要。
  “你长大了,”他率先一步迈出菜畦,拱门处低垂的枝条淌着水,和雨水一同滴在脸上,湿哒哒的浸的他的心硬不起来,
  “这是你自己的事,我老了,管不了。”
  沉熠连忙跟上,将伞撑开。
  黑色的伞面在阴沉天色里并不显眼,恍若一幅中世纪古老油画,朦胧中颜色早已褪去艳丽的尖锐。
  “但你不能继承徐氏,这是代价。”徐超元面色平静,语气也平静,“你妈妈当初嫁给你爸爸,放弃了将近3%的股份,这让她用了十年才将集团彻底掌握在手里。”
  “而你,”徐超元看着他,注意到这雨伞倾斜的厉害,沉熠的半边侧身早已淋湿,他默了默,说,
  “你在京城放的那场烟花我也听说了,小熠,你学不来那一套也做不来那一套。”
  “你和你妈妈不一样,她两个都想要,她的野心能支持她完成这一切。你没有,你只想要一个。”
  徐超元将伞扶正,雨斜着打进来,濡湿他的肩头:“那就放弃一个。”
  或许这并不是代价是祝福,徐超元头也不回的往宅子里走,红薯田被他远远抛到身后,就像那一抹倩影永远只能停留在那里,再不能陪他往前半步。
  人生需要抉择,像徐雅云这样能全部收入囊中的太少了,大多数人只能在挣扎后选择一个,但在这挣扎中又饱含了多少痛苦,谁也说不清。
  不如在最开始就只要一个。
  沉熠嗯了一声,显然是对这并不在意,他拥有的足够多,早已满足。
  不过...他撑着伞,雨雾扑面而来,泥土湿润的气息钻入鼻腔给肺腑带来一阵安宁舒适,这让他笑起来,虎牙尖又展露出来,他想,这下真要靠傅眠养他了。
  唔,不知道小狗主人愿不愿意。
  *
  老爷子这关算过了,于是这天晚上在徐超元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直飞京城。
  不过下了飞机他就傻眼了。
  机场内人潮涌动中,沉熠坐在行李箱上,长腿自然耷拉下去,他捏着《商业至尊》的翅膀,在周围人看傻子的目光和书精对话:
  “我忘了,我让他换房子,但我忘问地址了。”
  “那你就打电话现在问嘛,”书精显然没当回事,打了个哈欠,它说,
  “赶紧问,问完回去给我放书架上,我好困...”
  “那不行,”沉熠捏捏它的翅膀根,试图让它清醒一点,
  “我都告诉他要明天来了,这不是要给他惊喜吗,说了还算什么惊喜。”
  书精被他捏得一激灵,咸鱼一样挣了挣翻身:
  “那你说怎么办?”
  沉熠沉吟片刻,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站起来拉着行李箱就走:
  “我去晨睿找他呗,刚好还没见过。”
  啪叽——
  书精从他腿上摔下来落在机场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
  冰凉的触感让它立马清醒,慌慌忙忙飞起来,避开拥挤的人群,对沈熠随意对待它的举动十分不满:
  “什么没见过,我看你就是想当一把老板娘到公司巡查的瘾。”
  它书里好多这个情节,一百多个后宫老婆,起码有一半都来公司巡视过,其实也没什么重要情节,就是到晨睿撒撒娇卖卖痴,最后在一看就是水字数的情节里和龙傲天擦擦边。
  甚至作者为此在傅眠的办公室里的休息隔间安排了一个超大的床...
  书精想到这儿翅膀一哆嗦,飞到沉熠肩头:
  “你你你,你注意点啊,龙傲天的办公室里可是有一张特别大的床,你小心一点...”
  沉熠脚步一滞,表情变得古怪,掩饰似的把衣领往上拉拉,遮住发烫的耳根:
  “咳,你能不能别那么龌龊,不要表现得跟个——”种马小说一样。
  话说到一半,他痛苦闭眼,差点忘了它就是。
  那看来《商业至尊》说的话皆有可能。
  第56章
  林秘书觉得今天实在倒霉。
  她的老板, 晨睿的创始人,商业天才,被人称为下一代领军人的傅总, 消失几天后突然来上班。
  简直就是突发奇想的, 在董事会宣布, 要全力狙击杜氏。
  她在旁边记录,只见除几个和老板相熟的公子哥依旧嘻嘻哈哈外,会议上股东们的脸大多黑的厉害,但却无一人敢反驳。
  晨睿是傅眠的一言堂。
  这么多年一向如此。
  没人会想当下一个杜净远。
  当然公司做出什么决定都和她没关系,她只是一个小小的打工人。
  但因为这件事, 相关部门不可避免的忙碌起来。
  她作为总秘办的负责人,也随着决策的敲定开始与各个部门沟通。
  整个总秘办所有人都有要紧的任务要去完成。
  于是给傅总送咖啡的活儿,今天就排给新来的小姑娘。
  讲道理,她干了这么些年的秘书工作,傅总是她伺候的老板里最不难伺候的一个。
  秘书对他来说就是替他规划时间,替他与外界沟通的工具人, 不用陪笑, 不用陪酒,更没有任何附加灰色条件。
  顶天了,就是给他送个咖啡。
  就这样,这小姑娘还能把事搞砸, 她是真没想到。
  具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反正等她被叫进去的时候,那姑娘已经泪眼婆娑的站在一旁。
  而傅总脸色沉得吓人,几乎是这么多年第一次见他这么明显的不悦。
  更让她眉心一跳,开始不安的是——腕表,一直被傅总戴在左手的腕表, 竟然被咖啡打湿,琥珀色的液体自左小臂蔓延而下,流过手腕,垂空滴到地板上。
  这么多年,她跟傅总工作了这么多年,对方有多爱惜这块表,她不能说不知道。
  “傅总…”这下别说那小秘书,林秘书自己都不敢说话了,只觉眼前一黑又一黑,心里后悔的要死。早知道如此,她就算再忙,也不会让这女孩过来送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