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 第72节
  李盛绕了个弯又跑回了孙家的书房,从窗户翻进去,跳到书桌上抽了一张有孙交的名帖,叼在嘴里就跑了出去。
  到了半下午,李盛才回了兴王府,主要是这名帖太影响他发挥了,叼着这么个东西,连跑跳都不尽兴。
  进了朱厚熜的院子,李盛从窗户里翻进去,正落在他的书房临窗大桌子上,把屋子里正端着茶水说话的三个人惊了一下子,张景明手里的玫瑰果仁儿茶洒出来一半,李盛过去闻了闻,老头儿挺爱甜啊。
  李盛把那张名帖放在桌子上,来不及等,直接跑到一边的碗莲缸那站起来用两只前爪扒拉着边沿喝水,这一路上渴死了,那些水池沟子里的水他也不敢喝,就怕不干净生了病,连抗生素都没有的古代,就算系统能救下他,那也得受大罪。
  朱厚熜一边叫人给昭昭倒水拿吃的,一边拎起来那张被猫咪口水浸湿了一边的名帖认真看,“孙交”两个字很显眼。
  他放下名帖,从脑子里回忆起来这个人,故去父亲的好朋友,差点成了自己的岳丈。
  张景明在里面换好衣服出来,就看见袁宗皋和世子爷正对着一张名帖沉默,他过去一看:“孙交啊。”
  他与袁宗皋在兴王府将近二十年,关于孙交,自然也颇多了解,昔年王爷与孙家交好,他们两个长史对此人也很熟悉,至今也有往来,只是自从兴王故去,交往不像之前那么频繁了。
  “这名帖是昭昭叼回来的。”
  若说关于孙交最大的记忆点,就是两家议亲未成之事了,如今昭昭谁家都不去,偏偏去他们家玩,还把这名帖隔着那么老远叼了来,用意何在呢?
  朱厚熜看一眼那边喝够了水正趴在书桌上休息的昭昭,它的两只前爪耷拉在桌边沿,窗口有风,顺滑的长毛毛被吹得微微拂动,他眯起眼睛:难道是关于孙交的起用?又或者,关于曾经的那桩婚事?
  看着昭昭有些疲倦地闭上了眼睛,想到孙家可远在城郊,朱厚熜摆手示意两位长史出来到了院子里商议。
  “两位师傅以为,孙交,是个什么样的人?”
  张景明想到他曾经约着人喝酒,趁着酒意上头,问过孙交关于婚事的看法。
  “他很疼女儿啊!”若是一般官宦,就算已经致仕不再有意入局,但底下有两个儿子,就算是为了儿子也要筹谋一番。
  兴王曾经议储,但如今大局已定,舍出去一个女儿加入王府,以此为儿子铺路,也未尝不可嘛,就算是来日有个万一,出嫁女而已,不会过分牵连母家。
  但孙交舍不得,他只有这一个女儿,为此,他拒绝了一位亲王。
  袁宗皋则是抚着长须,跟朱厚熜讲了昔年旧事,听到当年武宗皇帝的宠臣要太平仓,又要奏请开采银矿、申请经费以用自足,孙交不肯,权幸“遂矫旨令致仕”。
  朱厚熜很是赞赏:“这才是国朝的忠贞之臣啊!且这位孙大人竟颇有才干,当年征讨流寇,又连年灾荒,朝中又有权宦当道闭塞视听,孙公竟然也能筹划得宜,既保障前线军用,又能安抚百姓赈济灾区,经略之能可见。”
  怪不得当年父王与他相交莫逆,果然是位忠贞清良之臣。
  至于当年之事,引为两位长史先给孙交套上了光环,也显得是这位孙大人不畏权贵,一心为女儿打算,格外真性情,并不是趋炎附势,生怕被兴王府连累。
  若是怕,他当年也不会“以守正见忤”,接连上奏劝谏皇帝,以至于免官了,要知道,武宗一朝,可是有不少被廷杖的官员。
  既然如此,朱厚熜的手指在桌面上点了两下,又看向那张名帖:“孤要见一见这位孙先生。”
  第107章
  朱厚熜定下来要见一见孙交后,便把这件事托付给了袁宗皋,毕竟当年他们有些交情,相比让太监去传信,老朋友去亲自说更显得亲近随和。
  孙交是在第二天上午到的兴王府,去世子府见朱厚熜;孙姑娘孙念也跟着来了,不过是直接坐着轿子去了后院见兴王妃蒋氏。
  孙交是当年科考全国十几名的水平,人精子里的尖儿,就算岁数大了,玩政治的,也不会越老越糊涂,而是越老越精明,退下来这几年置身事外,看事儿就更清楚了。
  李盛一点都不担心他,一个是曾经的户部尚书政治老手,宦海沉浮几十年,得罪了人还能全身而退;一个是少年老成权谋天才,以藩王之身上台三年就能大权在握。
  都是厉害人物。
  但是呢,这种聪明人说话,李盛就很不爱听,费脑子,而且有时候听不懂还会显得自己有点呆。
  李盛去了后面找蒋氏,蒋氏屋子里的侍女也知道这只宝贝猫了,看见它在墙头上蹲着就招手叫它下来:“昭昭来,今天有鱼干吃。”
  李盛娇娇地叫了一声,随即愣住,啊啊啊啊老子上一世可是冷酷威风大马马啊!一脚能把人踹断两根肋骨,这辈子变成猫之后怎么老是不自觉撒娇?而且似乎已经改不掉这个习惯了!
  在他纠结的这几秒种里,下面的大宫女已经托着一个四方的木盒子放在了院子里的石头桌子上,把里面裹着油纸的鱼片拿出来,看起来是大鱼身上片下来的鱼排肉,烤制地干香酥脆,拿出来放在碟子里的时候就看见有碎屑掉下来。
  李盛一看见好吃的,瞬间把刚才的纠结扔在了脑后,那都是生物本能罢了,不怪他,小爷我的灵魂还是很清高的喵!
  于是,金黄色的大毛团子从墙头上一跃而下,在宫女脚边很自然地蹭了一下,然后就一个起跃,稳稳地落在了桌面上,先是尝试了一下张嘴咬,发现太大块了,于是就伸出一只前爪拍拍肉干,示意给他撕开。
  鱼肉干应该是隔着火烘干的,吃起来只有鱼肉鲜香味,没有火烧火燎的那种味道。
  李盛一边吃一边竖起耳朵听着里面蒋氏和孙念姑娘说话,古时候,婆媳关系也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啊!
  孙念讲话又温和又得体,在蒋氏听来,确实是个好姑娘,端方大气,言行有度,而且,还颇通饮食之道,她说起世子每逢季节交替便要闹一回肠胃,孙姑娘便立刻表示,这是时气所感,应当多保暖,若预知天气变幻,要提前以药膳温养脏腑。
  孙姑娘不光是简单说说,还很有兴致地提到了几道颇有效用的药膳,如山药桂圆三七粥、黄芪山药莲子粥等等,言语间很是熟悉,甚至提到安陆县里哪家生药铺子的药材又好又真,是常来孙家的老大夫推荐的。
  孙念和蒋氏相谈甚欢。
  蒋氏王妃一开始还觉得心里有疙瘩,毕竟,当年丈夫亲自开口提起小儿女婚事,以世子妃之位相许,孙交都婉拒,她很是不乐。
  尽管丈夫也向她陈说厉害,慨叹孙交慈父之心,又赞赏孙家气节。
  但蒋氏仍是心中不平。
  在她看来,自己家的好大儿年少有为,又孝顺又聪慧,从小就爱读书,就算是在老朱家这么多皇子皇孙里面,那也是数得着的,可偏偏,孙交不乐意!
  其实,蒋氏也不完全是看着自己家孩子好,朱厚熜确是是个很不错的少年。
  按照后世的一句话来描述,大明藩王,是被像是养猪一样养着的,金银财物不缺,但就是不许出封地,兴王府一脉,就算是多少年,也不许出安陆这个小县城。
  在这样的政策下,既然你不让我出去,那我就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玩儿呗!
  相比于其他再封地上作天作地危害百姓,掯勒税收的皇亲,朱厚熜可以说是难得的又聪敏又懂事的孩子了,五岁开蒙,兴王亲自教学,为世子在府内置办书馆,由讲学官为儿子讲学解礼,自己也常常带着儿子去城郊看麦桑农事,教诲儿子民间疾苦,百姓耕织。
  当时有大儒张邦奇任湖北提学副使,颇有名声,重视科考教化。
  兴王曾经让世子朱厚熜去应试,当时的明朝法律是严禁皇室科考的,但当时兴王在湖北很有人缘儿,这位藩王与皇帝血缘很近,地位也高,但从来不难为当地官员,有时候遇上洪涝干旱天灾,兴王府救济百姓出钱出力很给面子,因此,湖北官员对于这位藩王也很有好感。
  张邦奇也不愿意拂了他的面子,便在府学特设两桌,让朱厚熜作为一位特殊考生体验一把科考。
  而兴王敢让儿子去,自然不是去丢脸的,朱厚熜这次考在优等,也是很不错了。
  且自从兴王去世,朱厚熜总领兴王府大事,“举止凝重,周旋中礼,俨然有人君之度。”
  当娘的,看自己儿子本来就有光环,何况朱厚熜也确实懂事,蒋氏就更欢喜了,这样的情况下,宝贝儿子被人拒绝,蒋氏心里能痛快就有鬼了。
  但是,蒋氏是个讲道理的人,且很有政治觉悟,她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桩婚事背后的深意,因此,她很公平地审视了孙姑娘,并不得不承认,孙交这个女儿很好。
  李盛蹲在外面晒太阳,听着里面蒋氏让人去拿自己准备好的礼物,他立刻蹿过去了——礼物,不就是首饰?积分我来了!
  天可怜见,除了刚来这个世界那几天录了一下兴王府,他已经好久没有积分入帐了!
  “昭昭,那个不能动!”蒋氏看见猫猫站起来拉长身体扒拉着宫女的手去看盒子里的东西,赶紧说道。
  李盛撒开手,亦步亦趋地跟着过去,等蒋氏打开盒子盖的时候跳上去蹲在了旁边,是一套红宝石的头面。
  邵贵妃当年连育三子,就算比不上当年的万氏,那也是颇有宠爱,很是有些好东西,兴王就藩,手里也有一些。
  李盛立马招呼着系统录了个全的,看着积分上涨,他愉快地眯了眯眼睛。
  这边搞定,李盛跑去了前院书房,他从窗户里跳进去,就看见朱厚熜正听孙交说着什么,一边听一边把左手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扣着,眼睛微微半闭。
  好歹也一起生活了好多天,李盛对于朱厚熜的一些习惯还是很熟悉的——这一看就是听得很认真且非常认同啊!
  李盛放下心来,摇了摇尾巴往膳食所的方向去了——看起来,兴王府的话事人已经被攻略了一大半,剩下的估计不用他操心,他一只小猫猫,还是去厨房搞点鸡腿吃吧!
  第108章
  李盛悠哉哉地跑去膳食处,在门口歪着脑袋望了望,里面正忙得热火朝天。
  “这鱼赶紧炸出来,今儿麦福公公来嘱咐了,有两位老大人在,炸得酥一些!”
  “这边的肘子再炖一会儿,再放些糖来。”
  “蜜豆糕摆一摆先端上去,浇上一层花酱。”
  “再用井水冰一冰这牛乳,这天儿渐渐热起来了,最近做奶点心都不好成形。”
  “刘师傅,您来给看看这馅儿咸淡,要是能行咱就裹起来了。”
  ......
  李盛蹲在门口晃了晃尾巴,看来朱厚熜是打算留下孙交用饭了,孙念姑娘那边估计就是蒋王妃招待。
  那他是现在就吃这几样已经做出来的新鲜的,还是一会儿去席上蹭个全乎的呢?
  正在犹豫的时候,厨房里帮厨的刘连喜看见他了,赶紧把手里的正在切的葱丝儿一放,在旁边的水盆子里洗过手闻着没什么味儿了,才过来蹲下看着这个金黄色大毛团子:“我的小祖宗,你不是跟着世子爷呢吗?”
  刘连喜是朱厚熜身边大太监麦福的同乡,年逃荒被卖,辗转进了兴王府,因为人长得瘦弱,麦福许久不闻乡音,很是照顾这个老家人,把他安排在膳食处给大师傅烧火,好歹能多吃口东西,等长了力气,是出去当差也好,跟着大师傅学些灶上手艺也行,好歹有个出路。
  因为麦福的照顾,他也经常过去外院送吃食,时不时能得点赏钱,李盛看他还是比较眼熟的。
  “王管事,昭昭跑来了!”刘连喜一嗓子把管事的招出来了,管事的很符合大家对大厨的刻板印象,胖乎乎圆滚滚,手掌又大又厚,肩膀上搭着一条白巾子,正一边抹汗一边小跑过来。
  虽说这猫来的时间还短,但是大家伙儿都知道这猫可是世子爷的宝贝心肝儿,据说那天在外面廊下睡得正舒服被世子爷吵醒了揉耳朵,老大不高兴,还给世子的胳膊抽了一尾巴。
  要是他们,別说抽一下子了,就是把人碰一下也得吓得够呛啊,但是听那天在院子里扫地的人说,世子爷还陪着笑脸儿哄猫儿来着,但是昭昭也不理人,自己爬到树上去睡了。
  天地良心,他们兴王府可不像是别人公侯门里那样一家子兄弟争个高低,他们世子就跟他的堂兄——当今皇爷一样,那是独生的嫡长子啊,兴王的两个兄弟都是无嗣国除,更是把这个仅有的儿子看得珍重,从小到大宠着护着长大的,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
  他们世子爷平时也是个端方持重的人,谁知道对着爱猫,脾气倒是这么好!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猫儿得好好待啊!
  “今天有鸭子肉脯,捡出来一小碟儿,把牛乳倒些来,再有炸出来的小虾子盛些出来。”
  今天的整鸡整鱼倒是有,但是最好是预备着待会儿上席面,主管拍拍肚子,要是猫大爷不吃鸭子肉,就是要吃鸡大腿,那他也没法子,还是得给——听说,当初这猫儿在张景明大人家,就娇贵得很,专门去厨房吃鱼肚子肉和鸡大腿,别的不要。
  李盛看着一屋子人都忙活得脚不沾地,眨眨眼,鸭子肉也行吧,他是个懂事儿猫猫,不为难打工人,一会儿去席面上吃也是一样。
  牛乳是煮过的,李盛吧嗒吧嗒喝着很舒服,垂在身后的大尾巴尖尖小幅度地晃起来,他知道很多猫猫喝不了牛奶,但是他一点事儿没有,就算是吃点味儿重的,只要不过分,也不会闹毛病。
  鸭子肉很嫩,小虾子也喷喷香,李盛吃了个爽,舔舔嘴巴,蹭了蹭旁边管事的裤脚,大尾巴扫过刘连喜垂下来的手指,然后跳过厨房的门槛,蹿上墙头,大尾巴一甩,不见了。
  李盛看了看天色,三两下蹿到一棵树上去,找了个合适的树杈,趴下卧着,这棵树就在小花厅的必经之路上,只要厨房往这边送席面,肯定绕不开。
  大猫猫一边晒太阳一边看着下面的丫鬟们干活儿,三月天的太阳晒得人暖洋洋的,李盛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慢点慢点,这汤汤水水的小心点啊。”
  “抓紧上去,这菜就是要吃个脆劲儿,那炸出来的脆皮一闷就不好吃了。”
  “托着点,别漏了!”
  树上趴着的大猫猫耳朵动了动,抬起身子蹲坐起来打了个哈欠,看着下面的人们一长溜往南边送菜去了,每个人手里都提着端着食盒,猫鼻子动了动,他闻到了兔子肉的味道!
  李盛伸长前爪拉伸了一下身体,从树杈上轻悄悄地落下来,跟在后面慢悠悠地过去了。